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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產創優稅 6月1日前送件 2026-02-27 01:25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產業創新條例》提供投資抵減租稅優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5月報稅季將至,企 業若想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第10條之1等優惠,記得要在報稅期限前向經濟部提出申請 ,以今年而言為6月1日,企業務必把握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產創條例第10條為研發投資抵減,第10之1條則是針對投資於全新智慧機械、5G、資安、 AI產品、節能減碳等軟硬體、技術或技術服務等,提供投資抵減。南區國稅局提醒,兩者 適用規定及要件各有不同,而申請期限都是到報稅截止日,原為5月31日,今年適逢假日 ,順延至6月1日。 國稅局指出,公司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可在支出金額15%內抵減當年度營 所稅,或在10%限度內抵減三年內營所稅,應檢具文件包括研發活動認定申請書、支出適 用投資抵減明細表等。 公司若想申請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之1,相關投資金額須達100萬元以上門檻,支出上限在 20億元以下,可選擇在支出金額5%內抵減當年度營所稅,或3%內抵減三年內營所稅,必 須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提供規定文件。 另外依產創條例規定,公司於同一年度合併適用其他投資抵減時,當年度合計可抵減總額 ,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50%為限,但依其他法律規定當年度為最後抵減年度且抵減 金額不受限制者,不在此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4730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4.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2252372.A.3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