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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拖5年就免繳?新竹男收10年前欠稅通知傻眼 稅務局回應了 2026-09-10 11:2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lbyyf 收到欠稅通知可別直接當垃圾信丟掉。圖/AI生成、非新聞當事人、非新聞現場 不少人誤解,欠稅只要拖過5年,政府就不能再追討,但新竹稅務局解釋,如果欠稅案件 已在期限內移送強制執行,追繳時間可能一再延長,最長可達15年,即使是十年前欠下的 稅,也可能收到行政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 近日就有民眾詢問,他在今年3月收到行政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要求繳納2016年的欠稅 ,認為這筆稅已經超過5年,為什麼現在還要繳? 稅務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一般稅捐的徵收期間為5年,從繳納期限屆 滿的隔天開始計算,不過,5年並不代表時間一到,所有欠稅就會自動消失。 如果稅務機關在原本5年徵收期間屆滿前,已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從徵收 期間屆滿的隔天起,還可以繼續執行5年;若在這段期間屆滿前,執行機關又已經採取扣 押存款、薪資或查封財產等執行措施,還能再繼續執行5年,也就是說,符合相關條件的 欠稅案件,追繳期間最長可能拉到15年。 以李先生欠繳2016年地價稅為例,原繳納期限到2016年11月30日,原本5年徵收期間至 2021年11月30日屆滿。不過,稅務機關早在2016年12月就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因此 可繼續執行至2026年11月30日;若期間內又已依法開始執行,最長還可能追到2031年11月 30日。因此,他今年3月收到傳繳通知,仍在依法執行期間內。 稅務局提醒,收到稅單最好還是依限繳納。逾期繳稅,每超過3日會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 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還可能遭移送強制執行,並非拖過5年就能一筆勾 銷。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4582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78.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9012115.A.C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