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nline0801 (445)》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目前大陸那邊有意找我過去設廠,由他們出資,我佔技術股,第一年15%隔年30%
: 小弟向對方提出了疑問,很委婉的跟告知對方,技術你們會了以後,我是否會被一腳踢開
: ,畢竟這種例子屢見不鮮,希望對方給我一個保障。
這句話是白問了,該思考的是如何以後不會被一腳踢開,即使踢開還後
還有沒有備案?
: 對方提議可在工商管理局(大陸政府的企業管理部門)按協商的比例重新登記股權
: 想請問這樣是有保障的嗎?畢竟我對大陸不熟,所以上來請教各位前輩。
找個熟門熟路的人帶路或許會少走一些冤妄路,但代價不小,要思考
看看你有沒有決定做大
: 還有股權多少對將來有什麼影響,技術股這樣的比重OK嗎?
: 補充一下,我是食品/零食業
在大陸基本上合約的法律效果不是很大,地位、錢才是重點
: 然後我在大陸的進口超市有賣,價格偏貴,但賣的還不錯,也許是這樣被找到的。
: 不好意思,再麻煩各位前輩了~
我的想法是如果考慮到以後的發展,可把大陸當作跳板,把整套設廠經驗學足後
也不要指望大陸會給你什麼好處,把這一套系統移植至其它人工低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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