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imond (是daimond不是diamond)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問題] 營業小問題請益
時間Sun Feb 21 03:15:20 2016
※ 引述《deardarling (Darling)》之銘言:
: 1.餐飲業大家在認定成本時:
: 所用的食材成本是零售價還是以批發價當成本呢??
: 比方說: 批發價為50顆苦瓜1000NT, 每顆為20NT
: 還是零售為一顆30,要以30為成本呢!?
: 站營業者看來這10塊應該是營業方的邊際利益,因為一次要帶風險買大量
: 才會有的折扣,但是很多人在認列成本時,都只認列20NT
: 認為10NT是消費者應該是要給消費者的折扣
: 請問大家,目前是要以哪一種方法較符合慣例呢!?
應該以進貨價的數字作為食材成本吧 不論進貨價是批發或零售
不然你用什麼單據計算呢?
: 2.再來是假設個人想開一家炒飯店,能否把營業空間分為2個地方
: 一個是有冷氣,一個是沒冷氣,假設一般炒飯為50NT:
: 個人能否把沒冷氣與外帶的價格訂為50NT
: 有冷氣的位置每個人要額外加收40NT的冷氣使用費(進入以人頭計算)
: 也就是冷氣房吃一個炒飯的價格為50+40??
可以 就跟高級餐廳靠窗的位子賣比較貴一樣的道理
但消費者買不買單 取決於很多變數
: 叫號碼自取自收免服務費,需要專人為您送餐收桌需加收1成
: 這是一種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 但是這種概念較前衛些,個人擔心會有家長會抱怨:
一般是低價市場的消費者比較容易抱怨
: 1.為什麼小朋友這麼小也要收費;這是不是歧視小朋友用餐!?
: (因為小朋友也佔一個位置,需水電攤提;
不太這樣解釋
應該是一定年齡的小朋友 我們視為一位顧客 所以我們需要幫這位顧客服務
: p.s我們歧視的不是小朋友而是不會教的家長)
: 請問上述的概念可行嗎!??請各位前輩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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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GNI: 店家也有選擇客人的權力,可以不要讓小孩進來 02/21 06:13
推 a144457: 理論與實務是有差距的,應該實際分析風俗民情做決定!消 02/21 09:29
→ a144457: 費者會用營業額告訴你答案。 02/21 09:29
推 a144457: 當你把所有成本都反應成收費標準至客戶身上時,客戶也會 02/21 09:40
→ a144457: 評估你的成本與利潤比例是否合理,再用總價格與其他同業 02/21 09:40
→ a144457: 比較價格,大多餐飲同業還是採用分攤成本提高毛利來計算 02/21 09:40
→ a144457: ,對消費者來說簡單明瞭,也比較不容易與客戶起爭執,畢 02/21 09:40
→ a144457: 竟是餐飲服務業 02/21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