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binson: 合約如果是明訂"職務上"發明 你也有把握欲申請的專利與03/11 11:07
→ robinson: 任職前公司時所負責的事物或公司產品能有所區別的話 還03/11 11:08
→ robinson: 有空間迴避 不過一勞永逸的方式是不要請專利 因為專利03/11 11:08
→ robinson: 申請是極大的錢坑 除非你手骨很粗 不然請勿輕易嘗試03/11 11:09
所以是建議可以就直接銷售嗎?
※ 編輯: runnn (223.139.161.186), 03/11/2016 11:25:20
推 zebracoco: 申請人/發明人掛你老爸老媽,老爸老媽應該不會狠到03/11 11:35
→ zebracoco: 吞了你的心血03/11 11:35
因為想先自己做看看,真的有成功再告知家人!
我先把成品完成,做一下市調,再思考這個問題好了!
※ 編輯: runnn (223.139.161.186), 03/11/2016 16:27:08
推 zebracoco: 申請人/發明人掛你老爸老媽並不需要馬上通知他們,除非03/11 18:54
→ zebracoco: 你的發明很有市場然後別人沒把你的舉發掉,然後檢舉03/11 18:55
→ zebracoco: 說這發明不是你老爸老媽發明的,因為他們都不認識字,這03/11 18:56
→ zebracoco: 時候你再教他們就好,不過以目前在台灣的發明專利,還沒03/11 18:57
→ zebracoco: 有如此厲害的專利,所以一切的一切是您多慮了03/11 18:58
好的,謝謝您回覆哟!
※ 編輯: runnn (203.163.194.28), 03/13/2016 11:41:01
→ edsionQ: 私下賣給別人~可以買斷或收權利然後專利申請的權利也一 03/14 14:37
→ edsionQ: 起賣給他 03/1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