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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是這樣的 我以前在A商圈擺攤的同事,目前剛租了B夜市的攤位(我們以前就賣同樣的商品),才營 業一個星期。 會特別提AB兩地是因為客群不太一樣,等於他到B夜市是個全新的開始。 他是自己獨資的小攤(商品大概花了三萬左右、店租兩萬預付三個月、設備粗估一萬五以 內等等) 前幾天去看他的時候他跟我提,看我有沒有意願一起合作 不過他只是一個草創的想法,就是他做實體,我做網路,所以具體的合作形式完全沒有。 Ps.因為我目前在找工作當中,而他是全職攤販,我是希望這個合作是我的副業,我早上 還是會有一份正職工作) 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況要合作,各位老闆有建議的合作方式嗎? 我的盲點在於利潤的分配, 因為就出力而言,他顧店面(開收攤+販售)、我經營網路(拍照+粉絲團經營+對帳+包裝 出貨) 這部分算是一人出一半的力,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利潤要怎麼算呢? 網路跟實體利潤分開?實體的經營不管有無虧損都他的,網路商品是實體店鋪拿過來拍照 的,所以網路沒有貨本這個問題 然後網路部份(會有需要開fb廣告)不管盈虧都平分?但實體店舖也會推廣粉絲團,那這 樣也很奇怪,客戶導過來他反而要跟我對分 網路跟實體利潤如果一起算,那代表我要拿出他原本獨資一半的錢給他?可是他是全職攤 販,目前實體若是能賺錢,大概也只能一人溫飽,壞處是利潤對分後他可能會活不下 去,好處是有人幫他分擔風險,而網路的部份,我之前經營過網路,我認為打廣告有時要 花的錢不亞於一個月租金,若網路販售不好,那分的錢也是少的可憐。 我頭腦有點打結了,所以以上的兩個想法,可能會有盲點,是否佔了別人的便宜? 請各位幫我分析看看,或是提供更好的合作點子 因為我跟他之前都是自己獨資,所以沒有合作的經驗,請各位老闆開示! 追加問另一個問題,網路的經營是要全商品在網路都可以販售(架設網站&粉絲團) 還是網路以賣攤販舊貨或滯銷品為主(僅在fb販售) 哪個方式才是比較好的經營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41.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65669679.A.33A.html ※ 編輯: chu1166 (180.204.41.113), 06/12/2016 02:34:59 ※ 編輯: chu1166 (180.204.41.113), 06/12/2016 02:35:20
paul1201: 我猜你朋友的想法是:從網路成交的訂單才算你的,再從這06/12 02:40
paul1201: 當中去分利潤。 06/12 02:40
如果依照這個想法,那細部要怎麼分呢? 他在攤位宣傳粉絲團就有可能分訂單給我,會不會後來他覺得是在砸自己的腳? ※ 編輯: chu1166 (180.204.41.113), 06/12/2016 02:49:05 ※ 編輯: chu1166 (180.204.41.113), 06/12/2016 02:50:28
limite12: 就討論他賣的願意分你多少,你賣的願意分他多少,各自在 06/12 13:08
limite12: 自己通路努力06/12 13:08
hidalive: 有個盲點就是客人會希望看實體,難算利潤06/12 16:23
hidalive: 這點要好好溝通好才能長久合作06/12 16:23
hidalive: 不然還是建議他直接打薪水給你去做網路比較快06/12 16:23
這點不太可能,因為他沒有多餘的錢請員工,而我也不願意當員工(當員工我自己做就好 了,不需要跟他合作) ※ 編輯: chu1166 (180.204.41.113), 06/12/2016 16:32:43
hidalive: 等到他看到你做起來有利潤,覺得你賺的簡單他就自己吃下 06/13 12:38
hidalive: 來做了 06/13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