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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討論串非常長 重點整理一下 是不是能這樣理解? 一開始OT板友感覺SS板友很有搞頭 所以找SS板友合夥 開了非常良好條件什麼月薪5萬進駐育成中心blahblahblah說了一堆 讓SS板友心癢癢 答應合夥然後進駐 股權就64分 資金則是OT 40萬 SS板友10萬 然後因為資本額只有50萬 SS板友月薪就5萬 擔心有其他開支公司支應不了 OT板友在拿40萬出來 當準備金(?) 這邊沒有多敘述也沒有合約的樣子 這40萬怎麼跟SS板友說明的 兩造都沒有說 不過就是BLAHBLAHBLAH 公司除了資本額50萬外多了40萬元 而因為OT佔大股 所以各項經營決策都經手 最後發現好像搞不起來 公司面臨倒閉 所以剩下增資或放水流 OT就說那就佔比例增資 SS不願意 OT就發了一封拆夥信 然後OT就要追回第二個40萬 說當初第二個40萬是借貸關係 經由OT會計計算 這40萬是65萬的價值 最後佛心算你SS 60萬就好 去尾數 SS這兩年內就開始訴訟 要跟OT談 OT避不見面就找律師跟會計跟SS談 SS受不了 板上爆這件事情 指當初BLAHBLAHBLAH條件開很好 怎最後都變成借貸 (但實際談借貸是不是在談第二個40萬????) OT出面說 那個人就是我 可是還是不談相關內容 就只說 2年給你來談你不來談 你上板上爆? SS回應 可是就是律師跟會計在跟他談 -------------------------------------------- 這串事件是不是能理解就是這樣重點整理? 是不是就是第二個40萬沒有合約談好這是什麼錢 才會最後拆夥變成借貸? 有沒有板友能理解的? 我自己看完整串討論好像就是這樣? 畢竟這事件感覺可以留給未來需要錢的板友跟有很多錢的板友 各一個經驗借鏡吧 所以嘗試整理一下整個來龍去脈 如果本人理解重點摘要錯誤 請指正 在立刻更改 謝謝 最後就說一個個人感覺吧 OT不回也很正常 阿就勝算很高了 要是回一個出差錯怎麼辦呢 SS就也只能當作買經驗 這個經驗就算是在板上留給其他板友借鏡了 合約該寫就寫 什麼事情 尤其有關於錢的 都應該要載明在合約當中吧 就會是該借貸就借貸 該是資本就是資本 該怎樣就怎樣 比較不會有爭議 不然跑法院 也很麻煩的又很囉嗦 ※ 引述《sshheennrk (熱鍋上的winner)》之銘言: : 在公布對話紀錄前 : 很開心歐先生願意出來 : 這樣的確會比較省時間一點 : 既然你願意出來面對的話 : 希望你可以回答幾個問題 : 這樣才能解決眾人的疑慮 : [事情大意] : 歐先生找我一起創業,開口答應月薪五萬,分紅六四分 : 並進駐在他的育成中心裡,租金一萬二 : 公司化之前,投入了40萬做準備金 : 拆夥前,反說那是我跟他借的 : 包含我的薪水、公司其他同事的薪水、育成中心場地租金 : 公司經營期間,跟他老婆還有他安排的同事幾乎每個禮拜與我一起開會 : 所做任何決策,所花費任何費用,幾乎都是經過他的拍版 : 不料 : 公司經營八個月不見起色,要求我按6:4比增資 : 我不同意增資之後,開始寄存證信函要求我一個內搬走 : (此時我仍持續跟他溝通,他則避而不談,安排會計與律師與我直接協調拆夥) : 其妻子在臉書上不指名道姓的指稱我 : 欠錢不還,擺爛公司營運 : 為了穩住公司營運,我先付他40萬,把他投資的股份買回來 : 他同時附上代墊款項返合約,指稱之前的人事薪水、租金與準備金 : 都是關係人借貸與股東往來 : 事情的大意大概是這樣 : 歐先生您如果真的有心面對 : 以下這些疑慮,還請您不吝釋疑一下 : 讓大家看看到底是您心口不一,還是我觀念太差 : 1.為什麼當初找我合作前,開口給我的每月薪水五萬,後來會變成關係人借貸? : 到底是給我的薪水?還是關係人借貸?股東往來? : 2.您投資的樂法公司所有人事(含會計)安排,是否由您決定? : 3.您老婆,還有您母公司的會計,是否跟您於合作期間持續介入樂法公司營運? : 4.您是否說過,公司所有款項必須經您同意才能出款? : 5.在公司營運資金快耗完要談增資時,您是否要求將您未納入股份的錢,一起納入股份? : 6.在決定是否要共同增資前,也就是拆夥前, : 您是否用漢陽育成中心負責人的名義,寄存證信函要求樂法一個月內搬離育成中心? : 7.你投資樂法公司,請我當負責人,究竟是投資,還是育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30.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78221777.A.D3D.html
junefourteen: 懶人包!謝謝 11/04 13:34
HiJimmy: 這篇這樣說很清楚內~~ 就是不知道跟事實一樣不一樣 11/04 21:05
allkss7127: 漏了他買回股權那一段 ~~~ 11/12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