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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朋友是國營事業的員工,而非公務員 但是公司規定員工遵守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3 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 、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 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 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 一條處斷;其他法令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其離職者,亦同。 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我朋友想經營一個類似Airbnb之類的仲介出租平台 所以須要成立公司,才能讓用戶線上刷卡付費 但是要如何規避持股10%的限制? 用人頭沒辦法,我朋友找不到適合可信認的人頭 信託股份也不行,因為信託帳戶會在股東登記中顯示委託人的名字, 也會將委託人資料上報給國稅局 所以請問各位有何方法規避持股10%的限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66.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79399378.A.16A.html
showshowlian: 眷屬當股東佔大股? 11/18 00:51
Accross: 你覺得這個公開問好嗎?XD 11/18 01:41
ewings: 在創業版,這邊給的解答應該是"辭職",沒有背水一戰怎麼成 11/18 09:48
ewings: 功? 11/18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