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easygame: 第一種....小心登記太多公司害房東被盯上要辦營業登記 04/15 22:51
→ aneasygame: 順便祈禱管區不囉嗦也不刁難,否則好戲就上演了 04/15 22:59
→ aneasygame: 而且完全沒考慮營業項目的問題....保重..... 04/15 23:05
這邊指的親友設有公司的地址,
通常大多數的情況都是登記家數不多的,
所以再增加一家大多都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主要是提供給要設立公司的人,一般情況下可以考量哪些選項。
所謂的登記太多公司,是看實際的狀況有無可能,
例如一個三房的空間,實際也是做工作使用,能夠登記到四家或以上的機率就高,
如果住家情況,那一至兩家也是合理的,
管區實際來看,覺得合理就會通過。
如果覺得不合理,懷疑虛設公司行號,可能會管制,
但只要是實際有在經營,有進銷貨發票,就不是問題,
(管制就是要買發票之前先拿進銷貨憑證去給管區看,再買下一期)
只有非常少數的狀況,管區會要求搬遷,
(機率不高,大多是實際有虛設行號的事實才會)
最慘的情況就是再行遷址,也不是什麼好戲....
營業項目是指一般不需要工廠登記、非敏感性行業的行業
敏感性行業可以搭配此篇服用:https://goo.gl/dJ1eyt
包含:
舞廳業
舞場業
酒家業
酒吧業
特種咖啡茶室業
視聽歌唱業
理容業
三溫暖業
電子遊戲場業
資訊休閒業:有些做網路創業的朋友很好奇為什麼這項是敏感性行業,
是因為這個資訊休閒業,其實是給網咖申請的啦!
餐館業
飲酒店業
按摩業
腳底按摩業
感謝A網友推文詢問,補充如上,謝謝!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0:21:08
→ aneasygame: 最慘是遷址,你確定?公司法19條先看一下吧 04/16 00:24
公司法第19條是「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跟上述討論的主題不同吧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0:35:35
→ aneasygame: 如果只講台北市的話,先把使用核准標準讀一讀吧! 04/16 00:36
不只講台北市唷!
台北市反而更單純,因為有土地使用審查表,
如果非屬於敏感性行業都可以勾選不同意審查,
勾選不同意審查就是公司會先通過,
但如果實際上不符合土地使用規範(有機率主動稽查但機率非常低)
大多是被人檢舉,如果被檢舉且不符合規範,則要限期搬遷,不搬的話會有罰則
土地使用審查是建管處、跟商業處、國稅局也都不同系統
所以上述討論的國稅局審核,並不會與土地使用規範直接關連
其他縣市有些是一定實地訪查,反而比台北市更為嚴格,
但是大體都是依照上面所述的合理性來判斷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0:49:08
→ aneasygame: 你提的是主動審查的項目,但可不是只有這些才要注意 04/16 00:42
敏感性行業、需要工廠登記的不適用,一般都可以採用
如果有「非屬於敏感性行業、非需要工廠登記,但又不能登記在上述單位的」營業項目
還煩請A大補充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0:52:37
→ aneasygame: 隨便想都有啊!零售業就有很多類別有限制了,不是隨便 04/16 00:56
→ aneasygame: 什麼地方都可以登記的,明明就很多行業都有限制,只是 04/16 00:57
→ aneasygame: 建管都發未必有時間抓得完,都是被檢舉的居多 04/16 00:57
a大 零售業是最沒有限制,連第三種住宅區都可以合法登記的項目了....orz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1:01:56
→ aneasygame: 你要不要看仔細一點?他是有核准條件的好嗎 04/16 01:04
→ aneasygame: 不能開在住宅區,你要小七那些都倒光光嗎?呵呵 04/16 01:04
您這不是自行反駁了自己的推文了,
跟我寫的「零售業是最沒有限制,連第三種住宅區都可以合法登記的項目」
是一樣的建議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1:10:20
→ aneasygame: 面積道路樓層都可能有限制,又不是住三就一定合法.... 04/16 01:09
此篇主要是在講設立登記(商業處)跟營業登記(國稅局)
跟土地使用規範(建管處)並無直接關連
不符合土地使用規範仍可以做設立登記跟營業登記,
但也有被檢舉或稽查的風險,可以自行評估
詳細的關連已經在上面推文有提及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1:14:35
→ aneasygame: 那是因為他們符合核准條件才可以設立的好嗎?看清楚點 04/16 01:11
不是的
不符合土地使用規範,仍然可以進行設立登記,
您可以致電1999去詢問,
只是當然後果自付(被稽查或是被檢舉,需搬遷或有罰則)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1:15:59
→ aneasygame: 要不然可以開一家賣日常用品的在高樓層,就知道誰orz 04/16 01:15
→ aneasygame: 先開再說,被檢舉再說,嗯,那我沒啥好說的了 04/16 01:19
您可以自行去調查,營業項目有零售類,且不是設在一樓的有幾家公司
差不多地圖砲60%以上的公司都被掃到摟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1:23:55
→ aneasygame: 您也可以再調查一下,這些公司主營業是什麼? 04/16 01:28
→ aneasygame: 他們是不是主張只限做辦公室用?表上都寫得很清楚了.. 04/16 01:30
您舉例的零售類
無論是否在高樓層、無論是否為主要營業項目
是不是可以設立登記?是
是不是可以營業登記?是
是不是符合土地使用規範?是(視使用用途)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1:37:05
→ aneasygame: 不好意思,我只看到日常用品零售業開在台北市住宅區 04/16 01:40
→ aneasygame: 就是只能在1F或B1從事零售行為,您是怎麽看的? 04/16 01:42
使用用途與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即可
如果不符 也還可以看樓層跟樓地板面積與道路做辦公室使用
其實討論到這裡已經偏離這篇文章的主旨,
原意是觀察到,許多正派經營的人士,
可能因為租屋處或辦公室的房東不讓登記地址,而在設立公司的登記地址上備受阻礙
這本質上應該透過法規的修正來解決,但現行制度尚未跟上,
只是提醒大家,除了商辦外,其實還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考量,
而如果不符合土地使用規範,其實四種選項都會遇到同樣問題
只是因為您提及了,所以也特別再說明,
設立登記、營業登記、土地使用規範的不同
但無論是哪種都應依照規範才是上策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3:05:39
→ aneasygame: 所以對日常用品零售業來說只能當辦公室使用啊! 04/16 06:35
→ aneasygame: 這跟我剛剛講的有什麼不一樣嗎(攤手) 04/16 06:36
推 XXPLUS: 給推 04/16 12:50
推 kirry: 熱心推 04/16 13:28
推 andy7710236: 推 04/16 14:56
推 a9301040: 推,正確又詳細 04/17 00:03
推 icemoca: 推 04/17 00:38
推 newnewb: 推 04/17 00:48
噓 loftyboy: 有了前車之鑑 我推不下去 04/17 01:21
→ a9301040: ? 04/17 01:31
推 ganbaday: 登記在住宅區高樓,零售可以是網拍阿 04/17 04:14
噓 aneasygame: 網拍是無店面零售業好嗎?跟日常用品零售哪裡一樣? 04/17 08:05
→ a9301040: 登記是公司主體跟住所登記,就跟自然人戶籍地一樣,只是 04/17 10:41
→ a9301040: 法律關係中心,至於營業項目,要看該行為發生的地點, 04/17 10:41
→ a9301040: 我常舉台塑的例子,該公司裂解石油當然要在六輕,不是在 04/17 10:41
→ a9301040: 敦化辦公室 04/17 10:41
→ a9301040: 小公司因為登記地址跟營業地點可能合一,所以才會搞不清 04/17 10:42
→ a9301040: 楚 04/17 10:42
→ loftyboy: 有規模的公司要再承租其他地方擴張營運沒問題啊 04/17 10:59
→ loftyboy: 但很多新創業者都拉緊褲帶在營運,付兩筆租金要做啥 04/17 11:00
→ XXPLUS: 一個可以商業登記的房子租金貴啊,一筆超過別人兩筆 04/17 13:16
→ loftyboy: 一筆超過別人兩筆,要不要先確定一下有沒有租金低報? 04/17 14:17
→ andycheng123: 現在景氣不好 房子難租出去 很多房東都願意讓房客登 04/17 16:08
→ andycheng123: 記 只是可能會要求要補房屋稅的差額 我之前找辦公 04/17 16:08
→ andycheng123: 室(台北)看了二十多間 只有一個不給登記 現在這 04/17 16:08
→ andycheng123: 個辦公室的房東 不但給登記 還主動希望公證 04/17 16:08
推 XXPLUS: 因為小額創業的都去租民宅來用啊,住辦合一XD 04/17 16:13
推 ganbaday: 民宅照樣零售呀XD 04/18 14:07
噓 aneasygame: 重點不是那棟房子,是他底下那塊地的屬性(暈) 04/18 16:30
→ a9301040: 房子跟土地都很重要,土地分區跟建築物使用類組,一個 04/20 21:27
→ a9301040: 看分區證明一個看使用執照 04/20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