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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我在去年成立個人獨資工作室,由於進銷很簡單,所以自己報營業稅跟營所稅。 今年計算營所稅時候,得到去年盈餘只有六萬台幣,採用書審所以不用繳交營所稅。 我查兩稅合一是說繳交的營所稅可以扣抵個人綜所稅。 我不用繳交營所稅,請問我現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是否要把這六萬新增為收入? 謝謝大家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5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94690886.A.DA2.html
TERIYAKI: 要 營利所得>71D>所得人>統編>股利總額 05/14 00:25
TERIYAKI: 別細問我 我只知道我的會計師是這樣處理... 05/14 00:28
livetw: 兩稅合一是公司適用,工作室是行號,所得併入個人所得中 05/14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