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TTArmy: 拆夥就是撕破臉,要不翻臉就是一方吃虧 06/17 13:35
推 Moxer: 顯然事前理念不夠理解 才花10多萬 公司剩餘淨值算一算對半 06/17 14:43
→ Moxer: 拆 公司解散算了 還比較不會傷感情 06/17 14:43
→ Moxer: 從股東跳到技術股 賺錢了你嫌開價低 沒賺錢他嫌你烙跑留洞 06/17 14:45
→ Moxer: 給他跳 很顧慮朋友情誼的話就不要計較得失了 06/17 14:47
噓 flyinbread: 好自私… 自己想拆夥又不想分攤支出 06/17 14:53
噓 loic9591: 合夥就是一些這種貪婪又小鼻小眼愛算計的人 06/17 15:35
推 purplebfly: 直接拆夥不再合作,你的損失最小,不管任何合作只會讓你 06/17 17:06
→ purplebfly: 的損失變大,至於你有半成品也有完作的能力,未來真的看 06/17 17:06
→ purplebfly: 好,再獨資完成就好了 06/17 17:07
推 book2381: 186/2 06/17 20:20
→ stillboy: 感謝 06/18 00:07
→ airrooco: 你付100買下對方股份請人家下船 06/18 22:04
→ harea: 剩下錢/2,解散。 技術很重要,但其他更重要。 06/18 22:10
→ nckuming: 你何以認為自己是用“遠低”市價的行情在做東西? 06/23 13:07
→ nckuming: 講白點 ,你做的搞不好是不值錢的東西 ,不然如果真有你 06/23 13:08
→ nckuming: 說的價值 ,你早賺了 06/23 13:08
→ nckuming: 想合夥賺錢又不想一起虧錢 ,這觀念懶得說你了 06/23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