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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先進各位午安 先前就知道籌備設立期間所購買的品項(筆記電腦2部)是可以追列的,但因為籌備期間未獲核準不會有統一編號,但是可以列為公司固定資產,問題是國稅局規定應附正本發票,但是筆電保固是以正本發票做依據,我正本發票都給國稅局那出保時廠商不予理會,請問有資深先進可以求解嘛,國稅局電話詢問是說一律以正本發票做依據,請問該如何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H99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56.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15566561.A.007.html
rehearsal: 筆電保固通常影本就好~如擔心,影本加蓋發票章同正本效 01/10 16:37
airrooco: 不是都線上登錄了嗎? 01/10 21:32
jie1020: 問你的會計師或記帳士事務所阿,有錯他們就要負責~ 01/11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