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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人公司登記家中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囉~ 剛剛收到黃國昌委員吳也民助理來函(深夜23:11),去年反映的新創公司登記地址 的問題獲得財政部的正面函示,現在小新創公司或自由工作者將公司登記在 住家,可以完全以住家稅率千分之二課稅。 這曾是前幾年遇到的問題,就一個白天有正職,用公司接案或收費的一人公 司,登記遇到了8米內巷弄內的住宅無法登記,曾經借址過一年要付大約3萬 的分租辦公室,後來改用家人房子登記卻有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要 適用高很多倍的營業用稅率。 黃國昌委員當時在網路上推出DEBUG計畫,我反映了這2個問題,沒想到隔沒 多久吳也民聯絡我,黃國昌委員希望找相關官員開會協調解決方式,我參加 了並陳述了相關狀況。官員也釐清借址登記限制權限在於台北市,財政部只 負責相關稅率問題。原本想應該後來就不了了之,沒想到,八個月後,在 立法委員 黃國昌 與助理群的努力下,財政部最新的函示同意一人小公司按 自用住宅課徵房屋稅與地價稅。 「財政部107.07.23台財稅字第10704004880號令摘要: 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之營業人,以住家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 未僱用員工,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者,准申請按住家用稅率及自用住 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說明: 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及自用住 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該營利事業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 裝置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者,房屋 及土地所有權人得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及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申請按住家 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5678199153587 https://law.dot.gov.tw/law-ch/home.j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55.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34176972.A.5F3.html
detix: 讚!所以就算是前期籌備,只需要地址去申請一些貸款之類的 08/14 00:58
detix: 就不再需要借址也不用花更多錢在稅負上的意思嗎? 08/14 00:58
detix: 一人新創公司符合前開規定即可適用? 08/14 01:03
xinyi101: 推 08/14 04:41
confess5566: 讚 08/14 08:29
Fuzishan: 昌神 08/14 09:36
yoyolife: 如果家中地址在商業區的也適用嗎!? 08/14 13:09
miniko70: 感謝前人的努力! 08/14 15:30
nheroq4: 推 08/14 21:59
datekey: 想請問行動裝置是指手機網路嗎?如果有實體交易是不是不適 08/15 16:24
datekey: 實體交易就不適用了嗎? 08/15 16:24
loveyou9527: 很棒 08/20 18:46
sturmpionier: 這真的德政 08/30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