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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前陣子和朋友開了一間餐廳, 但因為一些因素離開店裡,讓朋友全權經營。 等於是純投資的意思。 但最近朋友因為個人因素也無法繼續經營, 我也抽不開身回去幫忙。 我本身是傾向頂讓或停止營業, 但對方不肯,還說我不回去的話等於我放棄股份,他們另外找人經營。 當初大家沒有紙本契約,所以很麻煩。 有前輩能提供經驗和想法來解決這件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2.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55870863.A.589.html
regen1005: 他也無法繼續經營,又不頂讓停業是白癡嗎....他的想法 04/22 04:40
regen1005: 是要? 04/22 04:40
regen1005: 他另外找人經營不就是頂讓? 04/22 04:40
regen1005: 另外請學一次乖,家人都能反目了,朋友情人一起開店開 04/22 04:41
regen1005: 公司也是要明算帳簽紙本合約,就是防止這種情形發生 04/22 04:41
spirit119: 1.錄音,讓對方承認你付錢投資而非贈與或借貸 04/22 05:51
spirit119: 2.對方真的吞了錢就告 04/22 05:51
spirit119: 結束營業應該像公司一樣用清算 04/22 05:52
purplebfly: 先找個人回去經營,然後跟你股東說,叫他回來經營,不然 04/22 09:40
purplebfly: 等於放棄股份啊 04/22 09:41
tsao1211: 那他無法經營他是不是也要放棄股份 04/22 11:31
KHlawtel: 本質上是合夥,走合夥清算。找一下對話紀錄、匯款紀錄 04/22 13:49
KHlawtel: 來證明合夥 04/22 13:49
hjkhjk: 老毛病又來了 不是提倡很久了嗎,再熟都要簽約 04/23 15:44
TOCIBS: 不用啊,你就照他的方法啊,你會去接然後再跟他說「你回來 04/26 04:50
TOCIBS: 接喔,不然我要頂出去」 04/26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