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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和朋友合開了一間早午餐店 開店前就犯了一個錯,沒有把彼此之間的關係白紙黑字寫清楚 導致目前遇到一個困境 目前的狀況是 當初開店進貨裝潢成本全是朋友出的 我只有開店後負責掌廚,因為朋友完全不懂廚藝 當初朋友是說他是投資,實際經營和店面的所有權屬於我,只有每個月盈餘分紅部分 但是目前每個月帳裡面都會有一個攤提30000的項目支出,等於朋友每個月會先拿30000營 收走(朋友負責管帳) 這個部分不曉得合不合理 我的理解是 攤提這個概念應該是針對店面的所有權人而言,也就是是老闆的成本,當然需要回本 但今天朋友是投資角色,每個月拿回投資本金不是感覺怪怪的嗎? 想請問我們是哪邊出了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36.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65136996.A.62A.html ※ 編輯: iamlegend188 (110.50.136.59 臺灣), 08/07/2019 08:16:59 ※ 編輯: iamlegend188 (110.50.136.59 臺灣), 08/07/2019 08:17:32
sam1234580: 看你們當初怎麼約定的 不過乍看之下朋友拿錢很合理 08/07 09:13
agunnm: 可能他的想法是借你錢開店,每月拿回本利,如果是這樣, 08/07 09:18
agunnm: 看償還時間跟是否需要分紅 08/07 09:18
keshiaolann: 感覺寫的沒有很清楚 但最好重新白紙黑字寫清楚 不然 08/07 09:22
keshiaolann: 之後問題會很多 08/07 09:22
dog0117: 要看3萬是本加利還是本金可以先談好。我們投資的有攤好 08/07 09:35
dog0117: 說2年內本金還完。投資獲利就看營業狀況 08/07 09:35
woo5566: 一個出技術一個出資本,你領薪水他拿攤提,分紅一起分, 08/07 10:51
woo5566: 哪裡不公平了? 08/07 10:51
mrdi: 合理 08/07 11:40
mrdi: 銀行借你錢,不管你賺不賺錢每個月都要繳貸款阿 08/07 11:41
bitlife: 合不合理要看性質是股東還是債權人,還是新穎的可轉換公 08/07 11:59
bitlife: 司債(誤),權利義務各有不同.股東就是可以分紅,倒了資本泡 08/07 12:00
bitlife: 湯.債權人就是倒了你還欠他債,但你多賺他也沒得分.至於新 08/07 12:01
bitlife: 穎的可轉換公司債,雖然我是純粹開玩笑的,但我感覺你真的 08/07 12:01
bitlife: 會被玩成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條件隨他說 08/07 12:01
jfw616: 合理...但是絕對來得及補救以及繼續當好朋友 08/07 12:21
jfw616: 跟他說要拿到什麼時候...之後如何分 08/07 12:22
jfw616: 但是到期之後..應該就換你翻臉了 08/07 12:22
jfw616: 到時你會覺得朋友什麼都沒做..有錢分 08/07 12:23
jfw616: 心裡不平衡 08/07 12:23
jfw616: 我建議你趕快聘請廚師 08/07 12:23
jfw616: 別人做..你當管理職 08/07 12:23
jfw616: 然後想辦法擴大規模...連鎖店 08/07 12:24
paul1201: 其實看起來滿像他是老闆,你是他請的店長,如果是這樣 08/07 15:11
paul1201: 的話,就非常合理。 08/07 15:11
doctorjp: 你一毛錢都沒出,當然是他說了算話阿 08/07 20:10
doctorjp: 你朋友有勇氣承擔300萬收不回來的風險,你好像不用承擔 08/07 20:11
cobrabaton: 你馬上去借錢還他300萬,之前的攤抵就當利息,這樣事 08/08 14:12
cobrabaton: 情就解決了。 08/08 14:12
cobrabaton: 300萬全部他投資,他風險更大吧!你有簽至少你要做五 08/08 14:13
cobrabaton: 年才能不做的合約嗎?沒有的話我覺得他是好人 08/08 14:13
bitlife: 到底是從哪裏看到300萬? 明明是85萬 XD 08/08 14:43
aahhaa: 乍看之下合理阿 重談吧 了不起離開 你也沒損失 08/08 22:23
TOCIBS: 就他是出資老闆,而你是聘的店長,享分紅而已 08/09 16:52
animara: 那其它成本由誰負擔呢?房租水電人事宣傳等等 08/19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