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nap (頂風)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閒聊] 合夥方式
時間Wed Sep 4 01:19:13 2019
最大的問題是,如果他可以貸款還你50萬
那為什麼還要跟你借錢出來創業給你佔股份?
他自己賺就好了啊!
合股絕對不是不行,但是條件必須談好。
白紙黑字要寫清楚,合約寫好給律師看過。
切記,所有合作都要平等。
任何不平等,不公不義的事情,很容易造成分裂。
台灣人合作很容易分裂的原因就是如此
因為我們是朋友、我信任你....等。
結果很多東西都沒講好,最後就造成分裂了。
有多少合夥人到最後就不是朋友了?
※ 引述《bgwt (憤青)》之銘言:
: 一個朋友A想開飲料店來找我,資金需求50萬
: 經過討論目前合夥方式是:
: 50萬我先出,股份我占三成,
: 三個月後不論生意好壞,朋友貸款還我50萬
: 我從三成股份降成兩成至兩成半。
: 如果是以這種方式投資還可以嗎
: 想請問各位大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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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ttZF: 只要有白紙黑字寫好 雙方覺得合理 一切就可以進行下去 09/04 10:24
→ PttZF: 太多是沒有講清楚 最後破裂 09/04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