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klaw (Hank)
看板toberich
標題[閒聊] 電商網頁上條款內容要小心(律師心得分享)
時間Mon Jun 1 18:19:48 2020
若你是自己架網站從事交易的業者,不管你賣的是保養品、衣服或日常用品等等,請特別
小心,因為在法律上你將可能被認定為是透過網路方式對消費者進行交易的零售業者,你
與消費者間的交易條款,可不能隨便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必須符合法規,否則將有可能被
主管機關裁罰,這邊提供兩步驟教你防踩雷:
Step1
基本上,網站上的條款必須符合「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https://taiwangov.com/fs4uA),裡面的應記載事項必須在網站上記入,不得記載事
項則不能出現在網站上,故請先將上面應記載事項移入你的網站中。
Step2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法定範本,當然不能完全照抄
,所以移入網站後,請在法定的架構下逐一審閱每筆條款,依照自己經營的實際需求做調
整。
舉個常見的問題,法定的範本是規定必須要記載消費者有權七天鑑賞期內退貨。看到這邊
,一定很多店家想問,我賣的商品都客製化(例如西裝訂做),或是屬於個人衛生用品(例
如刮鬍刀),這樣如果可以七天內退貨,我還怎麼做生意?!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其實
另外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這樣的法規去規定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
情形,所以範本請不要一字不漏的照抄,一定要在法定架構下依照實際需求做調整,才不
會衍生額外消費糾紛,如果有問題請洽律師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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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oggy1985: 推 06/01 19:04
→ sa12e3: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06/01 23:18
→ XXPLUS: 鑑賞非試用,所以賣家規定買家只能欣賞外盒7天也是合理的 06/02 00:04
推 karkkunt: 請問那個條款最前面2段適用範圍是什麼意思?看不太懂... 06/02 01:59
→ karkkunt: 第1段好像說非企業經營不適用,第2段又好像說不排除 06/02 02:01
推 attila125: 安檢才是個大坑 06/04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