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ivete (如果有一天)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問題]合夥加盟店,6人勞健保問題
時間Thu Jul 9 22:24:54 2020
※ 引述《dolra (哆拉多健康)》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其他人已經回答大問題了,我來解小問題
: : 以下是針對整體效益,不只針對你個人
: : 資料不要上雲端,用單機POS機,不要開分公司,開獨立的行號。
: : 你看夜市、鬧區多少排隊名店一樣是商號不開發票的~~
: : 開下去就回不了頭,到時候不到20萬也被抽5%會很氣
如果是加盟「連鎖」手搖飲,應該不太可能可以不開發票。
就算申請免開發票有過,也很有極大可能被客人檢舉。
: : 勞保保工會最低,你要拉到最高級距等退休前五年再說
: : (否則你要先繳很多很多錢,而且跟退休前五年拉最高的退休金是一樣的)
: : 這個前提是你前面年資很長了,如果前面沒年資,直接不要勞保比較省
: : 健保維持放區公所(不然健保費會是1058+335且保險條件沒比較好)
: : AB勞健保掛在原本上班的公司,A當負責人
: : B當負責人也可以省健保費,但B沒實際經營不建議
: : 例如需要負責人去跑銀行或者申辦啥東西時,B都在上班很麻煩
: : 都用PT,正職除非你找歐巴桑不懂勞基法的,不然成本很高
: : 除非你的產業訓練員工要很久,需要綁一個員工很久
: : 若能快速訓練上手的,當免洗換就好
: : 勞健保成本大概是薪水兩成~
加盟飲料店的物料成本大部份落在35%~50%,
扣掉店租及其他雜支,人事成本含勞健保超過30%絕對賠。
如果營業額不會超過40萬,頂多三個正職,或兩個正職加兩個PT。
飲料店薄利多銷,更不要以為飲料店簡單人手就好訓練,
你是老闆,兩個禮拜上手是應該,員工兩個月上手才是正常。
如果太常汰換,下場還是人事成本過高,賠。
如果你的店營業額不會超過40萬,那就也不用想能給員工或自己多好的薪水,
應該是要拿你能負擔的人事總金額去回推每個正職可以有的底薪。
PT跟正職沒有誰貴誰便宜,面試時那張嘴是最不能信的,眼光不準的時候一樣貴。
一堆小朋友說要自己負擔生活費、學費所以來打工,
拍胸膊保證每週得上20-30小時。
結果每個禮拜都只給2-3天班,我都很想問你是辦休學了嗎?
要不然就是乖乖給了4天班,然後家裡就有人出車禍、生病需要照顧,要請假。
還有青壯年的姊姊面試時說,餐飲業久站、搬重物很正常,他完全能理解,
然後上班兩個禮拜開始靠邀腳痠、珍珠、茶桶太重傷腰 orz
(這些我面試都會講,還會直接請進店裡試搬茶桶跟物料,能接受再來,結果...)
正職起碼可以保證時數 orz
勞健保的部份,
雖然五人以下單位可以免成立投保單位,
但員工出事,你負責人一樣有責任,與其自己承擔,不如「買保險」
所以不論身份,我勞保一定保,而且都乖乖保到該有的級距。
至於PT的健保,學生會跟家長保,社會人士原有工作會保,
所以我不會幫PT保健保。(但我也會先確認清楚就是了)
現在的員工真的絕大部份都會上網查勞基法,
說不定還比老闆熟,
而歐巴桑可能不熟勞健保,但他一定知道上班路上出車禍老闆應該要付錢。
飲料店,物料成本跟固定開支其實都不會有太大的變動,
能不能賺錢真的就是看你人事的控管。
剛開店,一定都會幻想當個好老闆,
體貼員工、跟員工分紅... 但,現實是,不管你多替他們想,
你還是老闆,他還是員工,甚至可能以能做薪水小偷而洋洋得意。
更現實一點,你辛辛苦苦賺兩塊錢分員工一半,
在員工心裡通常還是比不上賺十塊分員工兩塊的大公司。
你要先想辦法賺錢,才有機會成為賺十塊只需要分員工兩塊的大公司。
最後分享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跟員工上勞工調解會的內容。
該員工離職後對離職前一個月全勤獎金被扣不滿,跑去檢舉。
我的勞動契約裡寫的是月工時滿176小時,全勤獎金2000。
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居然說出:
「你知道法定176小時是怎麼來的嗎? (以下省略他寫了一堆算式給我看)
你知道大月小月天數不一樣嗎? 怎麼可以用一樣的標準呢? 」
這實在太讓我震驚了! 哪間公司算薪水還分大月小月的?
那你小月底薪要不要少拿一點?
而這樣的話是從調解委員嘴巴說出來的。
所以,我的心得是,人事,在我還沒有足夠能力之前,
簡單、普通、合法就好。想要高薪? 請你另謀高就。
勞保是錢,就當買保險。
加盟不見得壞,但總部不可能替你想太多,只能靠自己。
就像我當初總部訓練也是要我找滿六個人才開訓,
但結果我花了快一年才明白,只要店裡超過五個人上班,我就不可能賺錢。
: 關於勞健保的部分,小的在這邊回覆一下好了(五年來磨出來的實務)
: 如果對勞健保費用的初心者,
: 請至https://reurl.cc/b5py86
: 點進去看到的是最基本``正職員工``勞健保費用計算,
: 會很清楚看到單位須負擔每個月多少費用~
: 至於PT的部分,底下有個``勞健保級距``的下載連結,
: 會下載一張密密麻麻的EXCEL表,
: 可到``勞保雇主``那張分頁查PT的勞保費用
: 不用看那些複雜的計算式,
: 不知道怎麼算就是查表就對了!
: 勞保未滿一個月是依幾天計算費用,
: 健保不滿一個月還是以月計費,
: 如果轉職是看被保險人當月最後是哪間就是哪間繳 (這就不說太多了)
: ---------------------------
: 至於新成立單位,公司員工未滿5人,
: 可以申請負責人投保金額為34800->但不可以低於所屬員工
: (依規定,負責人勞健保就是不能低於員工,
: 所以員工一旦調薪超過,他們會很自動寄信通知您...幫您主動調升了)
: 還有勞健保衍伸的問題就是二代健保問題,
: 但這個蠻太複雜,我想剛成立應該不至於遇到,就有興趣就自己GOOGLE吧
: -----------------------------
: 關於PT部分,我想飲料店應該都是應徵年輕人,
: 雖然年輕人涉世未深,但現在網路都教得很好,
: 所以幾個關鍵字 ``兼職 特休 勞健保 資遣費``,
: 就可以讓企業主吃不玩兜著走,
: 別以為他們不會懂,為了自身利益可是非常的嚴謹的...
: 所以建議勞工這塊,
: 有疑問真的先查一查,時代真的不同了 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29.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94304696.A.A23.html
推 dolra: 感覺到辛酸血淚史 (拍拍) 年輕人PT真是心有戚戚焉......07/09 22:35
→ dolra: PT基本上連續到職三個月就要幫他們保,也真的有人跟我要過~07/09 22:36
→ dolra: 我認真覺得調解委員在唬你,176小時就是8*22工作天,哪有什麼07/09 22:39
→ dolra: 大小月?一般人資算薪資都是30天,勞健保計算方式也是07/09 22:40
推 follow420: 算了吧分潤給員工當應該,離職跟你要特休的(給了六萬07/09 22:40
→ follow420: )的苦主在此07/09 22:40
→ dolra: 我之前資遣一個新鮮人,上勞保局試算資遣費給他,他還質疑我07/09 22:41
→ dolra: 自己上網查看不懂的法條就說我A他錢,後來我說你覺得有問題 07/09 22:41
→ dolra: 直接打去勞保局問好了 (心很累)07/09 22:42
推 iori30016438: 血淚...感謝分享 07/10 01:03
推 lelo: n大寫的好多好詳盡,非常受用,已收藏,太感激您了~QQ07/10 13:31
推 pttdouble: 血淚實用推~07/10 17:39
推 imhaha: 推~ 剛經歷過哈哈07/10 18:11
推 weimr: 血淚史 推07/11 10:38
推 ganbaday: 三媽臭臭鍋連鎖店數量不輸手搖,全台灣只有極少數發票07/11 14:59
→ ganbaday: 除非是台北市熱門地點,一般要明顯超過20萬才會被盯上07/11 15:00
→ ganbaday: 畢竟要派人到店門口算人頭數量很累的,通常都是排隊07/11 15:01
→ ganbaday: 的情況,而生意忙到排隊當然就無所謂了07/11 15:01
跟有沒有排隊無關。一堆早餐店也是每天排隊,也不會有人要發票。飲料店就算每天都門
可羅雀照樣被檢舉。
因為大家都以為水很好賺。
而且,國稅局才沒那麼勤勞來數人頭,直接請你去聊天喝茶,提供存摺、進銷存收據等等
即可。
※ 編輯: naivete (114.136.229.82 臺灣), 07/11/2020 19:34:11
推 doctorjp: 水是真的好賺,不過要看賺的人是誰 07/11 20:17
推 rinatwo: 調解委員沒講錯 法定工時本來就是以周為單位 07/11 22:06
→ rinatwo: 月薪本來就只是習慣 便於計算 不能要求工時相同 07/11 22:06
→ rinatwo: 薪水大小月都相同 可是在法條上你不能要求時數相同 07/11 22:07
→ rinatwo: 以二月份來說 28天 四周 至多就是20天工作日 07/11 22:08
→ rinatwo: 四天休息日 四天例假日 那來的176讓你正常工時 07/11 22:08
→ rinatwo: 不過光這個176 牽扯的遠遠不只全勤獎金吧 07/11 22:19
→ naivete: 月休十天(含所有國定假日),單日只要超過八小時加班費 07/11 23:23
→ naivete: 都合法算,176只是單純希望員工多排班+2000,跟其他條件 07/11 23:23
→ naivete: 完全無關。我的心得是名字取的不好,現在也不想給了,多 07/11 23:23
→ naivete: 給多傷心。 07/11 23:23
推 rinatwo: 講個笑話月休十天 但是176會多給兩千 不覺得矛盾嗎? 07/12 03:37
→ rinatwo: 反正人都會講自己有利的說法 不然調解何必扯到法定工時 07/12 03:38
→ rinatwo: 然後把調解委員的說法和計算省略 再來斷章取義 07/12 03:50
→ rinatwo: " 哪間公司算薪水還分大月小月的?" 07/12 03:51
→ rinatwo: 若如同你講的 176不干涉其他部分 反擊調解委員就不是如此 07/12 03:52
→ rinatwo: 你就直接說你的標準是正常工時加上加班時數達176有獎金 07/12 03:52
→ rinatwo: 關法定工時如何計算相干就好了 何必扯大小月底薪 顆顆 07/12 03:53
→ naivete: 一點都不矛盾,我就是希望拉長工時。 07/12 06:40
→ naivete: 且你怎麼知道我沒有反擊成功?只是提這一小段對話表達我 07/12 06:40
→ naivete: 對調解這件事的傻眼 07/12 06:40
推 rinatwo: 反擊成功就應該貼調解的文件搂 怎麼會扯到大小月底薪 07/12 06:45
→ rinatwo: 恰好這176 又會跟大月的正常工時差不多呢 07/12 06:46
→ rinatwo: 所以大月不需要加班 小月需要加班 原來人力配置是這樣啊 07/12 06:46
→ rinatwo: 我還以為31天 對於相同正職人數會更需要加班人力阿 07/12 06:47
→ rinatwo: 31天不需要加班就可以領到 2000 28天需要額外加班才能領 07/12 06:47
→ rinatwo: 呵呵 不過想也知道是拉不下臉承認正常工時認知錯誤 07/12 06:48
→ naivete: 因為這篇的重點不是在分享調解過程,只是分享一個片段。 07/12 06:56
→ naivete: 懶得戰勞資,你就當作我輸到脫褲我沒意見,不回了。 07/12 06:56
推 rinatwo: 我也不是戰勞資 如果調解委原有給你說法和計算方式 07/12 06:59
→ rinatwo: 你只是用你自以為的方式去批判 那我覺得你錯過學習機會 07/12 06:59
推 wp761102: N大的意思應該是 希望能拉高個別工時到176小時 這樣叫激 07/12 12:59
→ wp761102: 勵獎金會不會比較好 07/12 12:59
→ wp761102: 但滿好奇的是如果是正職 時數是固定的 應該不用額外限制 07/12 13:01
→ wp761102: 工時 如果是PT 那一個月176小也跟正職沒兩樣了 07/12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