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fw616: 再開一家跟他打對台 01/12 06:44
→ jfw616: 反正你都有經驗了 01/12 06:44
→ jfw616: 更何況能賺錢的生意誰都能做 01/12 06:45
→ jfw616: 你不是第一個來po文的,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01/12 06:45
謝謝!拿著僅有的100w,已借錢再開一間店了,寧願負債都不要再合夥
→ aikopake: 合夥不是錯,錯在你的個性不適合合夥 01/12 08:11
是,只是太晚發現並攤牌了,應該在虧損不大時就立馬斷掉
推 mrdi: 這種事真是層出不窮,創業的前輩説那麼多次還是不斷有朋友 01/12 11:16
→ mrdi: 喜歡一起合夥 01/12 11:16
受教了
推 keepingtime: 合夥就是一人一張嘴果然是非多!合夥可以檢驗一堆虛 01/12 11:20
→ keepingtime: 偽的好朋友! 01/12 11:20
→ keepingtime: 這個人這麼爛,如果是我就開始 01/12 11:21
→ keepingtime: 努力反營業,整個事業歸零! 01/12 11:22
我也不是沒想過,但我實在無法跟他比爛
推 momicats: 講到錢,夫妻都能反目~更何況朋友。你合夥人真的太貪也 01/12 11:57
→ momicats: 是滿滿惡意 01/12 11:57
可惜這份惡意發現的太晚了.....
推 jfw616: 糾結過去改變不了什麼 01/12 11:57
推 keshiaolann: 再好的朋友也要白紙黑字 我也花了三年買教訓 01/12 12:01
我也是四年半呢(嘆
推 newoldme: 做生意從不合夥 01/12 12:02
聰明人
推 demoQ: 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 謝謝分享 01/12 12:18
希望藉由分享,可以幫助到人
推 skyprayer: 出資一定要有白紙黑字用印簽名各持一份 01/12 12:35
→ skyprayer: 可以專案合作 但盡量不要合夥 01/12 12:35
受教了
推 krit1009: XD 一堆人在講跟朋友絕對不會合夥 你還是合夥 還沒合約 01/12 12:58
希望有看到的人之後就知道一定要簽合約! 如果可以都不要合夥最好
推 roii: 樓上說的專業合作是什麼?跟合夥差在哪? 01/12 13:01
推 alpac: 幫QQ 01/12 13:10
謝謝,原本以為幾個月後打這篇不會這麼憤怒了
→ moyafan: 有很多事情,不跟朋友做,當室友也是,最後連朋友都不是 01/12 15:22
推 skyprayer: 專案合作是一起做某個案子 分工和費用一開始較談好 01/12 16:31
→ skyprayer: 公司或工作室還是各自的 這樣問題會少很多 01/12 16:32
推 lnc7834: 就不要拆夥啊 繼續互相傷害 01/12 18:21
我真心希望可以往上爬,不要浪費時間在泥沼裡,也自知比爛比不過
推 summerparis: 好奇是靠近哪一邊的店(我住東湖啊) 01/12 18:22
東湖店家不多,說出來可能太明顯
推 nono168: 有穩定營收幹嘛離開 就別管事就好了 01/12 18:36
太多可能性了,連半份能證明我是50%持有人的證據都沒有
→ BIGBBB: 真的,要貪就拖你一起爛啊 01/12 20:51
因此無法忍受的是這樣的惡意
推 fbifxxkma: 貼給板上那些三不五時找人合夥的看 01/12 21:14
→ fbifxxkma: 朋友都可以對簿公堂了,還敢找網友合夥 01/12 21:14
真的,小弟親身經歷,希望可以幫到有在尋求意見的大大
推 Glucophage: 結束就好,至少這輩子不會再浪費時間在那種人身上 01/12 21:46
我也是這樣想的,再拖下去對我只會更差,不如盡快切割
→ iele: 别合夥 01/12 23:13
→ iele: 夫妻共同財産一起做生意都會吵架了 01/12 23:14
工作上有紛爭吵架,我都覺得不是值得記恨的事,但表露出惡意坑錢這個面相,才是我無
法原諒的
推 grotwpig645: 好慘 01/12 23:28
已重新振作,從0開始經營
推 poohmin: 推血淚分享 01/13 00:25
謝謝,這份血淚是會刻在心裡,一定要在這行業做起來
→ darklpi: 要合夥不是不行,不要平分,合夥生意不拿錢就是當員工 01/13 03:22
→ darklpi: 還有你這不存在拆夥問題,對方都是獨資公司白紙黑字寫明 01/13 03:24
→ darklpi: 的,你也沒領員工薪資,頂多就是借貸關係 01/13 03:24
借貸關係也行,但總要還全額吧(一樣是沒有任何白紙黑字可以判定呢.........
→ pttdouble: 我比較期待另一方看到文章上來爆料^_^ 01/13 07:49
雖然打這篇主要是警世文,但我絕無任何誇大或扯謊,所以不怕被檢驗,很歡迎也有點小
期待
推 pizzafan: (直播第一時間有聽到 原來上鎖了) 01/13 09:43
推 egganson: 對方台女吧? 01/13 10:43
正港台灣直男
推 Zumi: 出來跑跳就是認合約,哪怕有血緣關係都要簽 01/13 12:44
對,所以跑一跑就摔倒了
推 vasia: 道理就是樓上這一句這麼簡單 01/13 15:14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花了四年半才理解
推 team3: 推分享 01/13 15:32
希望有幫助到你
推 bitterwu: 合資為什麼要寫一人獨資 我覺得只能怪你自己傻 01/13 15:50
→ bitterwu: 信任不是這樣不用的 01/13 15:52
那時候真的沒想這麼多,好傻好天真
推 mrdi: 就算要合夥也一定要分大小股跟打契約,很多以玩票性質做開頭 01/13 21:02
→ mrdi: ,有獲利就要開始談合作細節不然就早早拆散,付出的心血很沒 01/13 21:02
→ mrdi: 那麼多時才不會那麼幹 01/13 21:02
同意,浪費這麼多年青春真的很幹
推 parissky01: 沒創業過就不要和有經驗的合資,很容易吃虧 01/13 22:33
他也沒創業過,只是我忘記他家人創業過了
推 SiaoBen1996: 能走下去的合夥都是一開始就白紙黑字攤開來講 01/14 00:13
→ SiaoBen1996: 虧損獲利怎麼辦,然後各自要有對方能利用的地方 01/14 00:13
→ SiaoBen1996: 利益才是合夥能走的遠的最大關鍵 01/14 00:13
其實我們觀念上的問題就已經確定是無法走下去的合夥,但我一定是頭撞到了才沒有在第
一次攤牌的時候堅毅的決定要分開做,沒有白紙黑字只是凸顯拆夥時被壓著打卻無可奈何
推 kennyken220: 這篇好勸世,剛好拿給還傻傻想繼續賺錢的傻朋友 01/14 10:15
大家都想賺錢,請朋友多注意生意上的夥伴,還來的及寫合約就盡快吧!
推 vi000246: 還好有跑 不然照這種合夥人 晚跑虧更多 01/14 11:47
謝謝!我也是一直這樣想的,在調解的時候,律師說:他說最多就給你100w,如果不接受就
不要拆夥一起繼續工作,但必須要跟他簽署上班時間規範書甚麼的。然後我們就一起再翻
了一次白眼。都露出這一面了,我並沒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當然是現在立刻跑虧最少
推 finis: 認識十幾年的朋友,營業都沒開始就鬧翻了,因為對方不想做 01/14 18:35
→ finis: 事只想分錢(他也不想投入資金),然後我請他去找另一個他 01/14 18:35
→ finis: 的朋友合作,結果對方仍不死心一直來試探,之後就封鎖聯絡 01/14 18:35
→ finis: 方式。人只要缺錢,特別有家庭開銷的,真的是死要錢想佔別 01/14 18:35
→ finis: 人便宜的嘴臉很可怕!xddd 01/14 18:35
→ finis: 這件事我花了1、2年才釋懷,如果對方開銷特大,貪的嘴臉更 01/14 18:36
→ finis: 可怕… 01/14 18:36
拍拍,我完全理解,當我正式提出拆夥後,他那陣子講出那種坑人卻又一臉輕鬆,完全理
所當然的嘴臉,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
→ darklpi: 你不是有請律師??用line借錢不還都可以告贏了,只不過是 01/15 12:40
→ darklpi: 民事而已 01/15 12:40
我並沒有請律師,那是調解委員會現場派的,我主要不想花時間打官司,也是怕官司期間只能被逼著繼續綁在一起
推 togs: 跟男女朋友分手一樣 結婚前跟結婚中好 準備離婚就出事 01/16 19:08
→ togs: 難怪爬文大家都說不要合夥 辛苦了原po 01/16 19:08
離婚至少法律會還公道的平分共同財產.....,我覺得比較像一個想離婚一個不願意離,
就變成為了離只能無條件接受對方條件
推 seaping: 我的公司和人合夥多年,狀況也都不錯,但我也是勸人沒事 01/17 23:39
→ seaping: 別和人合夥,另外我和我合夥人本來也不是好友,除了公事 01/17 23:39
→ seaping: 外私事很少交集,就是講清楚各項條件也做好隨時拆夥的準 01/17 23:39
→ seaping: 備,反而才不知不覺很多年下去 01/17 23:39
是的!這麼多年在條件上實在虧太大了,唯一慶幸的是,因為一直都是我在突破跟做各方
面工作,在重新來過時,反而游刃有餘
推 mystage: 別合夥,真的。 01/21 18:01
真的,奉勸大家~"~
→ milkwind: 31k月休6...12hr...連在高雄慘業開店 01/23 12:08
→ milkwind: 至少都是你收入兩倍,要不要台北市房子賣了,來高雄住 01/23 12:08
→ milkwind: ,台北市一間房可以買高雄四間 01/23 12:08
我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就只有拿回來的這些錢,其實重點不是在哪邊啦!而是遇到的人.
推 ganbaday: 我是你會繼續留著,私下另起爐灶,把客戶挖光 01/25 13:34
我理解大家的想法,有時候為了爭取自己應得的,或許這樣做是相對適合。但當下這份合
作關係已經讓情緒跟思維都陷入蠻糟糕的狀態,再加上一談拆夥那個樣貌,實在是無法堅
持了!
推 qnonp2012: 要合夥不是不行,只是一開始就要講清楚訂明白,任何一 02/02 01:36
→ qnonp2012: 方要退出怎麼處理這類的,身邊每個合夥的一開始不太賺 02/02 01:36
→ qnonp2012: 錢都沒什麼問題,但是一旦開始賺的時候就一大堆問題, 02/02 01:36
→ qnonp2012: 合夥人總有強弱,做的事多事少,很容易就有爭議,親如 02/02 01:36
→ qnonp2012: 兄弟都會鬧翻,我只能說一開始就要思考如何實質掌握公 02/02 01:36
→ qnonp2012: 司,我也有合夥經營,任何技術人才都被我掌控,就算負 02/02 01:36
→ qnonp2012: 責人登記不是我,我也有把握我一離開,公司就會馬上倒 02/02 01:36
→ qnonp2012: ,用這種方法強迫合夥人就範 02/02 01:36
理解您的意思,可能我們單純買賣零售業,部分技術性質太低,就算一開始不太懂,自己
研究摸索弄起來,建成一套系統或sop,其實剩餘價值就很低了....
推 tim96tim: 看完超生氣= = 幫你加油! 02/02 18:44
謝謝,如果身邊有人剛好遇到合夥瓶頸,可以提供參考
※ 編輯: freeway0616 (118.169.84.168 臺灣), 02/09/2021 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