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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發文 文長慎入 謝謝各位大大 小弟剛結束一段合夥四年半的公司 在此提醒各位希望與朋友創業或已經合作的大大 合夥人真的要慎選,如果可以,根本不要合夥 我與友人在五年前一起從事寵物用品網拍行業,一開始起步並沒有投資多少金額進去,只 能確定兩人投資是一樣多的金額,兩個人說好,有賺錢就繼續投資,慢慢擴大,足夠有盈 利的時候就當月拿一樣的薪水。 一開始也相安無事,畢竟多年好友,做不好的地方覺得慢慢改進就好,連後來知道要申請 營業登記,我也是讓他填寫他一人獨資,並沒有跟他簽任何私下的合夥協議書。 但一兩年過去,我覺得做事的方式不同,思維上做的決策也差異太大,實在無法長期合作 ,只會更多摩擦以及更多不順心的遷就。 於是107年的11月,我決定自己出去開實體店面,把原本有穩定營運的網拍留給他,並好 好的跟他談拆夥的這件事,畢竟他當時根本就不想做實體店面,在我提的時候多次拒絕, 我也不希望之後還得跟他一塊做事做決策,這樣至少還可以當朋友。 但當時我們都還沒談拆夥的分配,他硬是說決定要一起開店,不要分開做..... 我最終還 是答應了。 我們在台北東湖開立了實體店面一年半,除了又投了錢進去付貨款、裝潢款,前一年根本 沒領薪水。 但至少熬到,除了網拍以外,店面也是已經很穩定的營收,不過我實在受不了這工作上觀 念的對立跟無法改善問題。 總之 我二度提出拆夥,在這之前我都覺得好聚好散,就這樣結束吧,只要還我我應得的 部分,我自願離開。 但他接下來一連串不合理的行為我實在無法忍受。 我們兩個同時都想擁有這家店,但拆夥他只能接受我離開,所有之前的裝潢、器材設 備都要用殘值計算(2折、3折),甚至連要販售的貨物商品也是要個折數。 我提出網拍店面兩條穩定營收,可以各選一邊,他先選對他有利的,貨物設備對半分,我 們一直是各50%的擁有人呀。但他堅持兩者不能分,並且他都要擁有。 我再提出,如果他今天想要兩個穩定的收入來源,等於要我全部賣給他,也可以,但裝潢 費用+設備器具+貨物成本+銀行裡面的金額,全部用原購買價還一半給我,同樣也被他不 合理的邏輯拒絕。 我又提出,如果他願意離開,我會用我提出的算法公平還給他錢,也是完全沒有用。 各位鄉親,因為沒有任何保護我的依據,我竟然沒有任何可以讓他公平地把錢還給我的辦 法,或是把店賣給我的辦法。 而且不管最終如何,他都沒有犯法,那間公司從來沒有屬於我過。 我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去找調解,但調解並沒有任何法律強制性 只多一個人(律師)陪我一起翻白眼,律師還建議我不要同意他的條件,開始擺爛到他自己 願意提出拆夥,這樣對我才會比較公平。 畢竟我提出比他開的金額多75萬的價格要跟他買,他都拒絕。但他堅持不肯還合理的金額給 我。 題外話,我在調解時接受了遠低於我們店的資產一半的價格退出,因為我實在是沒時間也 不想跟他耗,但在律師跟我合夥人以及他姊說我願意接受這金額時,他們竟然又說要分期 ,我覺得這個moment律師是比我生氣的,他開始說我們都談好了之前也沒說是分期的方式 *#&(*&(*_@ 然後他姊默默地說一句,跟銀行借要利息,痾,所以欠我不用利息是吧,到底要這麼難看 到甚麼下限。 雖然我最後還是答應他們分期,只是從他們原本提的11期改為2期。 不好意思,長篇大論到此快要結束,辛苦大家了 統計一下這4年半的合夥,54個月,加最後我們調解時給的100w,我總共調解的錢+歷年的 薪水-投資丟入,實領170w,這是我默默看銀行帳本算出來的金額 等於這54個月,包含(薪水、勞健保、勞退6%、年終、三節獎金、投資分紅),我一個月平 均31k 令人不忍再去細算我平均每日工時至少12小時 原來在合夥關係中最好賺的錢就是沒有被法律保護的那方,真心奉勸所有想要合夥的鄉親 請小心並白紙黑字寫清楚,不要說我朋友跟我是換帖的之類,那個人曾經也是我深信不疑 的人呀! 因此比起錢的金額,我更無法接受的是這份"惡意",這份他與他家人討論後精密計算,不 管怎麼樣我都得接受的惡意。 https://imgur.com/RayhObW 以上附上調解同意書,我其實還備份很多影音檔,但都是徒勞無功 我一直認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我們並不是為了這樣規範所以做好自己 但在社會上跑跳,說我蠢也是,就跌了這樣的大坑,多獨善其身也不會有人同情 希望大家在努力創業的過程,贊下來的收入不要跟我一樣是送給合夥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46.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610392007.A.D6D.html
jfw616: 再開一家跟他打對台 01/12 06:44
jfw616: 反正你都有經驗了 01/12 06:44
jfw616: 更何況能賺錢的生意誰都能做 01/12 06:45
jfw616: 你不是第一個來po文的,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01/12 06:45
謝謝!拿著僅有的100w,已借錢再開一間店了,寧願負債都不要再合夥
aikopake: 合夥不是錯,錯在你的個性不適合合夥 01/12 08:11
是,只是太晚發現並攤牌了,應該在虧損不大時就立馬斷掉
mrdi: 這種事真是層出不窮,創業的前輩説那麼多次還是不斷有朋友 01/12 11:16
mrdi: 喜歡一起合夥 01/12 11:16
受教了
keepingtime: 合夥就是一人一張嘴果然是非多!合夥可以檢驗一堆虛 01/12 11:20
keepingtime: 偽的好朋友! 01/12 11:20
keepingtime: 這個人這麼爛,如果是我就開始 01/12 11:21
keepingtime: 努力反營業,整個事業歸零! 01/12 11:22
我也不是沒想過,但我實在無法跟他比爛
momicats: 講到錢,夫妻都能反目~更何況朋友。你合夥人真的太貪也 01/12 11:57
momicats: 是滿滿惡意 01/12 11:57
可惜這份惡意發現的太晚了.....
jfw616: 糾結過去改變不了什麼 01/12 11:57
keshiaolann: 再好的朋友也要白紙黑字 我也花了三年買教訓 01/12 12:01
我也是四年半呢(嘆
newoldme: 做生意從不合夥 01/12 12:02
聰明人
demoQ: 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 謝謝分享 01/12 12:18
希望藉由分享,可以幫助到人
skyprayer: 出資一定要有白紙黑字用印簽名各持一份 01/12 12:35
skyprayer: 可以專案合作 但盡量不要合夥 01/12 12:35
受教了
krit1009: XD 一堆人在講跟朋友絕對不會合夥 你還是合夥 還沒合約 01/12 12:58
希望有看到的人之後就知道一定要簽合約! 如果可以都不要合夥最好
roii: 樓上說的專業合作是什麼?跟合夥差在哪? 01/12 13:01
alpac: 幫QQ 01/12 13:10
謝謝,原本以為幾個月後打這篇不會這麼憤怒了
moyafan: 有很多事情,不跟朋友做,當室友也是,最後連朋友都不是 01/12 15:22
skyprayer: 專案合作是一起做某個案子 分工和費用一開始較談好 01/12 16:31
skyprayer: 公司或工作室還是各自的 這樣問題會少很多 01/12 16:32
lnc7834: 就不要拆夥啊 繼續互相傷害 01/12 18:21
我真心希望可以往上爬,不要浪費時間在泥沼裡,也自知比爛比不過
summerparis: 好奇是靠近哪一邊的店(我住東湖啊) 01/12 18:22
東湖店家不多,說出來可能太明顯
nono168: 有穩定營收幹嘛離開 就別管事就好了 01/12 18:36
太多可能性了,連半份能證明我是50%持有人的證據都沒有
BIGBBB: 真的,要貪就拖你一起爛啊 01/12 20:51
因此無法忍受的是這樣的惡意
fbifxxkma: 貼給板上那些三不五時找人合夥的看 01/12 21:14
fbifxxkma: 朋友都可以對簿公堂了,還敢找網友合夥 01/12 21:14
真的,小弟親身經歷,希望可以幫到有在尋求意見的大大
Glucophage: 結束就好,至少這輩子不會再浪費時間在那種人身上 01/12 21:46
我也是這樣想的,再拖下去對我只會更差,不如盡快切割
iele: 别合夥 01/12 23:13
iele: 夫妻共同財産一起做生意都會吵架了 01/12 23:14
工作上有紛爭吵架,我都覺得不是值得記恨的事,但表露出惡意坑錢這個面相,才是我無 法原諒的
grotwpig645: 好慘 01/12 23:28
已重新振作,從0開始經營
poohmin: 推血淚分享 01/13 00:25
謝謝,這份血淚是會刻在心裡,一定要在這行業做起來
darklpi: 要合夥不是不行,不要平分,合夥生意不拿錢就是當員工 01/13 03:22
darklpi: 還有你這不存在拆夥問題,對方都是獨資公司白紙黑字寫明 01/13 03:24
darklpi: 的,你也沒領員工薪資,頂多就是借貸關係 01/13 03:24
借貸關係也行,但總要還全額吧(一樣是沒有任何白紙黑字可以判定呢.........
pttdouble: 我比較期待另一方看到文章上來爆料^_^ 01/13 07:49
雖然打這篇主要是警世文,但我絕無任何誇大或扯謊,所以不怕被檢驗,很歡迎也有點小 期待
pizzafan: 員工沒辦法當朋友 https://youtu.be/MrrdQMlbjwM 01/13 09:41
pizzafan: (直播第一時間有聽到 原來上鎖了) 01/13 09:43
egganson: 對方台女吧? 01/13 10:43
正港台灣直男
Zumi: 出來跑跳就是認合約,哪怕有血緣關係都要簽 01/13 12:44
對,所以跑一跑就摔倒了
vasia: 道理就是樓上這一句這麼簡單 01/13 15:14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花了四年半才理解
team3: 推分享 01/13 15:32
希望有幫助到你
bitterwu: 合資為什麼要寫一人獨資 我覺得只能怪你自己傻 01/13 15:50
bitterwu: 信任不是這樣不用的 01/13 15:52
那時候真的沒想這麼多,好傻好天真
mrdi: 就算要合夥也一定要分大小股跟打契約,很多以玩票性質做開頭 01/13 21:02
mrdi: ,有獲利就要開始談合作細節不然就早早拆散,付出的心血很沒 01/13 21:02
mrdi: 那麼多時才不會那麼幹 01/13 21:02
同意,浪費這麼多年青春真的很幹
parissky01: 沒創業過就不要和有經驗的合資,很容易吃虧 01/13 22:33
他也沒創業過,只是我忘記他家人創業過了
SiaoBen1996: 能走下去的合夥都是一開始就白紙黑字攤開來講 01/14 00:13
SiaoBen1996: 虧損獲利怎麼辦,然後各自要有對方能利用的地方 01/14 00:13
SiaoBen1996: 利益才是合夥能走的遠的最大關鍵 01/14 00:13
其實我們觀念上的問題就已經確定是無法走下去的合夥,但我一定是頭撞到了才沒有在第 一次攤牌的時候堅毅的決定要分開做,沒有白紙黑字只是凸顯拆夥時被壓著打卻無可奈何
kennyken220: 這篇好勸世,剛好拿給還傻傻想繼續賺錢的傻朋友 01/14 10:15
大家都想賺錢,請朋友多注意生意上的夥伴,還來的及寫合約就盡快吧!
vi000246: 還好有跑 不然照這種合夥人 晚跑虧更多 01/14 11:47
謝謝!我也是一直這樣想的,在調解的時候,律師說:他說最多就給你100w,如果不接受就 不要拆夥一起繼續工作,但必須要跟他簽署上班時間規範書甚麼的。然後我們就一起再翻 了一次白眼。都露出這一面了,我並沒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當然是現在立刻跑虧最少
finis: 認識十幾年的朋友,營業都沒開始就鬧翻了,因為對方不想做 01/14 18:35
finis: 事只想分錢(他也不想投入資金),然後我請他去找另一個他 01/14 18:35
finis: 的朋友合作,結果對方仍不死心一直來試探,之後就封鎖聯絡 01/14 18:35
finis: 方式。人只要缺錢,特別有家庭開銷的,真的是死要錢想佔別 01/14 18:35
finis: 人便宜的嘴臉很可怕!xddd 01/14 18:35
finis: 這件事我花了1、2年才釋懷,如果對方開銷特大,貪的嘴臉更 01/14 18:36
finis: 可怕… 01/14 18:36
拍拍,我完全理解,當我正式提出拆夥後,他那陣子講出那種坑人卻又一臉輕鬆,完全理 所當然的嘴臉,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
darklpi: 你不是有請律師??用line借錢不還都可以告贏了,只不過是 01/15 12:40
darklpi: 民事而已 01/15 12:40
我並沒有請律師,那是調解委員會現場派的,我主要不想花時間打官司,也是怕官司期間只能被逼著繼續綁在一起
togs: 跟男女朋友分手一樣 結婚前跟結婚中好 準備離婚就出事 01/16 19:08
togs: 難怪爬文大家都說不要合夥 辛苦了原po 01/16 19:08
離婚至少法律會還公道的平分共同財產.....,我覺得比較像一個想離婚一個不願意離, 就變成為了離只能無條件接受對方條件
seaping: 我的公司和人合夥多年,狀況也都不錯,但我也是勸人沒事 01/17 23:39
seaping: 別和人合夥,另外我和我合夥人本來也不是好友,除了公事 01/17 23:39
seaping: 外私事很少交集,就是講清楚各項條件也做好隨時拆夥的準 01/17 23:39
seaping: 備,反而才不知不覺很多年下去 01/17 23:39
是的!這麼多年在條件上實在虧太大了,唯一慶幸的是,因為一直都是我在突破跟做各方 面工作,在重新來過時,反而游刃有餘
mystage: 別合夥,真的。 01/21 18:01
真的,奉勸大家~"~
milkwind: 31k月休6...12hr...連在高雄慘業開店 01/23 12:08
milkwind: 至少都是你收入兩倍,要不要台北市房子賣了,來高雄住 01/23 12:08
milkwind: ,台北市一間房可以買高雄四間 01/23 12:08
我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就只有拿回來的這些錢,其實重點不是在哪邊啦!而是遇到的人.
ganbaday: 我是你會繼續留著,私下另起爐灶,把客戶挖光 01/25 13:34
我理解大家的想法,有時候為了爭取自己應得的,或許這樣做是相對適合。但當下這份合 作關係已經讓情緒跟思維都陷入蠻糟糕的狀態,再加上一談拆夥那個樣貌,實在是無法堅 持了!
qnonp2012: 要合夥不是不行,只是一開始就要講清楚訂明白,任何一 02/02 01:36
qnonp2012: 方要退出怎麼處理這類的,身邊每個合夥的一開始不太賺 02/02 01:36
qnonp2012: 錢都沒什麼問題,但是一旦開始賺的時候就一大堆問題, 02/02 01:36
qnonp2012: 合夥人總有強弱,做的事多事少,很容易就有爭議,親如 02/02 01:36
qnonp2012: 兄弟都會鬧翻,我只能說一開始就要思考如何實質掌握公 02/02 01:36
qnonp2012: 司,我也有合夥經營,任何技術人才都被我掌控,就算負 02/02 01:36
qnonp2012: 責人登記不是我,我也有把握我一離開,公司就會馬上倒 02/02 01:36
qnonp2012: ,用這種方法強迫合夥人就範 02/02 01:36
理解您的意思,可能我們單純買賣零售業,部分技術性質太低,就算一開始不太懂,自己 研究摸索弄起來,建成一套系統或sop,其實剩餘價值就很低了....
tim96tim: 看完超生氣= = 幫你加油! 02/02 18:44
謝謝,如果身邊有人剛好遇到合夥瓶頸,可以提供參考 ※ 編輯: freeway0616 (118.169.84.168 臺灣), 02/09/2021 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