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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前面那篇沒有白紙黑字慘痛經驗的作者 沒想到今天是我有辦法上來跟版主分享小小建議..... 如果今天我是你或甲,我也會希望買下來繼續經營,上面有提到出價買回卻無法達成共識 ,是否也是金額上的問題呢? 你開的價碼是以甚麼當依據,是否對乙來說有公平的算清1/3股份。 以我之前合夥人的觀點來說好了,同樣身為50%的持有人,他從頭到尾只說如果我要走, 他要怎麼給我錢,他沒有提出任何如果是他要走的話,他能接受多少錢離開。 這道理很簡單,他不敢開金額,如果他今天說要我退出至少給我500w,等於他認同50%股份 價值500w,但我要退出他只會給我100w,這樣就明顯在坑人了是吧! 所以他要表面做到不像在坑人就是不說出自己覺得合理的金額。 調解前他說連一百萬都不可能給我,認為我獅子大開口,我立刻跟他說,那我一百二十萬 跟你買,他就堅持要繼續做,不可能賣。 上述是跟您分享,你開的金額是你有辦法接受,接近於這個公司的價值嗎,會不會是這個 節骨眼喬不攏呢。 另外雖然現在角色互調,但我建議還是不要仗著自己是獨資負責人,做出道德淪喪的事情 。 第二點是 我之前合夥人一直覺得我不配拿的跟他一樣多。 我們工作分配還蠻分明的,他主要工作是:網拍包裝出貨、商品分裝作業、進貨整理、偶 爾叫貨、顧店、安排工讀生上班時間。(雖然除了叫貨以外的部分,大部分會有工讀生偕 同一起作業),我們就歸類為倉管、人資跟門市好了。 而我的部分就比較雜了,除了顧店、業務洽談、新品上架、活動洽談、整套pos系統建立 跟更新、每日進銷作帳進而統計會計帳、大部分的叫貨及設備採購、包含當初裝潢所有的 工班以及寵物美容人員都是我在處理的。 我們就歸類為門市、行政、採購、業務、會計、行銷吧! 但他始終覺得體力活都是他一個人在承擔。 另外我常常會通宵趕一些新品上架、建檔、網拍關鍵字調整、瀏覽合適新品,我作息長期 不正常,所以在店面營業時間顧店的比例他覺得他承包了大部分,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因此,他在調解前說出,我們工作內容,花的心力是很懸殊的(他認為他比我做的多太多 了) 也因此開出如此坑人的價格 以上是在跟你分享,從你跟甲的觀點一定認為,他沒做事這麼久,不應該拿錢,但似乎分 紅三成是三人一起談好的。如果今天真的有意願買下來,建議先撇開乙離開工作崗位一年 這個因素,來計算應該要買下的金額。 並不是想偏袒乙方,我也認為一開始乙並不是以出資者的角度進場,在離開工作崗位後的 確就應該清算而不是一直領分紅。 但如果上述兩個點有幫助到您思考,我會建議是否要跟乙再次討論金額。 另外分享一下,拆夥後的心得 這份合夥工作雖然已經做了將近5年,也算稍微熟門熟路,但拆夥我其實並不想繼續走這 條道路,甚至還看了研究所報考之類的想回本業。 但真的是因為拆夥時遭遇的這份惡意,讓我出現強烈的鬥志,因此在東湖不遠的內湖借錢 開了一間寵物店,立志要做回來壓過他。 雖然現在是從0開始,真的非常辛苦,但他的那份惡意反而成為我的動力。 建議不管是哪一方,如果不要抱持著惡意,大家和平理性公平的談好,結局應該不會像我 們一樣如此惡劣。 抱歉又發牢騷打了一大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38.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611689639.A.52E.html
ashdragon: 贊同最後一段,北部某建設老闆曾跟我說過他這輩子最感 01/27 08:48
ashdragon: 謝的人是當年那位狗屁倒灶的合作對象,就是他激勵自己 01/27 08:48
ashdragon: 成長成就今天的事業 01/27 08:48
希望我幾年後也能有如此心得
jfw616: 所以應該要抱持惡意才對... 01/27 09:26
jfw616: 故事不都是沒有對方的惡意,就沒有今天的自己 01/27 09:26
jfw616: 所以對你有惡意的人,是造就你的貴人呀 01/27 09:26
現在也只能這樣正面思考了XD
skyprayer: 有些人接受了一次惡意 就再起不能了 01/27 11:04
可能我剛好是越挫越勇型的
jfw616: 當然,故事只是故事,更多人是真的接受不了惡意 01/27 11:11
jfw616: 跟創業一樣,1000個人創業,可能才1個成功.. 01/27 11:12
karamucho: 您好,感謝您特地回覆我的文章,您的分享我也仔細看過 01/27 22:30
karamucho: 我自認為無法做到,像您的合夥人這般強硬帶有惡意的做 01/27 22:32
karamucho: 法,目前打算先盡量談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做法,唯一問題 01/27 22:33
karamucho: 反而是,乙方認為解散要銷毀或封存公司所有有形資產 01/27 22:35
karamucho: 可能在這點上,我反而感受到他的惡意… 01/27 22:35
karamucho: 原則上我認為大家同意解散,就清算公司資產,最後各自 01/27 22:37
karamucho: 拿回一份,我們的出資基本上都是平分,所以我想這樣理 01/27 22:38
karamucho: 論上,應該算是公平的做法。 01/27 22:39
我再分享一下 在談拆夥的當下,前合夥人一直講出一堆狗屁不通的分法時,我也說過一些激進的分法, 像那時候他說要走是我的事,但所有東西他都要留著,就要我虧損頂讓我的部分賣他。我 覺得超級莫名不合理,因為我們最大的資產都在貨物上。現金根本沒有太多。以頂讓變現 的算法我無法接受。 我便提出,做一波清倉大拍賣,用商品成本*1.1去直接拍賣變現,你不肯賣我公司,接下 來我離開後要叫貨就是你自己的事。但讓資本便成現金對我才說來公平。 其實我並不想做這樣的事,花時間也挺麻煩,但前提是對方要能好好溝通才行,不論我提 出所有公平的算法,他皆無法接受 因此,在乙提出要銷毀的狀態下,你們在前面的溝通狀況可能是要列入參考的,才知道為 何他會提出這樣的說法
SiaoBen1996: 如果雙方都想拆夥都要股份 01/28 00:27
SiaoBen1996: 先簽合約暗標覺得價高者得這樣可行嗎 01/28 00:27
如果來得及簽合約,沒有人想在這裡分享血淚經驗 :)
ganbaday: 沒有三分之一能強迫三分之二的說法,就價高者得 01/30 17:25
ganbaday: 假設有土豪三千萬買下品牌,你們每人一千萬,他還會想 01/30 17:26
ganbaday: 銷毀嗎? 所以都是幹話 01/30 17:26
ganbaday: 所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三人共有品牌,誰出最高價誰買下 01/30 17:26
ganbaday: 他不爽他可以開更高價吃下來,然後銷毀 01/30 17:27
ganbaday: 這是最公平的方法,當初freeway最雖小就是他開價比對方 01/30 17:27
ganbaday: 高價75萬,對方咬死登記負責人就耍流氓 01/30 17:27
那時候我印象很深一件事,那間店其他的人在知道我們的狀況後,並沒有覺得他過分了, 甚至還問我,你確定所有人都覺得你虧嗎 以我的立場聽到這樣的質問其實非常受打擊,花了很多時間檢討反而是我不合理了嗎,儘 管怎麼樣算就是真的坑 還有人跟我說,客家人願意給你100萬已經很好了,也再度打擊我,拿到這100萬,難道真 的已經算多了? 其實那段時間真的相當受挫,明明就有一直相處的人,卻完全沒有人站在我的角度說話。 沒有利害關係的朋友們,聽到都是髒話飆罵,連路人甲聊個天也義憤填膺 後來我才放過自己,他們為了維護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就是同一種人,我何必在意他們 說的話 儘管我可能在那裏工作時做人失敗,但普羅大眾都能分辨甚麼叫做公平,甚麼叫做坑人, 今天就是栽在沒有股份證明、沒有切結書。說真的就算換位思考,我完全幹不出這種事來 ,以免被雷劈 ※ 編輯: freeway0616 (118.169.84.168 臺灣), 02/09/2021 01: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