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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少女編輯跟老闆各執一詞 不過我覺得這倒是很鮮明的勞資衝突範本 我想問少女編輯幾個問題 A 如果擺明了五到八年經紀約太長而且不公平 妳為什麼要簽?有人拿槍指著妳嗎? B 承A 如果靠妳自己就能紅 不需要公司的廣告預算 行銷資源 每個月的月薪 那妳幹嘛去上班? 就每天在家拍拍外拍就暴紅了啊 給公司佔便宜幹嘛? 自己當網紅發大財 接業配不用給公司抽成啊 C 其他也拿了公司資源的編輯都有紅嗎?還是很多人 根本產出也比不上拿的資源? D 妳覺得公司有妳更有意義嗎?還是妳離職才是對公司更好? 其中D沒有當過老闆的人很難答的出來 很多人認為自己薪水是委屈 其實自己產出根本抵不過薪資 無法接受公司沒有你反而更好這件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7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620549471.A.372.html
BIGBBB: ...? 05/09 18:23
ashdragon: 竟然看得懂,這就是資方勞方立場不同 05/09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