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raffi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在晚上大概11點左右,我準備就寢前,聽到一聲巨響, 我緊急衝下樓看見甲跟乙對撞,其中甲的機車倒在我停放的機車旁, 他車毀得差不多,而我的機車頭也被他的車子撞毀,當時他躺在地上動不了。 另一個肇事者乙方則是站在一旁打電話,機車已遷至一旁,看起來身上沒太大問題, 然後救護車、警察、甲乙雙方家長都到現場,兩方家長都承諾事件釐清後一定會全額賠償我。 於是我把車子拿去修理,因為連接龍頭的踏板、前燈幾乎都要全換,總共修理了快1萬6, 我就先墊了,後來陸續雙方家長有打給我,其中輕傷乙方是非常推卸責任的(電話一半以上說對方問題) 而傷重的甲方家長明顯態度和善且講理許多。 本想說他們雙方溝通好就可以賠我修理機車錢+賠償我修車期間的搭小黃費用(僅兩次), 但現在甲方拿到判決書(路權是在甲方),原本要和解卻因為乙方態度惡劣, 決定走法律程序,那這樣一來我的賠償是否遙遙無期啊? 我是第三方受害者,機車停放在家樓下無故被撞毀,花了大筆錢修理, 雙方是說要釐清真相後會給我全額賠償,但問題是如果走上法院, 絕對不是短時間可以解決,而且我還必須持續跟其中愛推卸的乙方聯絡, 說實在,我每次跟乙方媽媽講電話都很頭痛,屬於你有理跟她說不清的那種! 非常不想再跟她有聯絡。 從監視器上來看,確實是甲方直接撞毀我車, 但依照判決書上的表達,甲方是擁有絕對路權,所以乙方的責任比較重大, 那我是否可以先向甲方索賠,之後甲方再就賠償我的部分,再跟乙方索賠? 假設 A撞B、然後B撞到C,那C應該是可以跟直接跟B索賠吧?然後B再跟A求償所有損失 有這樣的案例存在嗎? 我是感覺這樣還算合理,畢竟這樣陷入無止境的聯絡、溝通、詢問,讓我覺得很困擾, 尤其又遇到不明理的媽寶媽,就是個火大狀態! 求解版上大大,或曾有過類似經驗指點。(菜鳥第一次發文請多多包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1.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25655728.A.B2D.html
skymp601: 看法官判吧 42.71.226.234 03/14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