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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上星期騎車與汽車發生車禍 我直行對方對向迴轉 當下已報警 救護車有來 但我當下覺得傷口無大礙所以沒上救護車 救護人員幫我簡單處理一下傷口 然後拿個文件叫我簽名 事後警察當然是叫我們私下和解 前天我機車估價單出來 想聯絡對方談賠償事宜 但手機沒人接簡訊也沒回 我想問如果我今天去開驗傷單 或是當初救護人員叫我簽的文件 有辦法當作證據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1.163.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29167820.A.AA0.html
RODPoy99: 印象中可以 114.33.58.82 05/04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