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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換我遇上了 上個月發生一起車禍(我是汽車,對方是機車) 錯應該在對方身上比較多(我問過律師),但因為對方受到一些傷 (輕微挫傷無住院骨折,後續也正常上班,診斷書也未開需休養多久的字眼) 打算以刑逼民 目前開價要我賠2萬和解,且不負擔我的修車費用18700 我有準備了一些證據跟自述如下 想說可否請大大們給我一些意見跟建議呢 不好意思,打擾大家了 也謝謝您 事發當地影片-- (我有做功課,依當時的距離跟其駕駛時間,換算時速約63KM,其已超速且未煞車) http://vlog.xuite.net/play/VXBnSzN4LTIzMDQ3NzExLmZsdg== 初判表 http://sync.hamicloud.net/_oops/stock.master0910/fo3 現場圖 http://sync.hamicloud.net/_oops/stock.master0910/ajt 昨天是第一次調解 不過情況完全超乎我的預期 根據初判表,警察當初說寫在第一欄的當事人是肇事主因 第二欄的當事人是次因(我寫在第二攔) 結果今天調解委員卻拿出了一開始到場警察寫的報告(非後續寫初判表的交通大隊) 裡面卻說我是主因 然後就一整場都站在對方那邊說話(對方求償兩萬和解) 2萬其實不適大數目 但就是很不開心明明錯不在我,還要硬生生被要求吞下來 這點到目前我還是很過不去(所以我沒答應和解) 想說請教專業的大大們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63.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32196173.A.7D2.html
rover35: 若對結果不服,可進行再鑑定,為各縣市的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其鑑定結果為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最終結果(費用為3000).之後對的再向錯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的請這筆費用(若結果被推翻).至於當事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人登記聯單上方所寫的順序只是初判,交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通大隊那邊還是有可能會依其資料而推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翻其結果,另外所談到對方速度的部分,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敝人認為著實難以著力敘述,其一:其速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度仍是推算,其二:有無科學儀器等可以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證明其速度?其三:所提出的證據可否被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承認?這都是要思考的問題.至於一開始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到場是否為派出所?為什麼您會沒有那 36.238.53.208 05/22 02:13
rover35: 項資料?僅是敝人有疑問之處 36.238.53.208 05/22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