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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發生小車禍,後來申請初步研判表,雙方都有責任,對方當時也說等結果出來再談 ,但調解委員會當天沒來,事後卻打給我說因為開調解委員會也是一樣不如私下和解。我 問因為雙方都有責任,是否可以各自負責各自的部分就好?他說但是他的車修了快ㄧ萬塊 ,可當時車禍看感覺沒有很嚴重也可以正常騎載女友走。那時候幫忙報警的路人就有跟我 說對方可能車子比較老舊且有改車過可能會要獅子大開口? 初步研判表,我的可能肇事原因為:起步未注意其他車安全。 他的是:駕駛疏忽。 我是想問說 1.如果真的要賠償是否可以請車廠報原廠機車零件價格? 2.開調解委員會較好還是私下和解好? 3.對方說他車子沒有保強制險,如果調解結果我需要賠償對方的話,是否我的強制險可以 直接賠償對方? 謝謝各位解答!!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59.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33615381.A.9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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