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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開車 支道,對方騎車 幹道 路口碰撞,對方輕(擦)傷+機車損,我方汽車損 初判表結果: 我方- 1.支道未讓幹道,致人受傷 2.路口未減速慢行(口述30km/h) 對方- 1.路口未減速慢行(口述20~30km/h) 結果對方要我賠18000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我的車子估價單是12000,我要自己吃掉? 同時也覺得他的機車修車費太貴 該合解了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94.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45271571.A.0CE.html ※ 編輯: yuanta (39.8.94.219), 10/20/2015 00:23:12
ajcky: 先叫你的保險公司處理啊 115.165.216.33 10/21 19:30
pizpizpizpiz: 只要他有估價單 沒甚麼太貴的 59.126.252.55 10/22 09:10
pizpizpizpiz: 保險公司會自己去議價 59.126.252.55 10/22 09:10
pizpizpizpiz: 同理 對方保險公司也會去議價 59.126.252.55 10/22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