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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昨天晚上 我騎機車與計程車行駛同一車道(外線) 過了紅燈後,他不知為何忽然停下 我閃避不及煞車自摔 我摔倒停止的地方距離他的車大約一公尺 因為我被壓住無法拍照,只拍了他的車牌 這才發現,路邊(機車停車格)有母子三人招計程車 所以計程車才會忽然停下來 因為沒有撞上所以計程車無財損 我只是皮肉傷和鞋子褲子破了 機車我猜是沒有壞掉,還沒去牽 和解時,他表示如果機車壞掉他會負責 身體的傷保險會付責 然後送我回家 我欲賠償我的機車(可以正常騎就好) 、鞋子(過年才買) 上班不能上班的損失(2天2千加全勤) 他馬上生氣說我欺人太甚 我便直接請警察直接幫我做筆錄送鑑定 請問1.我們這樣的肇事責任比例? 2.我的要求有很過分嗎? 3.他會被開什麼罰單? 違規載客還是行駛中忽然停止妨礙交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72.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56758913.A.16D.html
shirochan: 你可能跟車太近自己也有過失 59.125.99.196 03/02 08:39
firetfd119: 1.有可能你10他0 42.73.131.9 03/02 12:31
shellhelix: 你沒保持距離,他已盡道義 180.204.166.87 03/03 21:19
MAX620000: 他錯.我曾是那個他,情形ㄧ模一樣,最 110.26.207.14 03/10 23:41
MAX620000: 後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因果關係,職業 110.26.207.14 03/10 23:41
MAX620000: 駕照,不賠就等被告傷害 110.26.207.14 03/10 23:41
yangguang: 樓上有誤.原PO自己都說了是剎車自摔 36.236.224.115 03/13 21:57
yangguang: 且是同一車道.計程車並沒轉彎 36.236.224.115 03/13 21:58
yangguang: 真的要盧的話.就是原PO未保持安全距離 36.236.224.115 03/13 21:58
yangguang: 真的走法院計程車不承認即停載客 36.236.224.115 03/13 21:59
yangguang: 原PO也沒證據....到時候得不償失 36.236.224.115 03/13 22:00
yangguang: 趁現在對方願意道義賠一點的話就接受吧 36.236.224.115 03/13 22:00
yangguang: 雖然事實是怎樣~~但這就是現實 36.236.224.115 03/13 22:02
frank86317: 跟那麼近幹嘛? 114.33.205.81 06/04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