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raffi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itwin (自造傢)》之銘言: : http://imgur.com/a/XdGcB : 日前被別人檢舉闖紅燈 但是因為我有異議 : 因此到監理站進行申訴的動作 : 三天後馬上接到掛號回覆 : 除了原本的2700元罰款 與逾期的罰款外(金額不明) 逾期60天以上就是4000(可以上網找裁罰基準表,最新版105.8.31) : 總罰款變成4000元 : 另外 我又被追加 扣三點違規點數 與第41條 第43條 第44條 及第67條 : 總共被追加處罰五條違規 : 有人申訴後也被追加處罰的嗎? : #這是一個你敢申訴我就加重處罰你的概念嗎? ^^^^^^^^^^^^^^^^^^^^^^^^^^^^^這是一個含血噴人的概念? 違規行為--闖紅燈 1.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1項(罰鍰)+63條第1項3款(記違規點數3點) 2.關於逾期未繳款的裁罰部分是依據--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來處理 這個細則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4項由行政機關訂的 是行政機關處理違規的sop 因為你沒有在5/27日前繳罰款也沒有在繳款後30日內提申訴 所以超過應到期日5/27日60日以上逕行裁決 你現在收到的應該是裁決書(應該不是你申訴後的回復) 細則第41條(裁決書的製作) 第43條(裁決書主文欄應記載事項) 第44條(逕行裁決之依據) 及第67條( 67條(不繳罰鍰移送強制執行) 括號是相關規定的大概內容...根本不是加重處罰 建議你還是趕快去監理機關繳清 錢不夠可以申請分期 被強制執行不會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51.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74528010.A.D34.html
shirochan: 專業文 59.125.99.196 09/23 11:12
mojila: 打行政訴訟的話 收到裁決書30日內還可以打 114.24.1.92 09/25 23:41
mojila: 分期可以分一期最低的500 114.24.1.92 09/25 23:41
BALAOVALTINE: 專業,原波臉腫腫的223.137.119.237 11/27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