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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發生事故分享 因租車公司跟對方x豐產險態度都太差了,想提供各位版友參考。 事情經過是這樣 7月中下旬跟朋友下台中遊玩 為了方便及躲避太陽所以選擇某租車公司的自助取車方案 取完車約20分鐘後在精誠路與台灣大道2段發生擦撞 我在慢車道的快車道直行 對方從快車道要切進 (因對方搶快繞過右側一台靜止汽車要插入,可能擋到視線沒看到我所以發生擦撞,無禮 讓直行車跡象->看了行車記錄器) 對方車頭撞凹我左側後車門(ㄇㄠ到無法關門) 一個月後肇責下來:對方全責,我無責。 X運打給我說:您好,x豐產險說他們只願意5:5分 我說我了解狀況後再回電 與自己的業務員討論一下後續處理 決定打給x豐產險 X豐產險只能用ㄏㄨㄢ形容 硬是把我明明直行的事情ㄠ說要左轉 還說「初判表只是一個參考不能當依據」 事後想起來..這不是依據什麼才能當依據? 由於對方太無理我把電話丟給業務員 此時白眼已翻到後腦勺轉好幾百圈 業務「全責都判下來了你們不服可以申請重判啊」 X豐產險「這件事情可以從很多面看」 我「那請問你是從下面看還是倒著看?」 X豐依舊講自己的 可能覺得先ㄠ看看能不能幫自家公司省點錢或是幫自己明年年終多增加一點績效(? 我會這樣講絕無批評或其它意思,如有冒犯請見諒。 因本身在這行任職所以我懂。 因我無責,已不想再主動介入與處理。 X運有兩點租車條款想跟各位分享 我也是發生事故才學了個經驗 1「發生事故承租人必須負擔營業損失費」 ->若自己無責,請不要傻傻付給租車公司這筆錢,請向對方提出求償。 2.「第十條: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本車輛損壞者,乙方應依實際維修費用賠償予甲方 ,惟如維修費用大於1萬元時,甲方同意乙方賠償金額最高以1萬元為限(不含酒駕、不明 車損或以方自願負擔車輛損失而與對方和解等類似情況),但不包含車輛修復期間之營業 損失。車輛修復(含失竊)期間在十日以內者,並應償付該期間百分之七十之定價;在十一 日以上十五日以內,並應償付該期間百分之六十之定價;在十六日以上者,並應償付該期 間百分之五十之定價。但期間之計算,最常以二十日為限。」 ->那也要等到肇責出來才知道我需不需要付一萬元啊?不是嗎? 通常在還車當下,都會要求承租人先預付。 這點大家可以想想 若以上兩點我認知有誤請不吝提出討論 我了解服務業的辛苦 但不是你不想處理就丟給承租人去想辦法 如果今天我不懂產險 自己不是在這行 不就被唬得一愣一愣完全被你們牽著走嗎?! 態度真的惡劣到不行,發生事故誰都不願意,做筆錄,還要處理結果 此時不得不站在客戶角度 你租車費用都有含保費了,憑哪一點我要出面幫你跟對方保險公司喬啊! 我理解你不懂,但公司內部至少要自己去詢問合作的保險公司做諮詢啊! 我都無責了還要費心費神 到底保險意義何在,不要扭曲好不好 現在是有吵有糖吃大聲強硬就贏了不倫有沒有理? 以後租車我會五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39.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503677820.A.D0F.html ※ 編輯: mailee (119.14.239.15), 08/26/2017 00:19:03 ※ 編輯: mailee (119.14.239.15), 08/26/2017 00: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