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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小孩遭警方酒測,引發外界議論,交通大隊官警表示,警方按規定依法執勤,基層一 個口令一個動作其實沒錯,但可能要有所變通、更有彈性,才能避免類似狀況發生,產生 不好的觀感。 員警處理交通事故,警政署當初律定4種狀況,遇到就一定要進行酒測,分別為:死亡、 重大傷害、當事人要求和警方主動發現,除此之外,保留部分空間,讓現場員警去衡量。 知情官警指出,後來卻發生員警為盡快排除事故現場,根據專業判斷,未對駕駛做酒測, 事後卻遭其中一方檢舉失職,指控員警第一時間,沒有善盡調查職責,未做酒測疑似包庇 ,企圖翻案少賠錢。 類似案件後來不時發生,讓警方疲於解釋,後來許多縣市警局乾脆通令,只要遇到交通事 故,一律對駕駛進行酒測,基層接獲命令照章辦事,這才導致5歲男童雖然不太可能喝酒 ,但還是被酒測的情形發生,因為誰也不能保證,車主事後會不會「反咬」警察。 台北市目前作法與各縣市稍有不同,因為台北市人多車多,經常發生交通事故,若駕駛都 要酒測,將擔誤時間影響交通,北市員警處理車禍時,會視現場狀況,徵得車主同意不酒 測,而為免口說無憑將來翻供,確認不測後,會要當事人簽署同意書,節省時間也保障執 勤合法,就是較為靈活、變通的方式。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404002906-26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28.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586003474.A.546.html
hakkiene: 照規定來就對了 118.169.128.79 04/04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