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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各位會怎麼做? 我在查資料的過程中,發現我現在在翻譯的出版物內容有多處是抄襲的,因為抄襲的來源 很廣,不太可能有經過授權。 其實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類似情形,尤其在翻譯研究生論文的時候,需要查大量的資料, 常會不小心發現被抄襲的資料來源。 還有學生時期幫過一間補習班翻詳解,他們的閱讀測驗都是從外國新聞網一字不漏地抄過 來。 我平常很看不慣這種事,所以會有衝動想去檢舉,但又覺得拿人的錢卻在背後捅一刀好像 哪裡不對。 如果是你會怎麼做?去檢舉還是默默的翻,當作沒看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4.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nslator/M.1448865486.A.754.html ※ 編輯: Tomwelcome (49.216.24.23), 11/30/2015 15:08:37
flkjsi: 默默地翻....保密也是翻譯的職責(誤)11/30 16:12
fexofenadine: 保密,留個把柄以後可以用。11/30 19:46
bathilda: 要是我就不翻了。。。。11/30 20:16
silenthillwu: 其實說抄襲,但又不一定是真的抄襲。論文這種東西本12/01 02:54
silenthillwu: 來就是抄來抄去,參考文獻不就是這樣來的嗎?你可以 12/01 02:54
引用跟抄襲之間的界線我很清楚,真的翻過不少明顯是抄襲的
silenthillwu: 善意地詢問案主,先確認再說,不是嗎?12/01 02:54
silenthillwu: 還有,話又說回來,案主提供一個工作機會給你。這樣12/01 02:55
silenthillwu: 做實在不好,應該都要真的非常確認才說吧!12/01 02:55
是啊,所以我也沒真的有過什麼動作
silenthillwu: 抄國外新聞,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因為新聞資訊本來12/01 02:57
silenthillwu: 就是公開流通的,為什麼硬是要認為這就一定是犯了甚12/01 02:57
silenthillwu: 麼罪呢?12/01 02:57
新聞也是有版權的,只是合理使用的認定比較寬。未經授權將他人的著作用做自己的營利 行為,即使是新聞也是不合法的。
silenthillwu: 我想你誤會太深了,如果你對論文有真正的了解,你就12/01 03:05
silenthillwu: 會知道,論文本就應該也是知識的分享,如果有註明出12/01 03:05
silenthillwu: 處,就不應該被貼標籤。12/01 03:05
我指的當然是沒有註明出處的那種
softseaweed: "論文本來就是抄來抄去" 嗯... 台灣人的劣根性12/01 06:28
AruBan: 就翻啊管那麼多幹嘛 這世界發生那麼多事你管得了那麼多?12/01 09:09
flkjsi: 如果無關公益的話,要不要特意揪出來是個人的道德判斷,在12/01 12:43
flkjsi: 這裡問是沒有意義的12/01 12:43
我只是想參考看看其他譯者會怎麼做 ※ 編輯: Tomwelcome (49.216.24.122), 12/01/2015 14:01:59
silenthillwu: 其實看完你的回覆,已經有結論了,你就直接善意地告 12/01 15:10
silenthillwu: 知案主怎麼做比較好就好,畢竟他們也是想要從事教育 12/01 15:10
silenthillwu: 工作而把一些訊息傳播給眾人知道,別人也是提供一個12/01 15:10
silenthillwu: 工作機會給你,而且孰能無過呢?是嗎?我也是善意地 12/01 15:10
silenthillwu: 勸你... 12/01 15:10
silenthillwu: 我覺得大家還是一樣誤會我說的話了,我翻譯很多國外12/01 15:16
silenthillwu: 論文,國外論文也是會「參考」其他論文,只是都會註12/01 15:16
silenthillwu: 明出處。我所謂的抄,不是照單全收,而是你看完千人 12/01 15:16
silenthillwu: 累積到知識後,有了自己的想法,再新增一些內容進去 12/01 15:16
silenthillwu: ,做人本來就是互相的。12/01 15:16
silenthillwu: 再說知識本來就會有許多重疊之處,如果應用一些知識 12/01 15:19
silenthillwu: 的時候,但還要顧慮東顧慮西,這個社會只會停滯不前12/01 15:19
silenthillwu: 。大法官釋憲曾經提到過防禦成本的問題,我想一個人 12/01 15:19
silenthillwu: 的心中除了要有法律之外,還是需要一點道德良知... 12/01 15:19
silenthillwu: 另外,和大家分享一件事情,曾經看過新聞媒體說一些12/01 15:32
silenthillwu: 職業檢舉人,他們自認為是正義的化身,到處拍照,但12/01 15:32
silenthillwu: 這樣不也妨礙了經濟的發展和運作嗎?而且大家真的能 12/01 15:32
silenthillwu: 夠認同這樣沒有正常工作,只會到處找人麻煩,到處拍 12/01 15:32
silenthillwu: 照檢舉來賺檢舉獎金的「職業」檢舉人嗎? 12/01 15:32
silversnow24: 推原PO想法 抄來抄去本來就不對 就算有標明出處 12/01 15:42
silversnow24: 也有規定不可以全抄 這是很基本的學術倫理12/01 15:43
silenthillwu: 我是覺得「直接」和案主詢問,搞不好他們也和相關機12/01 15:46
silenthillwu: 構聯繫過,但對方並沒有多說什麼...這樣的話,我們 12/01 15:46
silenthillwu: 似乎也不好意思多說甚麼了... 12/01 15:46
lode: 註明出處是最基本的學術倫理,與促進社會進步似乎並不相斥,12/01 15:55
lode: 為何這樣也能扯到顧慮東顧慮西,導致社會停滯不前? 12/01 15:55
silversnow24: 對於檢舉達人那邊我也有話想說 如果你自身不違規 12/01 16:13
silversnow24: 還需要擔心這些? 違規在先就沒有妨礙經濟發展?12/01 16:14
silenthillwu: 所以就自己直接和案主說清楚吧!實在沒有必要爭辯下12/01 17:34
silenthillwu: 去了,講甚麼都不對,也講不清楚,乾脆不講不是嗎? 12/01 17:34
silenthillwu: 自己拿捏吧!大家都是給個方便,只要不刻意礙著別人 12/01 17:38
silenthillwu: ,何苦相逼?12/01 17:38
silenthillwu: 另外,職業檢舉人自己在蒐證的過程中也經常做出一些 12/01 17:45
silenthillwu: 違法的事情。等到自己違法的時候,卻不願接紅單,可12/01 17:45
silenthillwu: 見職業檢舉人自己也沒有認錯的勇氣 12/01 17:45
silenthillwu: 你這麼生硬硬地遵守法律,那你就是一個機器人了,人 12/01 17:48
silenthillwu: 還是要有基本的人文素養和人本精神才對。一般人都是12/01 17:48
silenthillwu: 非不得已才上法院的,大哥大姐...12/01 17:48
silenthillwu: 你敢這樣對待別人,就要有承擔後果的勇氣和責任感。 12/01 18:03
silenthillwu: 就連警察很多時候也只會勸導,不會真的開單,所以說 12/01 18:10
silenthillwu: ,只正義感不是只有正義而已,還有一些人情世故需要 12/01 18:10
silenthillwu: 考慮。 12/01 18:10
bathilda: 有些人沒啥道德觀念,在賺錢的前面,只要賺到錢就好12/01 20:14
bathilda: 很顯然樓主不是這樣的人,要是我,不會助紂為虐12/01 20:14
bathilda: 自己付出很多辛勞,以後回想起來還對自己感覺噁心 12/01 20:14
bathilda: 對某些人而言純粹是自虐 12/01 20:15
bathilda: 我覺得做翻譯這行的,還是對自己的工作有些驕傲12/01 20:15
bathilda: 希望自己的作品是好的、值得自豪的,不是這種令自己噁心 12/01 20:16
NEOdesu: 比賽就是這樣的!好像跑步游泳一樣,還不是你做什麼他就 12/02 05:32
NEOdesu: 做什麼!有什麼好抗議的?唐抗議無效!12/02 05:33
hooniya: 但說真的道德觀念不能當飯吃,有時還是得為五斗米折腰12/02 10:03
hooniya: 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不懂大家為何都言語如此強硬 12/02 10:04
hooniya: 自古以來勝者便是正義的一方,倘若這份論文的作者未來出名 12/02 10:05
hooniya: 或日後這份東拼西湊的論文譯稿能幫助找到癌症療法之類的12/02 10:06
hooniya: 還會有人在意這究竟是抄襲還是引言嗎? 12/02 10:06
hooniya: 若良心不安,工錢拿了再去檢舉也無妨,有工作就該有薪水12/02 10:09
hooniya: 你認為該實現的正義也還是該去做,一碼歸一碼 12/02 10:09
hooniya: 反正若是引用,檢舉了作者也不會有事;若是抄襲就該受罰 12/02 10:10
hooniya: 不用因為收稿費就覺得道義上過意不去,頂新就是這樣來的12/02 10:11
論文方面比較有爭議,不過我手上這件其實不是論文,是用做營利的出版物,這應該就很 明顯是錯的事。 我原本是對拿了人的錢這點過不去,但有幾位大大算是有鼓勵到我吧,不管怎樣,視而不 見應該都不是最好的作法。 反正約簽了,我非翻完不可。我也怕麻煩,不會真的採取什麼大動作,結束後應該會發幾 封短信跟版權所有人通知一下,接著就沒有我的事了。 ※ 編輯: Tomwelcome (1.165.198.19), 12/02/2015 14:46:21
silenthillwu: 建議你公開一部分讓大家看看,不然都是你在講... 12/02 15:34
hooniya: 樓上大大不能要求公開吧 有簽保密就害慘原po了 12/02 17:49
translating: 裝作不知道~~ 12/02 20:03
silenthillwu: 既然保密,你為什麼想要在別人背後捅人一刀呢?保密 12/02 22:49
silenthillwu: 就保密到家吧!這樣做,以後誰趕找你翻譯呢? 12/02 22:49
RedBone: 保密是翻譯階段保密,日後東西公開了應該沒有保密問題.. 12/02 23:42
RedBone: 既然是出版物,日後公開了任何人發現都可以提出是抄襲吧 12/02 23:43
silenthillwu: 既然如此,就讓別人去發現吧,接案人實在沒有必要惹 12/03 00:01
silenthillwu: 麻煩 12/03 00:01
RedBone: 這個部分就是看原po的選擇了 12/03 00:56
silenthillwu: 既然如此,何必上來問呢?你心中已經有了這樣的選擇 12/03 01:02
silenthillwu: ,那就表示你只是想要尋求心靈的支持而已 12/03 01:02
narrate: 推文好驚人。要是我不會翻。 12/04 03:26
hooniya: 不過檢舉會惹什麼麻煩啊?不太懂沈默之丘大的意思 12/04 04:56
hooniya: 因為不管有無向案主確認過,日後案主只要遭匿名檢舉,都 12/04 04:56
hooniya: 有可能懷疑到譯者身上不是嗎? 12/04 04:56
hooniya: 反正都會被懷疑,不如就真的自己去做,被問到的時候才不 12/04 04:56
hooniya: 會太嘔呀XDD 12/04 04:56
hooniya: 不過我也很好奇,若照這個邏輯,接到比方說“疑似”恐攻 12/04 05:02
hooniya: 威脅信(接之前PM沒發現或講),卻又簽了昂貴的保密合約 12/04 05:02
hooniya: ,該在翻譯期間舉報嗎?還是回稿後舉報呢?還是保密保到 12/04 05:02
hooniya: 老死呢?只是“疑似”而已哦 12/04 05:02
silenthillwu: 其實說到最後就是接案人也有錯,你如果真的覺得不好 12/04 18:25
silenthillwu: 就不要接,接完了又想要舉報發案人。我並不是說案主 12/04 18:25
silenthillwu: 這樣做就是對的,但接案人自己覺得不妥,為什麼還要 12/04 18:25
silenthillwu: 接?不管怎樣,你一樣要付責任的吧!你不如就先退回 12/04 18:25
silenthillwu: 去給案主或直接舉報不要翻譯,這樣不是更省事嗎? 12/04 18:25
silenthillwu: 這沒有甚麼邏輯可言呀!這也算是基本的職場倫理吧! 12/04 18:29
silenthillwu: 抄襲和恐怖攻擊的罪行不能相提並論的耶!大哥 12/04 18:29
hooniya: 好吧 可能我沒待過什麼職場 所以沒什麼倫理觀念 12/04 18:47
hooniya: 我只是覺得賺錢跟道德觀是可以分開來看的,如果真的需要錢 12/04 18:48
hooniya: 哪由得你要接不接,就跟的問題一樣呀,基層勞工知不知道他 12/04 18:49
hooniya: 黑心?廢話!但能說不幹就不幹嗎?為了養家還不是得昧著良心 12/04 18:50
hooniya: 中間漏字了,我要說的是這跟頂新一樣 12/04 18:51
hooniya: 但自由譯者跟一般工作者不同之處在於頂新員工怕丟了工作 12/04 18:52
hooniya: 一定得閉嘴裝死繼續做;但譯者case結束後,想追求正義就去 12/04 18:53
hooniya: 建議該推掉案子的大大可能都沒有經濟負擔,所以可以輕易這 12/04 18:54
hooniya: 地說出不要賺這個錢,但人生是很現實的 12/04 18:54
hooniya: 職場倫理不能當飯吃喔 12/04 18:56
silenthillwu: 既然接案是為了賺一點費用就請妳抱持感恩的心,可以 12/04 18:59
silenthillwu: 好心地做完,好心地提醒接案人可能在外面臨的風險, 12/04 18:59
silenthillwu: 也可以自保。舉報這種事情做多了,自己心裡就真的好 12/04 18:59
silenthillwu: 受嗎?法律不是只有法律,也要考慮一些人情世故的, 12/04 18:59
silenthillwu: 拜託各位,思考一下,不要一直急著回覆批評。 12/04 18:59
Raist: 法律就是法律 違背法律就是不對 最討厭違法的人老是在那邊 12/06 22:10
Raist: 扯情理法 法律已經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連"最低"都無法遵守了 12/06 22:11
Raist: 都不覺得羞愧嗎? 12/06 22:11
Raist: 還感恩的心咧 大可以去接其他沒有正大光明的案子 又不是沒 12/06 22:12
Raist: 接違法的案子就會餓死 更何況 如果真會餓死我也甘願 畢竟人 12/06 22:12
Raist: 就是應該要有道德感 沒有良知還算是個人嗎 ~"~ 12/06 22:13
curiousbaby: 推文好驚人... 12/08 21:13
ihsly: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先確定譯者是否也會有刑責的問題 12/09 09:31
ihsly: 像在國外,譯者若翻譯涉嫌抄襲的東西,譯者本身也會被告 12/09 09:33
ihsly: 不清楚台灣這方面法律如何,但真心建議原PO最好查一下 12/09 09:34
audreywei: 怎麼有人違法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12/11 09:02
audreywei: 法治國家講究的是法理情 真要照情理法來辦事就會… 12/11 09:04
audreywei: 嗯 就像某些文化一樣 動不動講人情看關係 以人論事 12/11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