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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板規四、五內容 四、引戰、挑釁、人身攻擊規範 文章或推文出現板友針對個人,進行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等, 造成當事人困擾、討論偏離主題、板務受運作出現問題或看板討論受到明顯影響, 簡稱鬧板等。 1. 板主視情況以推文或 [公告] 方式勸告。未聽勸告者,視程度禁言3週以上。 2. 累犯、長期在板上之不受歡迎人物,可直接罰之並加重處份,最重永久禁言。 3. 於本板累積第2篇以上違反板規四之處份公告,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人物。 五、多重帳號辦法 1.經板主「發現」不受歡迎人物有多重帳號嫌疑, 並將「收集證據」提交ID_Multi,其任何經「認定」之持有帳號,均「永久禁言」。 2.凡不在不受歡迎名單內人物,但因違反板規列入禁言名單, 其官方認定之多重帳號,一併例入禁言名單 2015.12.09修正 四、引戰、挑釁、人身攻擊規範 1.有以下情形者,板主以推文警告,經警告後仍再犯則禁言3週以上並公告之。 1.1 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妨礙他人名譽之用語。 1.2 發表易引發爭議性或具攻擊性之言論。 1.3 故意引發筆戰、散佈不實之消息。 1.4 板主認定之鬧板情形。 2. 曾因板規四遭禁言者,毋須警告直接禁言3週以上並加重處份,情節重大者永久禁言。 3. 違反上述規定者,原文刪除並劣文;使用推文違反規定者,原文鎖定。 五、多重帳號辦法 使用者於言禁期間在板上有多重帳號發言之嫌疑, 板主將收集證據提交ID_Multi查詢,其任何經認定之持有帳號,均「永久禁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127.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utor/M.1449644054.A.525.html ※ 編輯: ptlove1222 (140.114.127.113), 12/09/2015 14: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