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uto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最近在研究會考題目 近年出了一個關於姻親定義的題目 https://imgur.com/0m7uYcC 查了教科書網站 定義為 因婚姻關係,使配偶雙方與對方家人變成姻親關係。 可分為:「血親的配偶」、 「配偶的血親」、「配偶血親的配偶」 不過翻閱教科書,關於「配偶血親的配偶」,只提及了配偶旁系血親(二等親)的配偶 也就是"連襟","妯娌" 想請問一下,若是配偶超過二等親以上的血親的配偶 (例如配偶的姑丈,表姊夫等) 在民法上的定義還算是姻親嗎 感謝解惑 順道一提,這題的答案是B,所以親家公親家母其實是不算姻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0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utor/M.1625957147.A.447.html
xubpcl: 算啊,血親和姻親的界定沒有在考慮親等,應該反過來問你, 07/11 11:44
xubpcl: 為什麼超過二親等就不算? 07/11 11:45
xubpcl: 你和你的堂兄弟姊妹是四親等,那要不要算血親? 07/11 11:46
感謝,這樣我了解了 ※ 編輯: Howard2 (118.169.202.21 臺灣), 07/11/2021 13:16:06
roy0988: 解題類型的發問,請依照格式發文,謝謝 07/11 15:35
※ 編輯: Howard2 (118.169.202.21 臺灣), 07/11/2021 17: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