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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GA大大的文還是很多疑惑,可能我是個麻瓜,不太懂那些"系統"運作 但仍然覺得有些奇怪, 因為既然"系統"運作是其實是使人為善,腳踏實地之類的。 可能囿於以前風俗人文地理,有所謂應報思想,個人行為自我主義負責出現 但現今就社會學觀點,一個人是否為善為、誤入歧途 就個人部分雖然也有相關,更重要的是一個環境的塑造,以及所父母教育之類 諸多毒販,若是家族無法翻身就是因為環境而非個人 你很難100%苛責他, 在此前提下,如果"系統"還讓須受苦人進貧苦家,果爾,他仍然受苦、未能行善 是否是"系統"上的設計本質上就是有點怪怪的。 意即你給了他一個容易墮落環境來檢視他是否真的還會墮落,這樣測驗合理? 這在現今,主流社會學思考下,是否即生扞格? 那若如果系統與現今的人文社會科學思考想法,又差距多少? 另外有關地獄以及處罰觀點 以刑罰觀點,是矯治為主,並強調回歸社會 所以在西方概念下,受刑人之所以犯法基於上述社會學觀點來說 是環境影響,所以處罰他一人效果對於整體刑事政策並非最具有效果 而是努力讓他,知道自己錯了,並且如何回到社會中 而讓他知道自己錯方式有相應懲罰以及矯治,但是重點是矯治不是懲罰 而這懲罰,至多就是自由刑剝奪,不能更多了,所以挪威才有那麼好的監獄 但是GA大所描述地獄,似乎更強調應報思想 若"系統"是個高於現世的進步觀點,是我們矯治思想有問題嗎? -- 最後,我想問的是,現世所謂主流普世價值 民主;人權;權力分立, 在系統觀點下是,不倫不類,不可類比? 看出來行政科層分層負責有這概念存在,那其他的呢?? 以上可請ga大大解惑,身為人文社會科學出身的,更注意人文科學部分。 飄點就是,另一個世界運作還是古代的權威專制還是可以像我們社會一樣, 注重人權,法律,依法行政,層級化法律保留,比例原則,權力分立,制度性保障 這些近代百年出來的產物。 物質既然早就領先,那制度與人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83.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2986870.A.BE5.html
birddirb: 這題目看起像高考三級的題目,都是專有名詞。 09/23 13:43
btaro: 那個系統是人的動機行事無所遁形,自然與現世不同 09/23 13:51
所謂的動機也是一連串社、教、環所交叉影響出來的阿 就生來犯罪人理論(現今已被揚棄),以及就某些基因容易使人衝動 某些基因容易造成藥物依賴這些都是有研究報告的,再加上環境催化 那是基因的錯,環境的錯,社會的錯,還是他個人"自由意志的錯"? 假設未來基因工程定序到完成 發現所有犯罪人都具有a基因,a基因加上環、社、教 = 高機率犯罪 此時犯罪處罰是處罰帶有a基因的人還是他行為? (以上簡化,當然未來基因關係等等沒那麼容易解釋) 所以光動機,自然意志就可以讓人刑法學上討論到很難處理了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23/2015 14:02:57
ingrid6565: = = 你可以寫信給他阿 排隊 你排1001號 09/23 14:00
asteroidR: 有趣的提問 09/23 14:03
wkwtb: 以後該受苦的人人投胎進入好人家,該享福的送去當IS後代 09/23 14:12
wkwtb: 我就天天殺人放火,才不會投胎去IS 09/23 14:13
LONGSHIAN: 原po一直強調環境,但有此環境不見得就會有犯罪行為, 09/23 14:24
LONGSHIAN: 例如壞學校也有好學生,看你的文章想必學過法學,應該 09/23 14:24
LONGSHIAN: 知道懲罰(無論刑事或行政)當然主要是針對行為人之行為 09/23 14:24
LONGSHIAN: 處罰,單純的動機現實上並無涉他人何需處罰? 09/23 14:24
現今西方國家刑事政策更多是"矯治",而不是"處罰" 行政不法,當然是對於行為的處罰,但這是基於秩序行政,秩序管理, 未必涉及刑事不法,當然也有另一說認為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是質與量區別 ,並無本質上不同。 並且所謂處罰行為,行為包含作為與不作為,但不管作為不作為 都是必須具有故意和過失,亦即仍然是有腦中的知與欲 分成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有認識過失、無認識過失 如果沒有這四種認知的行為,例如限於精神錯誤的行為,因非基於"自由意志" 仍然不一定可以以法繩之。 而當刑事政策上已經開始懷疑"個人行為"以及"個人決意"是否需要擔負100%責任時 此時處罰當然是變輕,當然是更努力打造更好環境 "最好的刑事政策就是社會褔利政策",以西歐北歐國家而言 這是很明顯可見。個人當然有因素,但是比例多少, a+b 雖然可能產生 c 或 d  但高機率的c 你能忽略b因素嗎?
cindy30338: 就一樣米養百樣人呀~ 09/23 14:32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23/2015 14:41:07
kisscat1023: 共業的概念。建議到佛板了解。 09/23 14:40
asteroidR: 不過,我覺得探討你的問題會有一個因素是難以客觀論的 09/23 14:40
asteroidR: ,那就是ga大所說的那個「系統」,系統模式其實可能有 09/23 14:40
asteroidR: 很多種說法存在,沒有客觀論可言,即使ga大給了你一個 09/23 14:40
asteroidR: 答案,也只能當成一種說法而已。但我覺得這種討論滿有 09/23 14:40
asteroidR: 意思的,希望討論得成ˊ_>ˋ 09/23 14:40
lysnicelife: 索爾有一堆在討論,雖然都看不太懂 09/23 14:41
lysnicelife: 隔壁索爾版 09/23 14:42
babe05: 是不是陰世陽世立足點不同?陰世是生生世世因果錯綜複雜 09/23 14:49
babe05: 不似陽世一世這麼單純?個人愚見 09/23 14:49
waeiwwww: 西北歐與我們比 就是拿不同的東西在做比較 是比不出什 09/23 14:54
waeiwwww: 麼東西的 09/23 14:54
waeiwwww: 每個國家的風俗習慣 環境 因素都不同 更不用說一樣米養 09/23 14:54
waeiwwww: 百種人的人 09/23 14:54
waeiwwww: 你說他們矯正 回歸社會 那 效果又是如何呢 09/23 14:54
可是我國刑法學界大部分都接受那套了耶,大部分民主法治國家也慢慢接受了 雖然社會民情不同,但是許多主事者,都朝這方面邁進, 或許這與我們大量接受西方法律移植有關,但是目前應該算刑法處罰主流思想 當然和我們的社會主流有所差異, 但是社會人文這種制度上,當然是朝著更民主更人權方式前進不是嗎 所以"系統"是否也會像現世般如此? 還是依照古老的報應主義而行,又或者有更先進的制度我們可以帶回來用啊
g25701973: 你這篇文最好刪掉 改用私信 很容易衍生出其他問題被水 09/23 14:59
g25701973: 桶 09/23 14:59
lysnicelife: 同意樓上 09/23 15:00
我是想與板眾們 ga 大大一起討論...... 這是一個社會學、刑事政策出發點來反思..... 為什麼採取這樣制度一定有理由和說明,或許有更堅實的想法與因素 例如系統有超級大電腦,可以算出個人去除所有因素外的純粹責任(包和基因) 那當然給予相應的報應懲罰非常合理(現今法院就是做不到) 才會慎刑、無罪推定、矯治、再社會化、反思社會環境因素
g25701973: 作者並無說系統高於現世觀點 你自己已經認定某種觀點 09/23 15:08
g25701973: 確要別人來說服證明他的觀點 你其實是來戰的吧 09/23 15:08
我是來討論的... 以下樹狀圖: a 系統高於現世制度理論=>是否現世有能力學習,來改進現今法院制度 b 系統不高於現世理論制度=>是否採行目前主流刑事政策與社會學觀點,不採行理由 c 系統與現世不同的觀點與這度其實根本無交集不能類比,本篇討論多此一舉 無論是哪種情況,都是可以討論以及深究,畢竟人總是對於未知好奇阿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23/2015 15:12:15
chonya: 你這是典型的神我思想,佛教的見地與修道這本書可以回答你 09/23 15:09
chonya: 的問題。 09/23 15:09
g25701973: 我簡單回答你的問題 你說今天一個人犯罪你說要割他舌頭 09/23 15:16
g25701973: 把他油炸 拿刀割他 你覺得可行嗎 09/23 15:16
LONGSHIAN: 個人覺得原po混淆刑罰與刑事政策之區別,首先還是想強 09/23 15:20
LONGSHIAN: 調,縱有環境甚至基因,若行為人並無侵害到他人,只有 09/23 15:20
LONGSHIAN: 單純的動機或想法,並無對其發動刑罰之必要;再按若行 09/23 15:20
LONGSHIAN: 為人真的實施犯罪行為,然究其實際有不可期待其遵守法 09/23 15:20
LONGSHIAN: 規之可能時,法律自會考量其需歸責之程度適度減輕或免 09/23 15:20
LONGSHIAN: 除刑罰,但本質上仍是處罰他侵害他人之犯罪行為;而刑 09/23 15:20
LONGSHIAN: 事"政策",由其字面上大概可推知出其係基於社會或實務 09/23 15:20
LONGSHIAN: 之變遷所據以訂立之策略或計劃,主要目的在追求降低犯 09/23 15:20
LONGSHIAN: 罪之發生,然犯罪若已發生除了懲罰行為人之行為外,亦 09/23 15:20
LONGSHIAN: 需考慮其再犯或重返社會之可能,此時即有刑事政策介入 09/23 15:20
LONGSHIAN: 之餘地,而適度採取強制輔導或戒癮甚至直接以服社會勞 09/23 15:21
LONGSHIAN: 動取代入監服刑之可能,意即雖係矯正但其前提仍需先為 09/23 15:21
LONGSHIAN: 一侵害之行為,方有後續對其直接處罰或是考量其有再犯 09/23 15:21
LONGSHIAN: 之可能而需矯正之情況,甲加乙或許有極大機率得出丙, 09/23 15:21
LONGSHIAN: 但縱有甲(環境/基因),若行為人就是不實行乙(行為),就 09/23 15:21
LONGSHIAN: 算甲加乙"絕對必然"得出丙,沒有乙,丙從何而來? 09/23 15:21
謝謝大大打那麼一大段回復, 第一、我沒有混淆刑事政策與刑罰,因為刑事政策和刑罰是連動 如果有意識到個人不是100%責任的話,"法定刑罰"當然是越來越輕(考量各種因素) 大大說的是刑法57條量刑事由,我說的是直接法定刑上調整,例如:廢死 第二、我沒有否定掉處罰,但是我問的是,如何知道給予相對應而不過分處罰 (即有無辦法客觀評價各種因素所造成影響以及變因) 而是否只有處罰這種刑事政策是否有矯治政策之類出現。 所以我不是否定掉處罰,而是處法的相當性(即比例原則) 以及除了處罰之外有什麼? 還有既然要使人為善,系統在投胎,有無考量到環境因素對於人的影響
mollia: (給了他一個容易墮落環境來檢視他是否真的還會墮落,這樣 09/23 15:22
mollia: 測驗合理?) 09/23 15:22
mollia: 這段很有意思,我同樣有十萬個為什麼的疑問。 09/23 15:22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23/2015 15:32:59
LONGSHIAN: 回太慢,各位先進已討論超前,但我覺得原文的三種理論 09/23 15:30
LONGSHIAN: 皆無意義,因為我們根本無法知悉或驗證該系統的運作模 09/23 15:30
LONGSHIAN: 式不是嗎? 09/23 15:30
就是上帝無所不能,那上帝能不能製造出一個他推不動的石頭? 就是依我們智慧無法去推斷以及驗證系統
g25701973: 我怎麼覺得貧困奮發圖強的人比較多 反而有錢有勢比較墮 09/23 15:31
g25701973: 落 09/23 15:31
LONGSHIAN: 縱然好奇,終只是假設性,理論上之探討。。 09/23 15:32
g25701973: 我也覺得無從比較 所以原po一直在用科學的角度假設去討 09/23 15:35
g25701973: 論不科學的事物 09/23 15:35
g25701973: 你又在假設立場了 上帝並無說他無所不能 你也講到你是 09/23 15:43
g25701973: 學社會科學起家 不要一直用科學角度去討論不科學的事 09/23 15:43
g25701973: 物 最後你只要相信你所相信的就好 09/23 15:43
這是西方神學家說得話,不是我說的.....他們在討論上帝能否用邏輯度之...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23/2015 15:45:44
g25701973: 那你有沒有先證實西方神學家說的是否正確呢 09/23 15:47
suckpopo: 因果也是類似這種很扯的東西 09/23 15:47
diamondX: 請私下領號碼牌私信作者。Marvel版應該不太有人願意跟你 09/23 15:54
diamondX: 研究科學 09/23 15:54
LONGSHIAN: 給原po:我不是在講57條哦,您說直接法定刑之調整,以 09/23 15:56
LONGSHIAN: 殺人罪來說,若殺自己的直系長輩依272直接死刑或無期; 09/23 15:56
LONGSHIAN: 若是母親剛生產完因為產後憂鬱而殺死嬰兒,依274卻可 09/23 15:57
LONGSHIAN: 減輕至五年以下,由上可知,刑法在訂定刑罰時即有依特 09/23 15:57
LONGSHIAN: 定因素考量而有所不同,而所謂訂立之客觀標準,或是法 09/23 15:57
LONGSHIAN: 律保留,比例原則。。。此些準則從何而來?我只能說這 09/23 15:57
LONGSHIAN: 些都是人類自己慢慢發展訂立出的不是嗎?我會認為名曰" 09/23 15:57
LONGSHIAN: 客觀",其實應該說是現今大多數人的普遍認同的價值觀, 09/23 15:57
LONGSHIAN: 您能肯定這些標準500年後仍係如此嗎?會隨著社會及人 09/23 15:57
LONGSHIAN: 類的演進蛻變吧。。。如果是降,重點在於此些標準是由 09/23 15:57
LONGSHIAN: 現在的人類所制定,那所謂的系統之運作,或許也是被制 09/23 15:57
LONGSHIAN: 定出來的(無論是否是人)不是嗎。。。 09/23 15:57
diamondX: 法學版在隔壁 09/23 15:58
LONGSHIAN: 所以除了處罰還有啥?我們既然無法證實,誰會知道呢? 09/23 15:58
大大說的小弟受教,但是就是不知道所以好奇 所謂的客觀就是建立在大家的主觀上,那現今,現世的客觀(包含一切法則原理原則經驗) 和系統的客觀、法則有何差異可否類比,援引比較 比較法學不也是如此出發嗎?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23/2015 16:02:11
a3567152: 小弟我也想知道岳飛跟張飛哪個比較厲害呀 請大大解惑 09/23 16:08
LONGSHIAN: 既曰"比較"必然有兩組實驗組(客體) ,如同原文喜歡比 09/23 16:09
LONGSHIAN: 較我國與西方國家之不同,但所謂系統既無明確規則或形 09/23 16:09
LONGSHIAN: 體,如何比較??? 09/23 16:09
就ga大大 所言,有陰律,亦有一定規章,所以既然都一定規則 一定有所可比,但是可比性,以及如何比較這當然是研究方法問題 以及比出來東西結論或者研究出不具可比性也是一種研究阿 就像德國最近行政法學進展到擴大行政法和解制度,你也可以拿來比較台灣行政法發展 但是得出結論大概是不宜、不可貿然引進,因為依法行政觀念,行政機關被馴化程度 人民守法力量之類,以至於引進可能有廉售公權力嫌疑。 就算客體不同,風土民情不同,什麼都不同還是可以比比看 ※ 編輯: a00199bcd (111.184.183.167), 09/23/2015 16:16:20
windgodvocx1: 這篇討論很有意思阿 09/23 16:28
windgodvocx1: 可以參照一些structure和agency的經典討論 09/23 16:28
planky: 覺得系統的等級,是接近現世的,至少不是理想世界,只是 09/23 16:31
planky: 脫去肉身的運作世界 09/23 16:31
carolsophy: 哈囉~走錯板囉~ 09/23 16:37
marskam723: 想插隊齁~ 等ga大休息半年後看有沒有時間回你了,,, 09/23 16:42
annatzang: 請問媽佛點在哪 09/23 16:42
phang16: 這篇文章用意何在,這個版上的又不是每位都有法律背景 09/23 17:01
kaunaz: 踢館意味濃厚且已有成見,多說什麼你也無法接受,何必問? 09/23 17:02
diamondX: 走錯棚了。法學版在隔壁。這篇文章要不要自d? 09/23 17:03
mo79731: 看到這篇突然想到曾有聽過一個關於輪迴的說法。是指說每 09/23 17:03
mo79731: 個人來到世上都有他必修的課題,譬如說這個人脾氣差容易 09/23 17:03
mo79731: 遷怒之類的,那他的下一世則會持續磨練考驗他的脾氣,直 09/23 17:03
mo79731: 到他修成一個好脾氣的人,然後每一世都會有該修的功課, 09/23 17:03
mo79731: 因此他出生富裕或者貧困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會因為他脾氣 09/23 17:03
mo79731: 不好而遭遇考驗。而到我們若修成了每一次轉世就會更接近 09/23 17:03
mo79731: 神之類的領域,大概是這樣吧?其實我沒有特別信仰,但我 09/23 17:03
mo79731: 去佛堂的朋友總說,光是佛教就也很多種派別,但主要都是 09/23 17:03
mo79731: 希望人能夠良善。 09/23 17:03
phang16: 而且文章也不marvel,而且我覺得PO去靈學版說不定更適合 09/23 17:04
phang16: 如果是需要解答私訊作者慢慢等,不是公開PO文作者就要優 09/23 17:05
phang16: 先回答你... 09/23 17:05
mo79731: 所以聽來修行是個人的事,而法律的規範則是為了使那些犯 09/23 17:05
mo79731: 罪的人不傷害他人為目的,兩者出發點就不一樣了 09/23 17:05
phang16: 比起跟男友吃義大利麵,這篇更讓我看起來不愉快 09/23 17:06
asteroidR: 我倒覺得po出來跟板友認真討論也很好啊 09/23 17:06
ghostxx: 你先科學數據化出系統的全貌再來跟現存的制度法規比較 09/23 17:10
diamondX: 就自以爲很厲害poㄧ篇挑戰原po. 有疑問請私下討論,因爲 09/23 17:13
diamondX: ㄧ點都不marvel 09/23 17:13
dxxxb: 覺得啦 先不要回推文 等ga大願意回答後再答其他版眾的 09/23 17:13
Baginza5566: 宗教的出發點和法律及社會科學不一樣應比無意義 09/23 17:13
Baginza5566: 如果真要討論建議去靈學版 09/23 17:14
asteroidR: 原po不就是一方面也想知道ghost大說的系統全貌才回文問 09/23 17:14
asteroidR: 的? 09/23 17:14
kaunaz: 他可以私下討論,直接回版上有點逼作者面對且挑釁意味濃厚 09/23 17:16
kaunaz: 一點禮貌也沒有 09/23 17:16
mo79731: 真的 這兩個理論的出發點是不同的無法比較 09/23 17:19
phang16: 有種好像聞到文章跟回文內的有股火藥味的錯覺 09/23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