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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實業坊搌Oossiping關於我們聯絡資訊 返回看板 分享 有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我要弄個物資補給小組 需要下列人力與資源 時間預計今晚到8/2晚上 A組-物資配送 條件: 有汽機車人士 配合6小時左右的空檔可配合輪班 任務內容:往返教育部反課綱物資站與鄰近捷運站 中山 松江南京 善導寺 忠孝新生 中正紀念堂臺大醫院捷運站 進行物資配送與調度 B組-物料調度 條件: 1.願意提供物資且有能力送達上述捷運站出口者 2.住在上述捷運站附近有6小時左右的空檔可配合輪班 協助管理與分配物資者 資源需求:1.雨衣 2.行動電源 3.飲水 4.包裝乾糧 5.照明用具 6.急救箱 7.垃圾袋 8.其他 有意願的朋友們請到此填資料 感謝!! http://goo.gl/forms/w7PES5ahtq 忘了說 我並非是行動聯盟的人員 只是一般民眾 想幫助在現場的學生 ---------更新--------- [擴散希望] 剛剛到現場回來,現場目前需要: 1. 電風扇 2. 延長線 3. 地墊或巧拼 另外需要駐點人力,只要有兩個小時的空檔、有機車即可。 請在表單選A,留下聯絡資訊,在備註上留下聯絡資訊與可以配合的時間,並註明"駐點機動組" http://goo.gl/forms/w7PES5ahtq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K00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5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38367331.A.AAA.html
PrayForU: 會不會到現場發現所謂一般民眾舉的都是台獨的旗幟? 08/01 03:38
hahowow: 樓上怎麼還覺得反課綱就是台獨勒... 08/01 07:22
allen7257: 大家有去了解課綱微調到底微調了什麼嗎?? 08/01 09:24
ccdog74: 推一樓ID 嗯嗯 去現場到台獨讓你難受了嗎 08/01 09:32
addycat: http://goo.gl/tYp2dp 這一篇真的很應景 08/01 09:39
addycat: https://goo.gl/OcgEVV "微"調課綱不就是為kmt服務 08/01 09:45
ninis2340: 無聊 08/01 09:48
spsp1031: 很多人都不了解到底微調什麼 然後就"無聊"兩個字 08/01 10:41
hica: 多多提升英文能力 培養國際觀吧 08/01 11:03
molittlesky: 太奇葩了...英文能力XDDDDDD 08/01 11:16
spsp1031: 培養什麼國際觀? 亞洲第一大國的國際觀嗎? 08/01 11:21
spsp1031: 國家都快被狗冥凍玩爛了 不如學北京話上海腔好了 08/01 11:23
ZZ321: 台灣教育已失敗很久 不如呆在家充實自己 08/01 11:27
alonzohorse: 培養國際觀應該是多去中國拍馬屁吧? 08/01 11:27
q622622: 中國課綱的問題本質在於我們是被中國流亡政府殖民中 08/01 12:09
q622622: 如同洪案之於國(民黨)軍,服貿也是,要解決最終還是殖 08/01 12:10
q622622: 民與解殖對抗 08/01 12:10
ofwer: 無聊的人真多 每天在實驗室趕論文就忙死了 年輕人真閒 08/01 12:43
applerev: 推 會說無聊的大概連訴求是什麼都不知道 08/01 12:48
applerev: 更別說一堆書讀到不知道去哪的還在"教"他們盡學生本份 08/01 12:48
phsman: 下一個集會靜坐遊行是什麼? 08/01 13:03
chuck5669: 年輕真好。 08/01 13:04
longwolf: 只要自己沒有實益的都無聊 坐享他人犧牲爭取的成果 08/01 13:07
longwolf: 因為自己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認為他人也都是為一己之私 08/01 13:10
hopefulccc: 歷史只是〝一門〞〝一門〞〝ㄧ門〞功課而已,脫離學 08/01 13:11
hopefulccc: 校歷史能幹嘛???有沒有微調對將來沒任何影響,又 08/01 13:11
hopefulccc: 不是史官記錄歷史,成年後自己找歷史答案,也許覺得 08/01 13:11
hopefulccc: 自己當年做的事好傻好天真 08/01 13:11
longwolf: 強國人頑固認為台灣是他們的也只是因為從小的功課 08/01 13:14
q622622: 樓上,照你邏輯,哪個學科不是只是「一門」科目呢? 08/01 13:14
longwolf: 疑... 我們的功課也是... 08/01 13:14
q622622: 或者反問:你撇開學校後自己如何研究歷史或其他科目? 08/01 13:15
dddgooglebbb: 居然會說有沒有微調沒任何影響? 天啊! 08/01 13:26
andieshsu: 小朋友乖乖回去上課,爸媽工作扶養你們很辛苦的 08/01 13:40
iqlow: 支持年輕人,反正台灣年輕人已經沒啥好輸的了! 08/01 13:50
moylin: 狗黨不倒台灣真的不會好 08/01 14:33
linchangray: 某些人享受自由卻不知自由怎麼來的 只會說風涼話 08/01 14:48
linchangray: 只有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才哀哀叫 08/01 14:49
ofwer: 先先別講前人了 有些人都不知道自己怎麼來的 好好陪父母吧 08/01 15:12
pusufu: 看某些人發言就知道課綱影響很大 還在那自以為沒影響 08/01 15:14
pusufu: 別的不說 光一個說首都在南京 都是they的錯的人 他調的課 08/01 15:16
pusufu: 綱你會敢用? 08/01 15:16
alonzohorse: 怎麼不敢用?我們都能選出馬跟朱了 08/01 15:49
dddgooglebbb: 越來越期待明年116全民智力測驗結果了 08/01 15:52
yu0417: 鐘鼎山林,人各有志,是對是錯留給時間證明,不想支持不必酸 08/01 16:08
yu0417: 想支持的就專心幹你們的,酸言酸語笑笑看看就好 08/01 16:09
kamoi: 這些年輕人有勇氣站出來,佩服他們 08/01 16:36
money1943: 我高中怎麼都不知道這件事情..學生真是好煽動阿... 08/01 16:43
money1943: 以後我老闆砍我薪水 我也找一群學生幫我反黑箱好了 哈 08/01 16:44
sharone75: 去參加的話被記曠課能消嗎 08/01 16:58
mylove910: 這樣的集會有申請通過嗎?? 有的話補推回來 08/01 17:16
cholee08: 需要申請才過是違憲好嗎== 08/01 17:43
cholee08: 中國來的被發現了喔 08/01 17:44
sharone75: 集會遊行法有違憲嗎 08/01 18:00
kobe61501: 整天沉浸在自己世界,自己一點一滴被賣了也渾然不知, 08/01 18:03
kobe61501: 最後再來替阿6老闆賣血賣命的工作,醒醒吧人生不是安 08/01 18:04
kobe61501: 於現況 08/01 18:04
spsp1031: 集會遊行法就是違憲 08/01 18:06
spsp1031: 憲法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08/01 18:08
spsp1031: 集會遊行法就是狗冥凍搞出來的 08/01 18:08
blackcellar: 推 q622622 08/01 18:20
plok1: 不反對也不贊成課綱微調,但肯定這些學生。小時候我也是學 08/01 18:23
plok1: 國民黨做的專屬歷史,比如消滅萬惡共匪,或者是會打輸給共 08/01 18:24
plok1: 匪,都是他們很無恥把無辜老百性擺第一線,英勇的國軍不忍 08/01 18:24
plok1: 開槍,所以就打輸了。以上是我小時候學到的歷史 08/01 18:25
plok1: 長大後發現這些內容都是唬爛的,但能像我這種不被假歷史洗 08/01 18:26
plok1: 腦成功的只是少數 08/01 18:26
cali2707: Zzzzz.... 08/01 18:47
tOMcLOsE: 端午節還紀念屈原 沒有文獻 這就是一堆智障寫出來的... 08/01 19:28
PrayForU: 課綱要推行了,覺醒公民們要不要全面暴動? 08/01 19:43
PrayForU: 不來真的政府不會理你,快點衝,手銬監獄已經準備好了! 08/01 19:44
tOMcLOsE: 課綱現在違法的是教育部阿 沒有會議記錄真的滿好笑的 08/01 19:46
unsonora: 看到現在的高中生思路這麼清晰就要給他們支持了!想當年 08/01 19:48
unsonora: 我們.... 08/01 19:48
ryan0222: 改什麼都好,不要改了,結果上課也不認真聽 08/01 19:56
ryan0222: 怎麼突然,跑出這麼多『重視歷史』的學生,呵呵 08/01 19:57
ryan0222: 前些時候,還一堆小孩子跑出來嗆『陳澄波很有名膩?』 08/01 19:58
allforyour2: 重點是態度,而且很多人多少都會記得的。 08/01 20:01
allforyour2: 就是以前都只有中國史觀,所以什麼陳澄波會不知正常 08/01 20:02
allforyour2: 我上課時就沒聽過,現在會希望多知道台灣歷史。 08/01 20:02
chubird914: 我高中沒學到微積分,黑箱! 08/01 20:39
applerev: 樓上選文組 神邏輯 08/01 20:48
allforyour2: 整串看下來,三蘆版應該沒黨工,只能說難怪台灣退步 08/01 22:04
alonzohorse: 一堆神邏輯…你不重視不代表別人都不重視 08/01 22:04
allforyour2: 難怪政商勾結,損國家肥少數人卻沒辦法改革..... 08/01 22:05
spsp1031: 你看一下那個ryan0222 好像很努力想應徵黨工一樣 08/01 23:59
ccdog74: 樓上XDDD 08/02 00:11
panzer1224: 蛆急必兇啊wwwwwwwww 08/02 00:13
tOMcLOsE: 其實不用理他喇 你回家路上遇到狗 難道蹲下來跟他吠嗎.. 08/02 00:15
addycat: 蛆急必兇原來是這樣子用的,又學會了一個新的成語 08/02 00:20
ofwer: 在亂一點吧 最好革命 窮人就有機會翻身了ya 08/02 00:25
monkey520888: 對自身沒有立即危機的 在享用別人革命成果的 發酸 08/02 00:41
monkey520888: 文切割自己的 感謝你們的自私自利讓台灣越來越無感 08/02 00:41
applerev: 如果革命可以讓KMT徹底在台灣消失未嘗不是壞事 08/02 00:55
applerev: 我們不需要一個善於和黑道合作且不受監督的政黨 08/02 00:57
PRAM: 沒興趣陪小孩玩,外面這麼熱 08/02 01:33
applerev: 請自便 別扯後腿礙眼礙事就好 08/02 01:51
casko: 世界各政黨都一樣 要達成目的 放大恐懼就對了 最近案例日本 08/02 08:41
fairy17: 加油 別被理念不同的人澆熄你們的熱情 08/02 09:14
shyfox: 其實我也在想是不是開隻帳號來玩反串... 08/02 11:24
allforyour2: 連大陸很多人都知道要覺醒,台灣卻....唉。 08/02 13:37
allforyour2: 看大陸的小說、書(amazon)越多,越覺得大陸對體制的 08/02 13:37
allforyour2: 批判,很多大陸人因此移民(世界上移民數最多的國家) 08/02 13:38
allforyour2: 這些都是潛在的大陸革命力量,大陸官更大權在握, 08/02 13:39
allforyour2: 生殺于奪,非官力量很難阻止,只能逃。台灣是沒那麼 08/02 13:39
allforyour2: 的野蠻,比較文明一點,但吸血程度完全不差....。 08/02 13:40
new262: 推勇敢表達自己的看法 高中生沒那麼無聊去那邊曬太陽 08/02 19:18
new262: 你都經歷過學生時期 當你的意見不被重視時是什麼心情 08/02 19:21
d0031507878: z 08/03 13:02
> -------------------------------------------------------------------------- < 作者: ninis2340 (ninis2340)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Re: [徵求] 有台北的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時間: Sun Aug 2 08:56:18 2015 ※ 引述《a782212000 (聖瑋)》之銘言: : 批踢踢實業坊搌Oossiping關於我們聯絡資訊 : 返回看板 : 分享 : 有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 我要弄個物資補給小組 需要下列人力與資源 : 時間預計今晚到8/2晚上 : A組-物資配送 : 條件: 有汽機車人士 配合6小時左右的空檔可配合輪班 : 任務內容:往返教育部反課綱物資站與鄰近捷運站 : 中山 松江南京 善導寺 忠孝新生 中正紀念堂臺大醫院捷運站 : 進行物資配送與調度 : B組-物料調度 : 條件: 1.願意提供物資且有能力送達上述捷運站出口者 : 2.住在上述捷運站附近有6小時左右的空檔可配合輪班 : 協助管理與分配物資者 : 資源需求:1.雨衣 2.行動電源 3.飲水 4.包裝乾糧 : 5.照明用具 6.急救箱 7.垃圾袋 8.其他 : 有意願的朋友們請到此填資料 感謝!! http://goo.gl/forms/w7PES5ahtq : 忘了說 我並非是行動聯盟的人員 只是一般民眾 想幫助在現場的學生 : ---------更新--------- : [擴散希望] : 剛剛到現場回來,現場目前需要: : 1. 電風扇 : 2. 延長線 : 3. 地墊或巧拼 : 另外需要駐點人力,只要有兩個小時的空檔、有機車即可。 : 請在表單選A,留下聯絡資訊,在備註上留下聯絡資訊與可以配合的時間,並註明"駐點 : http://goo.gl/forms/w7PES5ahtq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K00Y. 首先我先說,我不支持反課綱 也不支持太陽花 但我支持這些人有表達自己訴求的權利 然而台灣這幾年已經變了 聲音大就是王道 聲音大就是贏 只容許一種聲音發聲 不同聲音就是非我族類 舉個例 在版上發言 不挺太陽花不挺課綱 馬上被歸類統派 然後就被說 這些人已經被奴隸化9.2…… 黨工下去領500…… 在我來看,台灣的民主根本是假的 容不下各式各樣的聲音 不同聲音就被幾近諷刺嘲弄 在版上如此 在媒體亦如此 什麼包容什麼多元什麼傾聽各方不同意見 其實通通是假的 如果這樣的社會這樣的國家會持續進步 我樂見那就繼續吧!!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38476980.A.F74.html ※ 編輯: ninis2340 (61.228.9.1), 08/02/2015 09:02:33
casko: 學生無敵 屁孩也無敵 想包圍那就包吧 教育早就失敗了 08/02 09:04
chumimi: 你說的一付不在乎的樣子 那幹嘛還要上來發文= =也沒人在 08/02 09:14
chumimi: 乎你的看法啊呵呵 08/02 09:14
fairy17: 起手式就是先說xxx, 但他們太oooo, 所以他們都是社會亂 08/02 09:17
fairy17: 源,我們才是好公民。 這個公式太好用了 08/02 09:17
linchangray: 您發這篇文看來也容不下其他聲音 08/02 09:17
linchangray: 不是在自打嘴巴嗎 尊重包容很不容易 08/02 09:18
linchangray: 您也可以看看止兀的臉書 看什麼叫一言堂 08/02 09:19
linchangray: 把反對自己的聲音做出分類和貼標籤 08/02 09:20
chumimi: 不要浪費時間和他們說教了 自我本位的人怎麼會懂 08/02 09:20
chumimi: 欸對了 原po之所以能夠在這裡大放厥詞 正是因為你所唾棄 08/02 09:22
chumimi: 的台灣民主欸 08/02 09:22
chumimi: 而且你回這篇幹嘛...這裡是三蘆版不是政黑版歐 08/02 09:25
linchangray: 還有 原po拍拍 還是可以積極一點 別太消極 08/02 09:25
linchangray: 可以左轉政黑 讓自己好過一點 加油 08/02 09:26
chumimi: 樓上人真好心 可是這類型的人永遠會是「都是they的錯, 08/02 09:28
chumimi: 而我是亂世中的清流」 08/02 09:28
nba6479: 認同原PO想法,但這群人是聽不懂的 08/02 09:37
nba6479: 不一樣聲音就叫你不要在三蘆版,滾過去政黑版 08/02 09:39
nba6479: 簡單講你在三蘆版,不反課鋼.不支持太陽花 08/02 09:41
chumimi: 不是啊...三蘆版本來就該討論三蘆事務不是嗎 08/02 09:42
w84970639: 三月一小鬧五月一大鬧 08/02 09:42
chumimi: 原原po已算是迷路文 原po回文不少跟著迷路嗎 08/02 09:43
chumimi: 還我清新三蘆版,好嗎? 08/02 09:44
nba6479: 不支持反課綱.不挺太陽花,你就給我滾................ 08/02 09:44
chumimi: 欸你們要冷靜一點嗎 08/02 09:45
nba6479: 樓上ch大你還真跳針,先認同網友跟著罵原po 08/02 09:46
fairy17: 拜託你們一定要留在三蘆板啊,社會需要你們 XD 08/02 09:47
fairy17: 08/02 09:47
nba6479: 然後一副公道伯,叫大家冷靜,還清新三蘆版,但你剛剛呢 08/02 09:47
nba6479: 不也跟著罵原po 08/02 09:48
nba6479: 讓人覺得你很噁心...... 08/02 09:50
chumimi: 我沒有罵原PO歐 你要不要再看看我的回文 08/02 09:55
nba6479: ch大,那我跟你道歉,但你不覺得你很噁心很跳針嗎 08/02 09:57
nba6479: 像我前面說的,一副公道伯,叫大家冷靜,還清新三蘆版 08/02 09:58
redlyvian: 同意 08/02 09:59
nba6479: 但你剛剛呢,跳進來一起討論,還說原po自認為亂世清流 08/02 10:00
linchangray: 政黑適合原po啦 不滿要發洩真的比較舒暢 08/02 10:01
nba6479: 現在一副公道伯,不要在三蘆版討論這個,真令人感覺噁心 08/02 10:01
chumimi: 你不也一直跳針說我噁心嗎XDDD 08/02 10:02
nba6479: 別把我跟你擺在一起,我會覺得很丟臉 08/02 10:03
nba6479: 我不像你只會觀風向說話 08/02 10:04
linchangray: 樓都歪了... 08/02 10:04
sony1733: 所以呢 你要不要搬去無人島? 08/02 10:05
chumimi: 我也很不想 可是你也跟我一樣一起跳針耶 08/02 10:05
nba6479: ch大,別把我跟你放在一起,我去酒店消費,我覺得開心 08/02 10:08
sony1733: 課綱不關三蘆學校?經濟不關三蘆貿易? 會不會太天真? 08/02 10:08
nba6479: 而你是去消費完,還要補一句,都是這酒店搬來這裡 08/02 10:08
nba6479: 害這裡出入份子複雜 08/02 10:09
nba6479: 還我乾淨環境,但你剛剛呢...,噁心!!! 08/02 10:10
efed: 原po講得沒錯,我贊同 08/02 10:13
bakapika: 支持原po號召三蘆聯盟反反課綱,希望你找的到人 08/02 10:14
chumimi: 呵呵呵 08/02 10:16
applerev: 換成反我國民黨 反我白色症疫聯盟亦非我族類也說得通哦 08/02 10:31
applerev: 可以不需要假中立 08/02 10:32
applerev: 可以反反課綱 但是至今已來都是講要和平別讓家人擔心 08/02 10:34
sayumi0713: 原PO要加油!反正挺過暑假就好了..這些人就是閒閒沒事 08/02 10:35
applerev: 只提得出這種理由為何不乾脆游去對面就夠了 08/02 10:36
sayumi0713: 被莓體洗腦,現在是反KMT一言堂,你多講只是會被噓的 08/02 10:37
sayumi0713: 莫明其妙開放政治文來這邊亂!去八卦取暖不是更好 08/02 10:38
sayumi0713: 急著幫人下標籤~這邊無聊人太多了,上個月專寫食記的 08/02 10:40
sayumi0713: 柔藍~根本不知道什麼咖..一堆人R.I.P個鬼,說他的食記 08/02 10:41
sayumi0713: 有問題..不值得參考!沒多久就寄站內信來嗆 08/02 10:42
sayumi0713: 在這邊只要講的話不順他們的心就是9.2,原PO保重 08/02 10:44
hitsukix: 可憐,看不到想法 08/02 10:59
ace000888: 9.2真的很愛裝中立 08/02 11:00
Allison: 多言無益啊…你這不是又被罵了嗎? 08/02 11:01
hitsukix: 到今天還是有人要跳針 反正你們就是要亂 好好生活不行嗎 08/02 11:03
hitsukix: 也是啦 被圏養的生物其實也是活的很開心的 有的吃有的住 08/02 11:04
hitsukix: 動物農莊這本書真的很適合現在的台灣 08/02 11:06
agostina: 原原po迷路 你還回文罵一篇是怎樣? 嘴砲去政黑啦 08/02 11:18
ski641: 我還以為我走進了個版... 08/02 11:23
knight326: 拜託去政黑好嗎 這邊是三蘆版 08/02 11:25
shyfox: 執政的是誰?一直要沒實權的負責說不過去吧? 08/02 11:44
shyfox: 握有權力跟無限金錢,結果弄到一般小老百姓生活困難 08/02 11:44
ofwer: 現在的人只要別人意見跟你不同 就覺得對方是錯的 自我中心 08/02 11:47
ofwer: 意識太強 08/02 11:47
miketk: 大家尊重一下沉默多數好嗎? 社會如何跟他們沒關係的.. 08/02 11:53
ZZ321: 原po說的有點道理 08/02 11:53
gavin779a: 這裏是三蘆版 08/02 11:53
bakapika: 三蘆區某些朋友表示,不用上歷史課,所以課綱與我們無關 08/02 12:04
applerev: 沉默倒還好 倒是一些只會叫又提不出邏輯和立論點的 08/02 12:07
applerev: 他們反對只是因為不喜歡 根本提不出學生訴求哪邊有問題 08/02 12:07
applerev: 只會用高高在上的大人架勢掩飾自己思考能力不如人的事實 08/02 12:11
Calvin0318: 你有不贊成的理由 我也有噓你的理由 08/02 12:26
HelloBabe: 推 這篇 08/02 12:29
kobe61501: 恩?看不起學生就用身分壓,看不起年輕人就用年紀嘴, 08/02 12:39
kobe61501: 拿掉這些,你還剩什麼?大概就剩享受前人用血汗打拚來 08/02 12:39
kobe61501: 的成果 08/02 12:39
cheeshan: 呵呵 08/02 13:11
ofwer: 推 希望用革命取代反課綱 這樣窮人才有機會翻身 08/02 13:12
hanna8634: 道不同不相為謀 學生可以發表意見爭取人民支持 你也可 08/02 13:35
hanna8634: 以去發表不同意見爭取支持啊 只是不要人家不支持你就 08/02 13:35
hanna8634: 說民主死了 難道只有支持你的意見民主才是活的嗎? 08/02 13:35
huhuhata: 紅明顯 08/02 13:40
casko: 下一個SOP 列正反立委名單 08/02 14:33
HolyBugTw: Evelyn Beatrice Hall: 08/02 14:44
HolyBugTw: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08/02 14:44
HolyBugTw: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08/02 14:44
HolyBugTw: 希望不論正反,別失了雅量。 08/02 14:45
tedptt: 喔 08/02 15:16
iqlow: 呵呵 08/02 15:25
busters0: 08/02 15:29
skywithfish: 喔 08/02 15:30
linchangray: 某樓說學生閒閒沒事 哪天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請記得 08/02 15:57
linchangray: 自己很忙 沒有時間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 08/02 15:57
bakapika: 想想三蘆被砂石倫都更的土地,反正那是別人家,干我屁事 08/02 16:05
jbleedkai: 只是要主張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的話,有講跟沒講一樣。 08/02 16:08
jbleedkai: 不如說說為什麼支持103課綱,為什麼支持兩岸服貿。我 08/02 16:08
jbleedkai: 媽也會說暴民就該打,你又是為什麼反對呢?純粹不爽嗎 08/02 16:08
jbleedkai: ? 08/02 16:08
masutaka: 這種文看多了 都是同一套公式 人家只是徵求幫助 08/02 16:55
masutaka: 不想幫忙就忽略就好了 08/02 16:56
ckroy: 推 08/02 17:03
dddgooglebbb: 閱 08/02 17:38
allen7257: 推 08/02 18:19
gmoz: 你懶的去深入了解那些議題 卻還有力氣po文? 給你拍拍手 08/02 19:41
winwoeld: 08/02 21:10
ace000888: 喔 08/02 21:15
airazor: 你真的有在思考嗎? 08/02 21:40
XcrossX: 看了你的發文 我深深的了解到教育的失敗 08/02 21:46
q622622: 看到這種發文,就知道課綱的重要性 08/02 21:55
xd1943: 怎麼這篇文章這麼大聲 9.2%通篇都一樣呢 08/02 22:13
kageo101: 教育真的很重要請提高大腦使用率 08/02 22:54
flycat0905: 拜託亂改歷史掩蓋事實,是在說什麼容不下其他聲音,多 08/02 23:13
flycat0905: 什麼元啊!在自以為客觀什麼 08/02 23:13
SangoDog: 言論自由只保障你能亂說屁話沒有保障到說屁話不能被反駁 08/03 01:25
bross0626: 其實反對這篇文章的人並不代表一定是支持反課綱 我倒 08/03 10:14
bross0626: 覺得原PO說的很好 台灣真的是假民主 非我族類就要被畫 08/03 10:18
bross0626: 到另外一邊 從推文就可以看的出來 08/03 10:18
followmeyo: 689就689,裝什麼裝,不同意又提不出反對理由.... 08/03 10:44
q622622: 假清高 08/03 10:48
kobe61501: 可以有不同聲音啊,但摸摸你的懶%再用屁股想,那些反 08/03 11:08
kobe61501: 對的人有提出任何實質的辯論嗎?除了譙學生不守本份, 08/03 11:08
kobe61501: 年輕就自以為只要喜歡why not,and then?這才是台灣通 08/03 11:08
kobe61501: 病,看不慣有部份人群行為言論超脫民情或是風俗就潑冷 08/03 11:08
kobe61501: 水或是幸災樂禍 08/03 11:08
> -------------------------------------------------------------------------- <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Re: [徵求] 有台北的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時間: Sun Aug 2 17:00:49 2015 ※ 引述《ninis2340 (ninis2340)》之銘言: : 首先我先說,我不支持反課綱 : 也不支持太陽花 : 但我支持這些人有表達自己訴求的權利 : 然而台灣這幾年已經變了 : 聲音大就是王道 : 聲音大就是贏 : 只容許一種聲音發聲 : 不同聲音就是非我族類 : 舉個例 : 在版上發言 : 不挺太陽花不挺課綱 : 馬上被歸類統派 : 然後就被說 : 這些人已經被奴隸化9.2…… : 黨工下去領500…… : 在我來看,台灣的民主根本是假的 : 容不下各式各樣的聲音 : 不同聲音就被幾近諷刺嘲弄 : 在版上如此 : 在媒體亦如此 : 什麼包容什麼多元什麼傾聽各方不同意見 : 其實通通是假的 : 如果這樣的社會這樣的國家會持續進步 : 我樂見那就繼續吧!! 其實一直都沒有變 怎麼說呢?我們從民國初期來看 我們小時候常說國父革命十一次才成功,但成功的第十一次,孫中山正在美國嘴砲要錢 他根本沒有參與。 武昌起義後,袁世凱忙著勸說清廷和平退位,期間同盟會暗殺袁世凱失敗 孫中山回國,同盟會(國民黨前身)看情況不對,連夜衝到南京開會,黑箱選出孫中山為 臨時大總統。 滿清政權尚未結束,還被當時的《紐約時報》報導指出參加這次選舉的代表屬非法代表, 這樣的手法似乎很熟悉。 後來總統是徐世昌時, 孫中山曾通電全國,只要北洋政府總統徐世昌辭職,他願意一起下野,平息南北政爭。 後來徐世昌就真的辭職,那孫中山辭了嗎?沒有,被與論公幹(怎麼又有股熟悉感) 陳炯明便站出來要求他辭職,臉上掛不住的孫中山,選擇用武力攤牌。 孫中山當時說「我下令要粵軍全數退出省城30里之外,他若不服命令,我就以武力壓服他 。人家說我孫文是車大炮(俚語,指只會講大話吹牛的人),…以下略。」 當時與論道理都站不住的孫中山怎麼贏的? 就是靠聲音大, 大到現在教科書都看不出來是他的問題。 之後進入黨國體制時期,就不用多說了,只有一種聲音還不大嗎? 直到李登輝後,才開始慢慢走出黨國體制。 那我們看看近幾年好了, 幾位中研院院士站在某個族類的對立面,全都會被大聲音抹成白癡。 藥商捐贈衛生所5000元尾牙獎金,聲音大到查死兩名護士,縣長停職,後來無罪定讞。 還有某市長的6198元起訴盯到死,聲音要有多大才能辦到阿 反觀其他貪汙案呢? 你怎麼會有能容得下其他聲音的錯覺? 近幾年才慢慢有雜音,平常都不理會雜音,當沒聽到 但雜音一大,大到被其他人聽見後, 就說它沒禮貌不理性不尊重制度(啊走制度你又不理它),試圖壓回只有一個聲音的世界 -- 作者 whereareyou (我還在尋找我的另一伴) 看板 MenTalk 標題 [討論] 三明治夾什麼好?
shukevin: 兩片土司中間夾一片土司,吃起來很有型,妹仔都會問01/28 18:39
pusufu: 吐司夾吐司,那就厚片啊幹01/28 18:48
shukevin: 屁咧,厚片也可以夾土司,你太小看土司了01/28 18:49
pusufu: 再夾下去就他媽的一條吐司惹01/28 18: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30.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38506090.A.D12.html
bakapika: 這巴掌打的好響亮 08/02 17:25
miawyu: 擦萬金油能消臉腫嗎? 08/02 17:43
ndtoseooqd: 推 08/02 17:51
ninoko12: 推一個 08/02 17:57
sony1733: 推啊 08/02 17:59
applerev: 推 08/02 18:01
linchangray: 推 也推簽名檔 08/02 18:21
aoiyasa: 推!! 08/02 18:31
winoslayer: 推 08/02 18:47
money1943: 純噓 台灣真的好亂 08/02 18:53
chumimi: 推 08/02 18:55
hitsukix: 推 對啊 台灣真的好亂 所以KMT一定要倒 08/02 18:55
appletsuyo: 推 08/02 19:05
dsa3717: 推 08/02 19:14
Clash0204: 不推對不起良心 08/02 19:22
florayu: 推 08/02 19:30
k22941920: 推 08/02 19:46
q622622: 爾後這些KMTer篡奪建立的ROC2.0,還有流亡來台北的ROC3.0 08/02 19:52
q622622: ,本質都一樣垃圾。要擺脫的不只是國民黨,中華民國也是 08/02 19:52
q622622: 要擺脫才行 08/02 19:52
skywithfish: 啪啪啪啪啪啪 08/02 20:15
iqlow: 推 08/02 20:31
makyan: 你打這麼大力KMT支持者只會無視你而已 08/02 21:19
allforyour2: 推一下,很多人都不知道什麼叫洗腦的威力.... 08/02 21:20
aaawu: 推 08/02 21:36
XcrossX: 推一下 孫大砲就是被KMT洗腦教育給洗白的人物之一 08/02 21:48
xd1943: 推拉 從頭到尾KMT的歷史都是垃圾 整天洗腦呆灣人 08/02 22:10
memalina: 推 08/02 22:39
kageo101: 認同 08/02 22:51
laborgirl: 推。但我想原po無法懂你的幽默諷刺耶 08/02 23:12
flycat0905: 無以復加的認同 08/02 23:14
panzer1224: %%%%%%%%%%%%%%%%%%%%%%%%%%%%%%%%%%%%%%%%%%%%%%%%%% 08/02 23:35
ohcarrie: 08/02 23:43
helentinamey: 但大到會去佔領的好像都是這類議題 08/03 00:13
QOO007: 好文共賞 08/03 01:08
wgf: 推 08/03 01:29
greenmaplex: 推 08/03 02:27
iamthebest08: 推....台灣人被洗腦洗到頭殼都壞了 尤其某黨支持者 08/03 07:11
tinabjqs: 推~~ 08/03 14:18
taker627: 不叔鬍 08/03 17:39
addycat: 橡皮推翻了滿清,看完了之後就會知道我們當時唸的是笑話 08/03 20:33
greg11321: 中肯 08/03 22:07
LeonYo: 9.2看不懂啦 08/03 23:41
lovemiku39: 推 08/04 08:25
> -------------------------------------------------------------------------- < 作者: profession (SA)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Re: [徵求] 有台北的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時間: Mon Aug 3 02:47:44 2015 首先,先請大家原諒我,只看事情發生的原因。 此篇,只針對發生事件的原因來做探討跟討論。 為了呼應此篇的言論自由,也歡迎大家多多發表自己看法。 ------------------------ 本文開始 ------------------------------------------ 第一就是反黑箱服貿事件。 詳細內容,我想各位大大應該比小弟清楚,在此不多贅述。 單就此事來說,先不管制定的內容如何,對產業的衝擊如何。 整個過程就是黑箱,然後張慶忠的強行30秒通過。 因為過程不正義,引發反服貿黑箱抗議、318大陽花學運等等... 你該慶幸318當晚,你可能正睡的爽爽的時候。 有群正義的大學生,冒著違法亂紀的風險,占領立法院。 進而沒讓這件黑箱離譜的協議通過,萬一通過了,等你發現嚴重性的時候也來不及了。 第二就是最近鬧得沸沸騰騰的反黑箱課綱 至於改了什麼內容,在此先不討論。 此事相信各位大大做了比我更多功課。 改課綱過程黑箱,還被法院判決敗訴,部長還是強行要讓新課綱上路。 引發最近的反黑箱課綱事件。 說了這麼多,我想表達什麼呢? 他們反對的,都是沒有透過正確的程序,強行讓某些政策通過。 不論那些協議對台灣好或不好。亦或者,那些課綱是獨是統的觀點。 重點是,都是用非法的手段,達成自己想要的目的。 明天,立院加開臨時會,強行通過法案。 以後三蘆人,就只能吃屎,吃屎以外的東西,就是違法,要拉去判刑。 然後,立法院強行通過了,三蘆人以後只能遵守。 今天,你是三蘆人,你會怎樣?以後就乖乖吃屎嗎? 如果你還有點理性,你可能會集結三蘆民眾,一起去抗議。 然後,其他縣市的人跳出來,到底三蘆人在鬧什麼阿? 講一些屁話,說什麼吃屎也很好。三蘆人本來就要吃屎阿。 如果是你,你做何感想?將心比心吧。 媒體很厲害,都很會帶風向,把一個課綱講的是藍綠、統獨的問題。 其實,跟改的內容無關,是跟改的過程,程序正義有關。 今天,你不支持太陽花,不支持反課綱。 哪天,三蘆人被強迫吃屎的時候。 你也別怪其他縣市的人無情。因為,你今天,已經先對程序正義冷漠了。 夜深了,大家晚安,謝謝各位。 ※ 引述《ninis2340 (ninis2340)》之銘言: : ※ 引述《a782212000 (聖瑋)》之銘言: : : 批踢踢實業坊搌Oossiping關於我們聯絡資訊 : : 返回看板 : : 分享 : : 有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 : 我要弄個物資補給小組 需要下列人力與資源 : : 時間預計今晚到8/2晚上 : : A組-物資配送 : : 條件: 有汽機車人士 配合6小時左右的空檔可配合輪班 : : 任務內容:往返教育部反課綱物資站與鄰近捷運站 : : 中山 松江南京 善導寺 忠孝新生 中正紀念堂臺大醫院捷運站 : : 進行物資配送與調度 : : B組-物料調度 : : 條件: 1.願意提供物資且有能力送達上述捷運站出口者 : : 2.住在上述捷運站附近有6小時左右的空檔可配合輪班 : : 協助管理與分配物資者 : : 資源需求:1.雨衣 2.行動電源 3.飲水 4.包裝乾糧 : : 5.照明用具 6.急救箱 7.垃圾袋 8.其他 : : 有意願的朋友們請到此填資料 感謝!! http://goo.gl/forms/w7PES5ahtq : : 忘了說 我並非是行動聯盟的人員 只是一般民眾 想幫助在現場的學生 : : ---------更新--------- : : [擴散希望] : : 剛剛到現場回來,現場目前需要: : : 1. 電風扇 : : 2. 延長線 : : 3. 地墊或巧拼 : : 另外需要駐點人力,只要有兩個小時的空檔、有機車即可。 : : 請在表單選A,留下聯絡資訊,在備註上留下聯絡資訊與可以配合的時間,並註明"駐點 : 機 : : http://goo.gl/forms/w7PES5ahtq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K00Y. : 首先我先說,我不支持反課綱 : 也不支持太陽花 : 但我支持這些人有表達自己訴求的權利 : 然而台灣這幾年已經變了 : 聲音大就是王道 : 聲音大就是贏 : 只容許一種聲音發聲 : 不同聲音就是非我族類 : 舉個例 : 在版上發言 : 不挺太陽花不挺課綱 : 馬上被歸類統派 : 然後就被說 : 這些人已經被奴隸化9.2…… : 黨工下去領500…… : 在我來看,台灣的民主根本是假的 : 容不下各式各樣的聲音 : 不同聲音就被幾近諷刺嘲弄 : 在版上如此 : 在媒體亦如此 : 什麼包容什麼多元什麼傾聽各方不同意見 : 其實通通是假的 : 如果這樣的社會這樣的國家會持續進步 : 我樂見那就繼續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0.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38541266.A.302.html
q622622: 推態度,但是還是要注意,所有的問題源自於中(華民)國 08/03 03:54
q622622: 及其終極統一(被併吞)的立場 VS. 臺灣為主體及獨立( 08/03 03:54
q622622: 建國)的立場 08/03 03:54
bakapika: 只好趕快搬到一個不會吃屎的地方 08/03 05:15
a0955490543: 為什麼是三蘆啊~有道理給推 08/03 05:56
jtjacky: 少用聳動的用辭,課綱與吃屎有何關係?這樣跟噬血的煤題 08/03 07:22
jtjacky: 無異。 08/03 07:22
dearkoda: 吃屎近乎勇啊!少在那邊用這種搧動的言語。 08/03 07:39
hitsukix: 屎是某些生物的主食啊,尊重一下沉默的多數喔 08/03 07:41
hitsukix: 不過如果有思考能力的話,今天大概就不會有那些言論了 08/03 07:43
casko: 所以我說過要達成目的 製造恐懼就對了 08/03 08:45
hanna8634: 搞不好這政府真的會讓人吃屎 還告訴你這屎有GMP認證沒 08/03 09:04
hanna8634: 問題 想想之前的餿水油跟吃屎有何差別 08/03 09:04
sky00231: Friedrich Gustav Emil Martin Niemöller 08/03 09:14
casko: 進擊的巨人 築起高牆後 你要在牆外還是牆內 08/03 09:19
HolyBugTw: 為什麼整個討論串非要屎尿齊飛?討論就只能這樣進行嗎? 08/03 09:31
HolyBugTw: 去譙教育部或立場不同我沒意見,但是版友有必要這樣酸? 08/03 09:32
cpper: 法院判敗訴?某律師獎金十萬,你可以提出判決證明去領獎哦 08/03 09:52
cpper: 不然你把法院判決課綱違反法的證據貼到板上看看 08/03 09:53
sayumi0713: 在台灣早就兩分法了,裝中立?不同意見就是非我族類管你 08/03 10:14
sayumi0713: 是不是版友,叫你吃屎就吃屎,當初就不應該開放政治文, 08/03 10:14
sayumi0713: 喜歡這味不會去八卦版,那邊才是你們取暖到的地方 08/03 10:14
SangoDog: 103,訴,1627 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 足夠證明黑箱了嗎 08/03 10:17
laborgirl: 開放政治文與否當初也是投票過的吧,應該沒有必要現在 08/03 11:02
laborgirl: 來爭執這個點。 08/03 11:02
hitsukix: 就崩崩囉 08/03 11:17
ccdog74: 過程不公開不就黑箱了嗎 不然你以為黑箱是什麼 08/03 11:38
Subaudition: 小組裡沒歷史專業 一堆大咖歷史界人物都出來反 08/03 12:08
Subaudition: 公然黑箱還外行領導內行 這樣還不支持 要支持什麼? 08/03 12:09
shirochan: 廢文 08/03 12:29
HUUUU: 自己的歷史自己救 自己的祖譜自己背 08/03 12:45
linchangray: 還是有人沒搞清楚就來噓文 請全盤暸解 再來理性討論 08/03 12:57
d0031507878: c 08/03 12:59
linchangray: 還請大家多關心頂新餿水油 08/03 13:17
pusufu: 真的很幼稚 只有判程序違法 所以=課綱沒問題 神 08/03 13:38
pusufu: 講難聽點 就連基本的程序都違法了 還看內容幹嘛 08/03 13:39
pusufu: 然後就拼命抓著沒判內容違法啊在那跳 不會不好意思嗎 08/03 13:40
pusufu: 高中生的論述都比這些人強太多 08/03 13:40
new262: http://goo.gl/3HXGwE 139位歷史學者連署抗議課綱調整 08/03 13:46
new262: 去年3月的新聞 沒人關注 這都不是突然發生的議題 08/03 13:47
PrayForU: 你要不要先講一下敗訴的理由是甚麼?只講敗訴是打模糊仗? 08/03 13:52
PrayForU: 當然前提是你真的知道而不是人云亦云跟著喊啦。 08/03 13:52
hitsukix: 看到某些人選擇無視,只能呵呵 08/03 14:47
allforyour2: 敗訴的理由就不公開啊,這篇不就講重點是不公開合法 08/03 15:24
klgfan: 某些人連褲子掉了都不知道 08/03 18:35
cliffwu: 舉例很差 08/03 23:10
> -------------------------------------------------------------------------- < 作者: PrayForU (PrayForUrSorryAss)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Re: [徵求] 有台北的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時間: Mon Aug 3 14:39:55 2015 ※ 引述《profession (SA)》之銘言: : 第一就是反黑箱服貿事件。 : 詳細內容,我想各位大大應該比小弟清楚,在此不多贅述。 : 單就此事來說,先不管制定的內容如何,對產業的衝擊如何。 : 整個過程就是黑箱,然後張慶忠的強行30秒通過。 : 因為過程不正義,引發反服貿黑箱抗議、318大陽花學運等等... : 你該慶幸318當晚,你可能正睡的爽爽的時候。 : 有群正義的大學生,冒著違法亂紀的風險,占領立法院。 : 進而沒讓這件黑箱離譜的協議通過,萬一通過了,等你發現嚴重性的時候也來不及了。 所以你覺得明年菜英文上臺後會有條件完全不一樣的服貿內容出現甚至不加入服貿? 我個人是覺得做夢比較快啦,但當然很歡迎菜英文明年打爆打穿我的臉, 但如果明年上臺之後服貿內容還是大同小異,到時希望能看到你跟"覺醒公民"們 按照現在教育部前的"正義高中生"所言行動全面升級,直接一次包圍五院跟總統府啊! : 第二就是最近鬧得沸沸騰騰的反黑箱課綱 : 至於改了什麼內容,在此先不討論。 可以看你討論一下嗎?好想知道你對課綱內容做了哪些變動有何高見耶, 還是只說得出 就是黑箱就是變動超多就是變大中國主義的內容? : 此事相信各位大大做了比我更多功課。 : 改課綱過程黑箱,還被法院判決敗訴,部長還是強行要讓新課綱上路。 講得出來判決敗訴的事由嗎? 不要跟我說就是黑箱就是程序違法內容違法, 也不要說"就是違法哪個原因違法有差嗎?" 如果實質內容跟程序法院都沒異議 請問是否資訊公開了這些"正義的高中生"就會乖乖回家? 還是要說法院都被國民黨收買了所以沒判?如果國民黨真的收買了法院 那就不會一方丟鞋丟書毀謗抹黑都沒事,但另一方看到大眾還不知內容真假的傳言 就馬上提告還馬上勝訴了。 不過通常這些"正義的高中生"會無限跳針"就是黑箱就是程序違法就是內容有問題啦"。 : 引發最近的反黑箱課綱事件。 : 說了這麼多,我想表達什麼呢? : 他們反對的,都是沒有透過正確的程序,強行讓某些政策通過。 請問甚麼叫"強行"?如果你是說政府要推行甚麼政策都得100%全民同意 那我會說乾脆你來當總統如何?民主政治不就是少數要服從多數? 覺得馬鷹狗水母腦整天亂搞就明年一月給狗黨一個教訓讓牠們從中央到地方 全面下台啊,五個月都等不了其實也可以,用合法的手段嘛,你可以靜坐到 明年選完啊,自己要腎上腺素激發然後非法闖進公機關還希望不被銬被關, 當警察都是裝飾品就是? : 不論那些協議對台灣好或不好。亦或者,那些課綱是獨是統的觀點。 : 重點是,都是用非法的手段,達成自己想要的目的。 : 明天,立院加開臨時會,強行通過法案。 : 以後三蘆人,就只能吃屎,吃屎以外的東西,就是違法,要拉去判刑。 : 然後,立法院強行通過了,三蘆人以後只能遵守。 : 今天,你是三蘆人,你會怎樣?以後就乖乖吃屎嗎? : 如果你還有點理性,你可能會集結三蘆民眾,一起去抗議。 : 然後,其他縣市的人跳出來,到底三蘆人在鬧什麼阿? : 講一些屁話,說什麼吃屎也很好。三蘆人本來就要吃屎阿。 : 如果是你,你做何感想?將心比心吧。 : 媒體很厲害,都很會帶風向,把一個課綱講的是藍綠、統獨的問題。 : 其實,跟改的內容無關,是跟改的過程,程序正義有關。 : 今天,你不支持太陽花,不支持反課綱。 : 哪天,三蘆人被強迫吃屎的時候。 : 你也別怪其他縣市的人無情。因為,你今天,已經先對程序正義冷漠了。 : 夜深了,大家晚安,謝謝各位。 請問為什麼你自己想吃屎或你自己覺得有吃屎的fu就要把全三蘆的人都拖下水啊? 難道全三蘆的人都支持你跟這些"正義的高中生"的立場? 明明三蘆地區泛藍支持者就占了近半數(這點有爭議), 難道這些人忽然通通都"覺醒"了嗎?如果不是,你又憑甚麼擅自宣稱三蘆民眾 如果不支持反課綱就得去吃屎? 現在網路生態就是任何只要反太陽花反反課綱的一律都是在等著回祖國懷抱前 支持42689.2領500的玻璃心,然後支持太陽花反課綱的通通都是正義鬥士覺醒公民, 這樣的國家還想談甚麼民主進步怨甚麼經濟停滯,真的洗洗睡比較快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7.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38583998.A.8E5.html
hitsukix: 所以政府公布資訊了嗎 08/03 14:49
tallboy329: 颱風要來了~~如果還是僵局在哪邊 再出意外就...... 08/03 14:53
又要威脅不停止課綱不下台就算颱風來也不回家嗎?
aiweisen: 三蘆地區泛藍支持者就占了近半數?你是不是忘了去年議員 08/03 15:08
aiweisen: 選舉 KMT占了幾席? 08/03 15:08
所以看一次選舉就是全部?就算今天DPP占了9成9好了,難道剩下那0.1成就當不存在?
aiweisen: 再者你法院只提丟鞋的小事 怎不提林益世那件事呢? 08/03 15:12
你說丟總統鞋是小事?也可以說小事啦,總統不在意丟的人也都沒事,反觀有人網傳 八仙跟民進黨的事就被馬上提告還馬上裁罰,如果非某黨也這麼搞那網路上早就一堆 人被告到死了;至於林益世或其它國民黨眾多人士本來就是垃圾,垃圾也需要特地提的話 那非國民黨眾多人士也可以被拿出來救援了嗎?
aiweisen: 最後 他後面應該是要說這件事 只是故意用比較激烈的類比 08/03 15:15
aiweisen: 當納粹逮捕共產黨員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08/03 15:15
aiweisen: 當納粹逮捕社會民主人士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 08/03 15:15
aiweisen: 民主人士。當納粹逮捕工會主義者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 08/03 15:16
aiweisen: 不是工會主義者。當納粹逮捕我時,已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08/03 15:16
可以先回答我憑甚麼以個人/少數人意見就直接宣稱是全部人意見嗎?
allforyour2: 魚沒有躍出水面都不知道自已是在水裡。 08/03 15:26
不是所有魚都想躍出水面,今天在水裡游得好好的為什麼一定要離開? 更別提魚既然打算躍出水面就要有覺悟會缺氧而死, 而不是躍出水面後卻說我不想活在水裡但我也不想缺氧而死,這有可能嗎?
allforyour2: 但不知道自已活在水裡,還以為跟鳥一樣飛就是可悲。 08/03 16:06
所以在水裡的魚都不知道自己在水裡而且都自以為在飛的結論是從何而來? 跟三蘆地區民眾不支持反課綱就要吃屎同樣道理嗎?
allforyour2: 如果你喜歡在水裡,那你不應該跳出來,愛被管何必躍? 08/03 16:06
所以今天光是在網路發言都算躍出水面?那在教育部前面的"正義高中生"算飛向宇宙囉? 連網路發表不同看法都能回不應跳出來,是只能一言堂的意思?
applerev: 好棒棒 自己提不出對課綱的意見在哪只會拼命跳針 08/03 16:11
今天不是應該有意見的人把意見提出來嗎?要沒有意見的人提出意見是哪招? "老師我對你說的話有異議!" "好有甚麼意見你說" "老師你要先說你的意見是甚麼" "不就是老師提出意見後你說有異議的嗎?有異議就說啊?" "不管!老師你要先說你的意見是甚麼!" 無限LOOP
applerev: 然後再嘲諷別人容不下其他意見 08/03 16:12
今天大家都可以有意見,我也都配合稱呼馬英九馬鷹狗林益世垃圾了, 做得不好下台換人天經地義,貪污收錢被稱垃圾理所當然, 這還叫容不下其它意見?到底誰容不下誰的意見?
applerev: 新課綱合理在哪? 教育部不理行政判決強行推動合理在哪? 08/03 16:14
新課綱不合理在哪要講出來嘛,教育部敗訴的事由又跟內容或程序有關嗎?
applerev: 沒限制你的發言又連個理都講不出來 聲音不受重視怪誰 08/03 16:16
沒限制我的發言?我還以為臺灣是民主社會?想抗爭的自己不講出為什麼要抗爭 還要別人幫忙想理由?然後被問到不是跳針不存在的判決就是講不出到底改了哪些 需要"正義高中生"們不惜違法也要衝衝衝。大家可以一條一條拿出來講啊, 真的有需要調整的講出來嘛,國民黨垃圾本來就很多有問題也不意外, 有問題講出來是好事,但怎麼不支持國民黨的都不能面對問題承認自己有錯誤呢?
hitsukix: hello,政府公布資訊了嗎 08/03 16:34
hello,你知道會議記錄都公開了嗎?趕快換掉撥接網路好嗎? ※ 編輯: PrayForU (114.24.77.175), 08/03/2015 16:44:43
aiweisen: 看不出來你的回文想表達什麼 還是說這就是在跳針? 08/03 16:41
看不出來的話只要加強閱讀能力就好。
aiweisen: 你說三蘆是泛藍幾乎佔一半 我提去年議員選舉結果 08/03 16:42
aiweisen: 選舉結果就是反映政黨支持度 還有 你怎會突然扯到0.1成? 08/03 16:43
aiweisen: 什麼一次選舉就是全部 你到底想說什麼? 08/03 16:44
你提去年我提前年只看某次有意義嗎?今天我覺得你做得好我就投你但下次你做得不好 我就改投其他人,所以看版圖要看長期而不是看單次選舉很難理解嗎? 就算今天泛藍在三蘆只占1%好了,難道你就可以直接說三蘆的人全都是綠營支持者? 按照這說法那國民黨在上次總統大選也是多數,那可以直接把教育部前那極少數的 "正義高中生"清場嗎?還有不懂我可以再解釋給你聽沒關係。
aiweisen: 再來法院的事 我只能說 你類比失敗 08/03 16:44
就這樣?那我也可以說你理解力有待加強。
aiweisen: 而且我也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某黨 非某黨 08/03 16:45
aiweisen: 直接說KMT 跟DPP 很難嗎? 08/03 16:47
配合原文,沒辦法~
applerev: 抗爭的自己不講理由? 學生不是有在電視上說了? 我們 08/03 16:49
applerev: 支持反課綱的不也說了? 判決其他人也貼給你了 08/03 16:49
applerev: 你想要的看幾個懶人包都有答案 08/03 16:50
學生在電視上說了甚麼?你指的是說鄭南榕是在228的時候被迫害的、 不准寫慰安婦是被強迫的、說陳澄波是被壓迫的外省人,是這些學生嗎? 反課綱有懶人包難道反反課綱就沒有懶人包嗎?
aiweisen: 最後 你說少數人的意見不能代表全部人 因為沉默的多數 08/03 16:50
所以現在是你或反課綱說了就算?反課綱說反反課綱狀況外, 反反課綱也覺得反課綱是講不出因何而反的暴民。
applerev: [自由] 公開課綱會議紀錄吳思華婉拒:不放心 08/03 16:51
applerev: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教育部長吳思華下午與7名學生 08/03 16:52
applerev: 代表進行會談,會談途中學生要求教育部公開課綱微調 08/03 16:52
applerev: 會議紀錄,遭到吳思華婉拒。 08/03 16:53
aiweisen: 幾乎都在狀況外 08/03 16:53
applerev: 2015-08-03 15:26 08/03 16:53
教育部長吳思華: 現在所有會議記錄都公開,僅剩討論過程的個人發言以及委員名單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15年8月3日 下午2:32 只有你會貼?
wer0241: 不客氣了 臺灣政治比你想像黑很多 你說的一堆都是理想 08/03 16:59
wer0241: 等四年後給制裁 牠連四年都不給你 怎會有自己想法 08/03 16:59
wer0241: 跟著制度走別人也會一樣的錯覺? 偏偏kmt裡面大部分就 08/03 16:59
wer0241: 是這些人啦 08/03 16:59
不用客氣啊,所以現在大家只要不滿隨時都可以上街頭占領進攻公機關, 民主法治都當空氣也可以啊,另外誰說要等四年,明年一月就要選舉了!
aiweisen: 對了 忘了跟你說 少數人的聲音的確不能代表全部的聲音 08/03 17:00
aiweisen: 但是 沉默的多數 絕對不能代表反對的聲音 完全邏輯問題 08/03 17:01
除了你自己沒人說沉默多數可以代表反對聲音,倒是說三蘆民眾不反課綱就全都得吃屎 以及教育部前幾十幾百名"正義高中生"覺得自己就可以代表全部或多數耶。
metaphysicia: 原po本來就沒有在討論藍綠,幹嘛急著拉椅子坐下XD 08/03 17:01
aiweisen: 自己不發聲 只知道自己人數多卻沒有任何作為 有啥屁用 08/03 17:02
不覺得有問題的人要發甚麼聲其實我不是很懂耶?
aiweisen: 最後 在目前的執政黨是急統還是漸統 不是只有台灣人才知 08/03 17:06
aiweisen: 道 國外早有媒體報導馬英九的策略 服貿對象是誰 08/03 17:07
15年前菜英文說一中是唯一選擇,7年前又變成全臺圍陳, 5年前再說中華民國政府是流亡政府,結果她不只選了這流亡政府總統2次 而且還要跟中共和平共存發展,一路走來始終不一耶?
metaphysicia: 還有最後一段是譬喻,推文中a大已經幫你解釋了 08/03 17:08
你可以說是譬喻我不能說我覺得不舒服?只有你們的意見是意見?一言堂?
aiweisen: 課綱在違反程序下 修改的內容又如何 這點大家都很清楚 08/03 17:08
到底是違反甚麼程序?你們心中的程序跟法院認定的程序好像不一樣啊。 不僅高等行政法院沒有說過課綱審訂程序違法,連原告「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都不認為課綱審訂程序有與法律相悖之處。 否則,起訴法條應為《行政程序法》而非《政府資訊公開法》。
aiweisen: 為什麼現在30歲以下的人說台語不是很多 為什麼背一大堆 08/03 17:09
aiweisen: 中國歷史 卻對台灣歷史一無所知 許多真相為什麼都沒有 08/03 17:10
aiweisen: 寫在歷史 而在政黨輪替後 或是最近 才慢慢浮現出來 08/03 17:10
aiweisen: 「要毀滅一個國家,就要先毀滅它的文化」當初KMT來台 08/03 17:12
aiweisen: 在教育方面是下手的? 08/03 17:12
這些我沒甚麼意見,的確是有問題。
linchangray: 根本淪為謾罵 08/03 17:21
如果這些文字也能稱為謾罵那我真的對現代人的閱讀理解能力感到痛心疾首。
s910443tw: 事實就是被判違法阿 你有問題不會去問法官喔 頗呵 08/03 17:34
不僅高等行政法院沒有說過課綱審訂程序違法,連原告「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都不認為課綱審訂程序有與法律相悖之處。 否則,起訴法條應為《行政程序法》而非《政府資訊公開法》 所以只會在那頗呵卻不先搞清楚事實的意思是?
hitsukix: 僅剩討論過程的個人發言以及委員名單 ? 公開? 08/03 17:41
hitsukix: 真有趣,公開是這樣公開的 08/03 17:43
我支持公開啊,通通公開,雖然下場絕對是被肉搜被貼標籤, 但敢做就得當,怕被肉搜當初就不要參與微調課綱;話再說回來,資訊公不公開跟 課綱本身也沒關係就是了。
kill11401: 你接受國民黨清廉這個說法嗎 08/03 17:56
當然不接受啊,說國民黨清廉不如說我有30公分還比較可信; 但如果你是想講那個課文我可以直接回你那是兩年前6家書商中其中1家所用的版本, 而且隔年就因為這屁放得太臭所以拿掉了。
kill11401: 資訊公開才會知道教育部拿一堆奇怪的人來寫課本給你讀 08/03 17:59
kill11401: 不然我這個歷史0分的寫課本你要讀嗎 08/03 18:00
kill11401: 立場是一回事,但起碼要有專業阿! 08/03 18:00
我個人覺得專業是一定會有的啦,只是現在社會大家也不是不了解, 名字一公佈就等著被非支持者扒糞肉搜調查祖上三代, 但還是那句話,敢做就得當,怕被肉搜當初就不要參與微調課綱,認命吧!
sky00231: 吃屎只是一種類比,你卻抓著這點跳針,是打到你痛腳? 08/03 18:03
所以你可以說是類比我卻不能說我覺得不舒服?還是說在這邊所有人都同意 是類比就不能有不同意見出現?一言堂?
wer0241: 上位者都不民主政治了還要下面的人聽話喔? 我可不當奴隸 08/03 18:18
我想先問如果資訊全部公開了你就願意乖乖接受嗎?答案我們都很清楚。 如果覺得政府不民主不想當奴隸OK啊,要不就是文明點用選票制裁,要不就是直接點 違法動用武力革命,不要違法動用武力了被銬被關還在那哭喊, 要用武力革命就是要有覺悟啊,否則乖乖當文明人用選票決定不是很優雅嗎? 反正總統換人後課綱跟著變也不是第一次了,問問杜正勝就知道。
mylove910: 這篇說出了我的心聲.... 08/03 22:07
沒事不要亂講出心聲,很危險滴~
mylove910: 政府濫,大可透過選舉制度改變... 08/03 22:19
mylove910: 實在不需要非法入侵公家機關單位,被逮卻在那邊裝可憐 08/03 22:24
hitsukix: 資訊全公開干無可能,這答案你比我更清楚 08/03 22:39
真的,杜正勝當年也是說不要公開,這叫有樣學樣嗎O.O
hitsukix: 資訊全公開的話,合情合理早就把這些學生打到臉腫到回家 08/03 22:48
hitsukix: 因為沒公開,你可以認為那些人有專業 08/03 22:48
公開後只要不符合學生認定的專業一樣反課綱啦,無論如何反定了。
hitsukix: 但相對的,我也認為那些人是為了某種目的在編寫的 08/03 22:49
hitsukix: 名字一公佈就等著被非支持者肉搜? 又一個假設性問題 08/03 22:50
現在社會不管大小事都是先肉搜再說,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無止盡的騷擾抹黑謾罵, 這是不是假設問題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
hitsukix: 反正KMT再怎麼爛,DPP只會更爛嘛。不就這樣教育大的 08/03 22:51
這是你說的可不是我說的,不要把自己偏見講成是大家都這麼想! 我個人意見是兩黨都爛,所以A執政爛就會換B執政,等B執政爛的時候又會輪到A, 就這樣一陣好一陣爛輪迴下去,所以也沒誰爛誰更爛的問題,當然如果硬要比 應該是國民黨更爛,都百年政黨了比爛怎麼可能會輸?但要比好不見得會輸民進黨, 只是爛的太多太搶戲了~
applerev: 上面幾樓有一句話我不同意 就是只是被動等待選舉制度 08/03 23:12
applerev: 就以課綱來說 就算明年dpp選上了 至少一屆學子變成犧牲 08/03 23:14
applerev: 品 既然明知道有爭議 一黨獨大政府卻還是一意孤行 08/03 23:15
第一,課綱無論程序或內容沒問題,如果有問題支持廢死的原告台灣人權促進會 就不會只告政府資訊公開法而不告行政程序法了; 第二,全臺22縣市只剩1都共6個縣市地方首長的國民黨是哪來的一黨獨大@@?
applerev: 要嘛就乖 吞下去 不然就是公民不服從 08/03 23:16
其實這些人連公民都還不是...好吧我是在挑語病。
applerev: 知道東西有問題就應該馬上檢討修正 為什麼要放到臭酸 08/03 23:18
applerev: 了才著手處理 更何況台灣目前的選民素質大家又不是不清 08/03 23:19
applerev: 楚 A做不好就一定會被換下台讓B上這種真正民主離現況還 08/03 23:21
applerev: 遙遠 08/03 23:21
這不就是2008已發生過跟2016即將發生的事嗎?哪裡遙遠了?
LeonYo: 2沒壞 08/03 23:46
恭喜你不用換鍵盤!還有其它高見嗎?
alanismei: 幫補血 08/04 01:42
你這麼高調會被懷疑是我的分身帳號啦~
applerev: 2012並未發生 2016我並沒有太樂觀 就算現在看起來如此 08/04 10:33
WOW,正確應該是2008、2014跟2016,基本上2012馬英九才做4年不會那麼快被人民放棄, 而且他是國民黨最強棒了要贏他根本不可能;至於2016怎麼我這種絕對不會投菜的 都比你還樂觀?要贏洪秀柱跟呼吸一樣簡單,躺著等她自爆就好了。
applerev: 程序有沒有問題 等完整會議紀錄公佈才知道 08/04 10:35
至少目前支持廢死的原告跟法院都不認為有問題。
applerev: 內容沒有問題嗎? 那怎麼會有把特定政黨寫得多正面而不是 08/04 10:35
applerev: 採中立觀點 08/04 10:36
那已經是兩年前的課文你知道嗎?而且6家書商就只有1家寫這種比狗屁還臭的屁話, 現在各書商可以編自己想要的內容所以遇到這種哈巴狗書商也不能說啥, 但它既不是主流書商也被幹譙到爆所以隔年就改掉了, 這些在反課綱的懶人包裡有像我這樣解釋清楚嗎?還是打模糊仗刻意不提書本的年代?
applerev: 最近新聞都有提到的 王曉波在對岸媒體訪問所說的內容 08/04 10:39
applerev: 課綱是用來建立KMT的國家目標 08/04 10:40
不管其它陣營怎麼說,相較之前課綱一味地去中國化,其實KMT的國家目標 不就是確立中華民國定位嗎?在國家定位的議題上至少自始至終都是維持現狀或偏統, 而另個陣營發現搞台獨行不通沒市場後就變成現在的和平共存發展,這種為了選票 調轉車馬見異思遷的行為才更可議吧。 而且講句我個人感覺啦,國民黨難道不知道統一了就得當人家小弟 人家叫你吃屎就吃屎嗎?說國民黨賣臺都說幾十年了還沒賣掉,有行動力這麼差的? 說民進黨不會賣臺的也可以明年開始檢驗,看看現在大家罵得亂七八糟的問題, 例如太多陸客來台、卡式臺胞證或服貿,到時候會不會有跟國民黨完全不同的做法, 如果做法大同小異那現在這些覺醒公民跟正義高中生又會不會再出現抗爭, 大家就能一清二楚這兩年大大小小的抗爭究竟是真貨還是只是奪權IPO而已。
applerev: 正因為學生不是狹義上的公民 除了目前的行動還有什麼是 08/04 10:44
applerev: 他們能做 並要求教育部正視的? 08/04 10:45
大家自己摸著良心,課綱內容17點爭議真的算是甚麼天驚地動非得拼死拼活的大改變嗎? 如果不是影響到生存權的問題又為什麼不能循民主社會的選舉手段來換掉覺得有問題 的政府呢?講難聽點,今天除非學生集體自殺啦, 否則課綱是不可能在程序跟內容都合法的情況下忽然暫緩實施。
hondaand: 幫補 現在臺灣反而變得思想專制...... 08/04 13:54
其實與其說思想專制倒不如說是媒體退化跟網路推波助瀾讓不實資訊四處流竄。 ※ 編輯: PrayForU (1.160.218.198), 08/04/2015 15:10:58
attack0214: 這去八卦版會發生什麼事 08/04 17:27
HolyBugTw: 大概和在希臘喊我要撙節差不多吧 08/04 17:43
> -------------------------------------------------------------------------- < 作者: aiweisen (魯‧排骨宅)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Re: [徵求] 有台北的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時間: Mon Aug 3 14:53:24 2015 那個我是沒有研究什麼拉 而且也只有看過懶人包 #1LkUtsis (Gossiping) [ptt.cc] [爆卦] 課綱爭議簡單整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8248438.A.B36.html 但針對前一篇推文的內容 我整理一下內容給那些推文的人看看 幫你們找參考答案
cpper: 法院判敗訴?某律師獎金十萬,你可以提出判決證明去領獎哦08/03 09:52
cpper: 不然你把法院判決課綱違反法的證據貼到板上看看08/03 09:53
#1LklpTo5 (Gossiping) [ptt.cc] [新聞] 律師懸賞「教育部調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8317789.A.C85.html 作者 i3hotsauce (onimush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律師懸賞「教育部調整課綱違法」判決書 時間 Fri Jul 31 12:43:06 2015
t77133562003: 是依判決書 敗訴 玩三小文字遊戲 你文組喔 07/31 12:44
coolda: "政府資訊公開法" 是不是法????????????????????????????? 07/31 12:45
diskdie7045: 原來程序違法、那課綱就可以合法?有律師要說明嗎? 07/31 12:46
bloodashih: 違法不公開,這種程序出來的東西,公信力在哪? 07/31 12:50
Szss: 程序違法連看都不用看了啦 07/31 12:52
niobe7: 這律師的畫重點能力怎麼了 07/31 12:52
niobe7: 程序違法就根本進入不到實體審查 懂? 07/31 12:54
#1LkqsEq1 (Gossiping) [ptt.cc] [新聞] 台中前議員懸賞10萬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8338446.A.D01.html 作者 TIouChen (海嘯來襲 速速撤退)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中前議員懸賞10萬 徵課綱違法判決 時間 Fri Jul 31 18:27:24 2015
wild2012: 遊戲規則寫了先1後2才能3 KMT跳過1直接從2開始 2不違法 07/31 18:30
kissa0924307: 就法律人最愛講的毒樹理論啊 1是違法哪來2跟3呢? 07/31 18:37
linceass: 程序違法 那你內容合不合法有很重要嗎? 07/31 18:39
其他推文內容就自己跳去看吧 其他推文請點連結或去八卦板去看
PrayForU: 你要不要先講一下敗訴的理由是甚麼?只講敗訴是打模糊仗?08/03 13:52
PrayForU: 當然前提是你真的知道而不是人云亦云跟著喊啦。08/03 13:52
http://news.ltn.com.tw/photo/focus/paper/542387 #1LkXd3Vi (Gossiping) [ptt.cc] Re: [爆卦] 課綱爭議簡單整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8259651.A.7EC.html 作者 Esperanto (靈月寶貝)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課綱爭議簡單整理 時間 Thu Jul 30 20:34:07 2015 被告以課程綱要審查具有延續性且涉及書商等人之利益,倘相關團體整日至委員處守 候,將造成委員極大壓力,且委員有可能在此壓力下循書商利益調整課程綱要,勢必 影響教育之公益;原告所請求者本為得予公開之資料,被告非永久不公開,僅公開時 間點之問題,乃為避免審查委員受到干擾,例如湯志民遭到民眾舉牌抗議,其於下次 審議課程綱要時可能擔心再度遭到民眾抗議等語為拒絕提供之理由。 簡單說,教育部的理由是我不是不告訴你,等我想告訴你(課綱開始實行時)就會告訴 你。 問題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判決書裡直接打臉這樣的說法。 然以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所涉及者係教育百年大計,受到社會大眾所關注,又對於 教師、受教之學生乃至於社會大眾均影響甚鉅,則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之會議進行過 程是否合法、有無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相關到場委員之意見究係表示同意、反對或並 未表示明確之意見、對於該課程綱要微調案之討論相關情形等事項,既然攸關社會大 眾之公益,具有社會大眾監督之高度正當性,應使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及監 督之機會,方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 條之立法目的。 儘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沒有直接講課綱微調的程序違法。但是他的意思很清楚,試問 如果要讓社會大眾監督與檢驗,這些會議記錄和名單到底該在何時公布? --------------------------------------------------------------------- 接著再補上判決書 前面堆文都有人貼幾年什麼自己號了 自己去查應該更快 我是沒看啦 畢竟都有人整理了
SangoDog: 103,訴,1627 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 足夠證明黑箱了嗎08/03 10:17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 104年1月22日辯論終結 原 告 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代 表 人 邱毓斌(會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涂予尹 律師 被 告 教育部 代 表 人 吳思華(部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蔡甫欣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資訊公開法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10 3 年8 月22日院臺訴字第1030142501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 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被告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 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 行政處分。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事實概要:緣原告於民國103 年2 月7 日以被告於103 年1 月27日通過普通高級中學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方案(下稱 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之決議,惟決議過程未能充分公開資 訊,導致社會大眾及基層教師疑慮為由,填具申請書向被告 申請提供下列政府資訊:1.國家教育研究院102 年9 月1 日 委託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課務發展工作圈之專案研究報告、2. 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社會、語文領域檢核工作小組12 次會議之全程會議紀錄(含書面及錄音資料)、3.國家教育 研究院103 年1 月16日至17日3 場公聽會之全程會議紀錄( 含書面及錄音資料)、4.103 年1 月25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之全程會議紀錄(含書面、錄音資料及表 決之記名投票單)、5.103 年1 月27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課程審議會」之全程會議紀錄(含書面、錄音資料及表決 之記名投票單)。被告以103 年2 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 014533號函(下稱原處分)復原告,以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課 務發展工作圈、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社會、語文領域 檢核工作小組、103 年1 月16日至17日普通高級中學國文及 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公聽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 究發展會之相關資料,係屬國家教育研究院業管,請逕洽該 院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之會議紀錄及 記名投票單,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 屬內部單位之擬稿或準備作業性質,得不對外發布,且為確 保課程綱要審議過程之公正、專業、獨立及中立不受干預性 ,依循以往課程綱要委員名單發布慣例,「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課程審議會」委員名單將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 課程綱要發布實施後一併對外公布。原告不服原處分不予提 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之會議紀錄及記名投 票單部分,提起訴願,經決定駁回,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二、原告主張略以: (一)徵諸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579 號、102 年度判字第14 7 號判決及本院101 年度訴字第303 號判決意旨,政府資訊 公開法之相關規定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之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係被 告調整課程綱要決定所據之重要基礎事實,本於例外解釋從 嚴之法理,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 款所定內 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亦即被告不得豁免其公開義 務自應予提供;且原告所申請公開之政府資訊並不屬於「有 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鑑定」,自無政府資訊公開 法第18條第1 項第5 款之適用;原處分及訴願決定認定前揭 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 款所定「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 準備作業」,顯已不當擴張「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 業」之範圍,與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目的有違,亦與前揭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相悖,自不足採;另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18條第1 項所列各款豁免公開義務事由,乃係列舉規定, 主管機關之作業慣例並未定於得豁免於公開義務之列;是以 ,被告執其延後公布課程審議委員會名單之作業慣例,拒絕 原告課程綱要調整相關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申請,顯非 適法;況被告縱有待第二波課程綱要發布後始一併對外公布 課程審議委員會名單之慣例,亦須以此項豁免公開義務之慣 例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為前提,按「政府資訊 有無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例外情事,係依政府資訊公開 法第18條第1 項之規定決定之,而非依所涉及法人或團體之 內部規定決定」(最高行政法院102 年度判字第147 號判決 參照)。被告以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之作業慣 例為憑,拒絕原告公開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等課程綱要調 整重要相關資訊之申請,自屬無稽。 (二)縱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相關會議紀錄及記 名投票單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 款所定內部單 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惟為利於人民監督課程綱要調整 之合法性及妥當性,被告亦應依同條項第3 款但書規定,基 於公共利益而公開或提供;又原處分並未具體權衡不公開與 公開相關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利益輕重,顯與政府資訊 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 款之意旨有違。況依高級中學法第 8 條第2 項之規定可知,無論自此項規定係釐定高級中學教 育方向與內容之規範目的,乃至從其授權訂定課程綱要,係 使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 條所定授權命令法定名稱之形式以 觀,系爭課程綱要性質上要屬法規命令,須受立法院之監督 。惟被告修正系爭課程綱要,未曾依行政程序法第154 條規 定踐行公告周知並廣納人民意見之程序,更未依同法第155 條規定舉行聽證,而係自始至終均將系爭課程綱要之修正, 界定為行政規則之修正與發布,是以原告要求被告公開相關 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能實現檢視及監督課程綱要調整決策 合理性之公益,遠逾原處分認定不公開能確保審議過程公正 、專業、獨立、及中立不受干預性之利益;況被告於103 年 2 月10日即已以被告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12497A 號令修正 發布系爭課程綱要,亦即調整系爭課程綱要之決定,早於原 處分作成之同年2 月18日前即已作成並發布,被告卻猶以公 開相關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將不足以確保審議過程公正、 專業、獨立、及中立不受干預性為由,顯屬托詞,不足為採 ;另民眾監督並不等於騷擾決策人士,況干擾委員將有民事 、刑事責任相繩,其他機關委員會並無不公開委員名單之情 形。 (三)被告雖以103 年4 月2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30305A 號函 (下稱被告103 年4 月23日函),檢附103 年1 月25日高中 分組會議及同月27日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共2 份節略後之會 議紀錄,惟被告所提供之103 年1 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紀錄 僅敘及「本次會議委員應到43人,實到29人」,以及各學科 同意與不同意課程綱要「微調」之人數外,對於各分組審議 會代表之姓名或代表性則未揭露;且被告所公開之103 年1 月27日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會議紀錄中,亦僅敘明大會委員 總數、實際出席人數、表決當時在場委員人數,以及各學科 同意與不同意課程綱要「微調」之人數,對於當日出席及表 決當時在場之委員姓名或代表性等重要資訊並未揭露,無從 保障民眾取得並知悉前揭重要基礎事實,且被告從事課程綱 要「微調」進行監督之權利、被告調整課程綱要之決策是否 依行為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要點( 103 年8 月5 日被告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78976號函修正名 稱及全文16點,現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作業要點 )之規定等相關法令辦理,並確實進行表決以符合正當法律 程序等情,仍有疑義,原處分顯已牴觸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意 旨,不利民眾進行有效監督;被告以倘公開將影響系爭課程 綱要微調案之審查程序所需獨立客觀及公正之專業判斷為由 ,拒絕提供前開「表決記名投票單」等相關資訊,惟民眾本 就同意或不同意課程綱要微調之意見均有檢驗、監督之機會 ,方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 條之立法目的,被告拒絕揭露 前揭各該會議相關資訊,逕行作成通過課程綱要微調案之決 議,反而係片面獨厚「同意」課程綱要微調,並抑制「不同 意」課程綱要微調之言論,顯違背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範意 旨,又因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與學術資格審查性質顯屬有別 ,復因涉及教育百年大計,具有民眾監督之高度正當性等語 。並聲明請求判決:1.原處分關於拒絕提供「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及訴願決 定均撤銷。2.被告應依原告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作成核准 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 票單之行政處分。 三、被告抗辯略以:原告主張提供之會議紀錄,被告業以103 年 4 月23日函,檢附103 年1 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及103 年1 月27日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會議紀錄影本各1 份予原告,依 行政訴訟法第107 條第3 項規定,原告所訴,顯已無理由; 另有關記名投票單,原告請求公開之資訊,為系爭課程綱要 微調案就國語、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4 科微調,記名投 票單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屬被告內 部單位之擬稿或準備作業性質文件,得不對外公開,符合最 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判字第171 號判決意旨,機關作成意思 決定前之擬稿、準備作業程序仍涉及政府資訊不公開事項, 於意思決定作成後仍有該款規定之適用;又參與審議委員另 於103 年10月審議「普通高級中學社會領域課程綱要總綱案 」(全部科目)完畢,惟須於105 年2 月前,續行審議「普 通高級中學社會領域課程綱要領綱案」,依最高行政法院10 1 年度判字第171 號判決、本院103 年度訴字第370 號判決 之意旨,本件為確保審查委員公正評量,免除其可能受到關 說、請託或施壓等外界干擾,而影響審查程序所需獨立客觀 及公正之專業判斷,被告應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5 款規定不予公開記名投票單;再者,被告於前開103 年1 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及103 年1 月27日課程審議會審議 大會會議紀錄影本決議四及決議一,已載明出席委員表決過 程及票數,原告即能檢視表決之合法性,爰依政府資訊公開 法第18條第2 項規定,該部分限制公開事項,被告應毋庸提 供記名投票單供原告檢視;且本件事實係被告課程審議會審 議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應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 第5 款所定「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 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 」,亦即課程綱要之審議,涉及各學科專門知識,是否調整 屬「鑑定」之判斷,被告為避免105 年2 月前續行審議時, 外界知悉審議委員名單(與本案審議委員均相同)而造成干 擾,對外並不公布名單,與本院101 年度訴字第926 號判決 不需對外公開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名單之 事實及理由相似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請求判決駁回原告 之訴。 四、本件如事實欄所載之事實及被告嗣以103 年4 月23日函提供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103 年1 月25日高中分 組會議及103 年1 月27日第5 次審議大會之部分節錄會議紀 錄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復有原告103 年2 月7 日函暨申請 被告提供政府資訊申請書、原處分、被告103 年4 月23日函 及依該函所提供之部分節錄會議紀錄在卷可按(參見原處分 提供閱覽資料卷第1 至2 頁、第4 頁、第5 至14頁、本院卷 第53至58頁),為可確定之事實。是本院應審究者乃被告對 於原告103 年2 月7 日所申請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 程審議會」之會議紀錄全部資訊及記名投票單,有無政府資 訊公開之義務?原處分核定不予提供前開會議紀錄全部及記 名投票單是否適法等問題。 五、本院之判斷: (一)按「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 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 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本法所稱 政府資訊,指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 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 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 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政府資訊應依本法主動公開或 應人民申請提供之。」「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 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 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第1 項 )政府機關核准提供政府資訊之申請時,得按政府資訊所在 媒介物之型態給予申請人重製或複製品或提供申請人閱覽、 抄錄或攝影。其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難於執行者,得僅供 閱覽。(第2 項)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已依法律規定或第八 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方式主動公開者,政府機關得以 告知查詢之方式以代提供。」「(第1 項)政府資訊屬於下 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一經依法核 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 、禁止公開者。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 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 、自由、財產者。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 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四政府機關為實施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等業務 ,而取得或製作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對象之相關 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對實施目的造成困難或妨害者。五有 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 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六公開或提 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 。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 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七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秘 密或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其公開或提供有侵害該個人、法 人或團體之權利、競爭地位或其他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 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 者,不在此限。八為保存文化資產必須特別管理,而公開或 提供有滅失或減損其價值之虞者。九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 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但對 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第2 項)政府資訊含有 前項各款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應僅就其他部分公 開或提供之。」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 條、第3 條、第5 條、 第6 條、第9 條第1 項、第13條、第18條定有明文。由上揭 規定可知,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後,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承認人民有向政府機關請求提供政府資訊的一般資訊請求 權,凡無須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於受請求時應被動公開; 詳言之,政府機關對於「人民申請時」所持有或保管之政府 資訊,除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所定豁免公開之情 形者外,概應依申請而提供之。使人民得以獲悉政府機關持 有或保管之資訊,俾政府決策得以透明,弊端無所遁形,進 而落實人民參政權。次按「(第1 項)第六條各類高級中學 及前條完全中學之設立及核准程序,依第五條第二項各款規 定辦理。(第2 項)第六條各類高級中學之課程標準或綱要 及設備標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3 項)依 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附設職業類科或國民中小學部者,附 設部分之課程及設備標準,並分別適用職業學校或國民中小 學之規定。」高級中學法第8 條亦定有明文。再按「為規範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 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本法用詞,定義 如下: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 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 、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 、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 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 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 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 關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 條、第2 條第1 款、第5 條亦 定有明文。 (二)復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 條之立法理由載明:「政府施政之 公開與透明,乃國家邁向民主化與現代化的指標之一,為保 障人民知的權利,本於『資訊共享』及『施政公開』之理念 ,制定本法以便利人民公平利用政府依職權所作成或取得之 資訊,除增進一般民眾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外, 更能促進民主之參與。」等語;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 條之立 法理由載明:「舉凡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 關之政府資訊,因對人民之影響至深且鉅,故有主動公開之 必要,並為使人民得以適時掌握資訊,避免資訊過時,故明 定應適時為之。惟該政府資訊如有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應限 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情形者,仍應依該條規定辦理,自不待 言。」等語;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之立法理由亦載明:「 一資訊公開與限制公開之範圍互為消長,如不公開之範圍過 於擴大,勢將失去本法制定之意義;惟公開之範圍亦不宜影 響國家整體利益、公務之執行及個人之隱私等,爰於本條第 一項列舉政府資訊限制公開或提供之範圍,以資明確。…… 四政府機關之內部意見或與其他機關間之意見交換等政府資 訊,如予公開或提供,因有礙該機關最後決定之作成且易滋 困擾,例如對有不同意見之人加以攻訐,自應限制公開或不 予提供,惟對公益有必要者,自不在限制範圍之列,以求平 衡,爰為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六有關專門知識、技能 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係基於專業能力所為之判 斷,屬價值判斷之一環,該等資訊之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 正效率之執行者,自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爰為第一項第 五款之規定。……」等語,是依上揭規定及立法理由可知, 政府機關對於政府資訊,乃以公開為原則,原則上應依申請 而提供之。惟政府資訊公開並非唯一、至高之價值,遇有更 優越之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時,仍須適度退讓,故例外規定 於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所定豁免公開之要件時 ,可否准其申請。茲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就此固 規定有9 款「豁免公開」事由之規定,政府機關有此9 款事 由時,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然依該條項第3 、6 、7 、 9 款另設有但書規定之規定【但對公益有必要者(第3 款、 第9 款)、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 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第6 款、第7 款)】,故於有上 揭但書規定之情形時,乃課予政府機關有再於具體個案中衡 量「申請人資訊公開權」與「主張排除公開之利益」二項法 益之輕重,且有實證可認為後者較前者更應保護時,方得不 公開。又如該部分資訊確有限制公開之事由存在,依政府資 訊公開法第18條第2 項規定,得僅公開其餘未限制公開事由 之部分資訊。是政府機關就其持有政府資訊究是否應予公開 之裁量,應為合義務性之裁量,不得恣意為之;又政府資訊 既以公開為原則,限制為例外,則政府機關經被請求公開資 訊而拒絕時,除於有該資訊存否不明之情形由該請求者負舉 證責任外,政府機關應負證明其拒絕或限制公開為合法之責 任。 (三)本件原告係本國人所設立,於我國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此 為兩造所不爭,復有法人登記證書在卷可按(參見訴願卷第 22頁),堪信為真正。原告於103 年2 月7 日向被告申請提 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之會議紀錄及記名投 票單,經被告原處分以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規定,相關 會議紀錄屬內部單位之擬稿或準備作業文件,得不對外發布 ,且為確保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審議過程之公正、專業、獨 立及中立不受干預性,依循以往課程綱要委員名單發布之慣 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委員名單,被告將 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課程綱要發布實施後一併對外 公布等語,拒絕提供。嗣被告雖以103 年4 月23日函,檢附 103 年1 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及103 年1 月27日課程審議會 審議大會會議紀錄影本各1 份予原告,惟被告所提出上開資 料乃屬節略資料,關於該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列席人員 、請假人員、會議方式、決議流程、會議出席簽到情形、會 議中個別委員意見等均付之闕如,是原告不服被告所為拒絕 提供上揭資料之原處分,經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復提起本件 課予義務訴訟,聲明請求原處分關於拒絕提供「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及訴願 決定均撤銷;被告應依原告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作成核准 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 票單之行政處分;被告不否認其持有上開資訊,且已將相關 資訊提出於本院可按(參見原處分不提供閱覽資料卷),是 原告本件起訴乃屬合法,合先陳明。 (四)查有關原告主張被告應提供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 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等資訊內容,係關於系爭課程 綱要微調案就國語、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4 科微調草案 ,由相關委員開會決議是否同意提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審議會」第5 次審議大會進行審議;及由相關委員針對前開 課程綱要進行投票表決該課程綱要微調草案是否通過之相關 委員出席情形、會議方式、會議流程、相關委員及檢核小組 成員發言紀要、相關委員發言情形、是否同意微調之記名投 票單等之資訊。茲以上揭資訊,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 1 項第3 款規定,固屬被告內部單位之擬稿或準備作業性質 文件,得不對外公開。被告以課程綱要審查具有延續性且涉 及書商等人之利益,倘相關團體整日至委員處守候,將造成 委員極大壓力,且委員有可能在此壓力下循書商利益調整課 程綱要,勢必影響教育之公益;原告所請求者本為得予公開 之資料,被告非永久不公開,僅公開時間點之問題,乃為避 免審查委員受到干擾,例如湯志民遭到民眾舉牌抗議,其於 下次審議課程綱要時可能擔心再度遭到民眾抗議等語為拒絕 提供之理由(參見本院104 年1 月22日言詞辯論筆錄)。然 以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所涉及者係教育百年大計,受到社 會大眾所關注,又對於教師、受教之學生乃至於社會大眾均 影響甚鉅,則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之會議進行過程是否合法 、有無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相關到場委員之意見究係表示同 意、反對或並未表示明確之意見、對於該課程綱要微調案之 討論相關情形等事項,既然攸關社會大眾之公益,具有社會 大眾監督之高度正當性,應使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 及監督之機會,方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 條之立法目的。 否則,如因未能適時公開相關資訊,遭社會大眾誤解政府機 關有黑箱作業之疑慮,反造成社會大眾之不安與猜疑,此對 政府機關之誠信及社會大眾對政府之信任有不良之影響,甚 為不妥;且社會大眾因無從知悉相關全部資訊,無從據以了 解及檢視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之詳情,亦有礙社會大眾之參 與及知的權利。茲以被告前揭所稱揭露本件相關資訊,可能 造成審查委員之壓力、避免審查委員受民眾干擾等情,核屬 事先臆想推測之想法,況有民眾監督並不等於一定會騷擾決 策人或相關委員,被告此項辯解,尚屬無稽。又縱有被告所 指可能發生之情形,然以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是否成立、審 議過程是否合法、實際上究應如何調整、其詳情如何等事項 ,既屬社會大眾亟為關心及重視之議題,則參與該事宜之相 關委員,必須承受一定之壓力及受社會大眾之檢視乃在所難 免;況苟真有被告所指發生干擾委員之情事,法律上將有民 事、刑事等責任相繩,在法治國家下有相關之法律予以保障 ,被告以此為否准提供相關資訊之理由,難謂有理由。再以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所列各款豁免公開義務事由 ,乃係列舉規定,主管機關之作業慣例並未定於得豁免於公 開義務之列,是被告縱有待第二波課程綱要發布後始一併對 外公布課程審議委員會委員名單之慣例,亦須以此項豁免公 開義務之慣例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所列各款規 定為前提,非得依其慣例或內部之規定即予拒絕提供,是被 告執其延後公布課程審議委員會委員名單之作業慣例,拒絕 原告就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相關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等資 訊之申請,亦屬與法未合。故由上可知,原告要求被告提供 相關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能實現檢視及監督系爭課程綱要 微調案決策合理性之公益,經衡酌判斷該公開相關資訊所欲 增進之公益及被告所稱不提供之法益予以衡量,堪認應予公 開之公益已逾原處分認定不公開之法益。且公開該資訊,能 使社會大眾確實檢視該審議過程是否符合法律正當程序、審 議結果是否確實合法、公正,使社會大眾對此重要議題進一 步了解及予以檢視,不致因資訊不足而私下猜疑、誤解,造 成對政府機關作業之不信任,對公益之增進確有助益,較被 告所稱為確保課程綱要審議過程之公正、專業、獨立及中立 不受干預性可謂更加重要。是關於被告原處分否准原告本件 申請提供之資訊,並未具體權衡不公開與公開相關會議紀錄 全部及記名投票單之利益輕重,顯與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 第1 項第3 款規定之意旨有違。故為利於人民監督系爭課程 綱要微調案之合法性及妥當性,被告應依同條項第3 款但書 之規定,基於公共利益而提供之。 (五)至被告辯稱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相關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 等資訊,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5 款所定「有關 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 ,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亦即課程綱要 之審議,涉及各學科專門知識,是否調整屬「鑑定」之判斷 ,被告為避免105 年2 月前續行審議時,外界知悉審議委員 名單(與本案審議委員均相同)而造成干擾,對外並不公布 名單等語,然此與被告所為原處分否准提供該資訊之理由已 有不同(原處分就此部分否准理由係認相關會議紀錄屬內部 單位之擬稿或準備作業性質,得不對外發布,且為確保課程 綱要審議過程之公正、專業、獨立及中立不受干預性,依循 以往課程綱要委員名單發布之慣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 程審議會委員名單被告將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課程 綱要發布實施後一併對外公布);且原告所申請被告應予提 供之上揭資訊,亦核與該條款所規定之「有關專門知識、技 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有別,被告 於本件訴訟中以此為否准提供之理由,核屬無據,難認可採 。 (六)又被告雖嗣以103 年4 月23日函檢附103 年1 月25日高中分 組會議及同月27日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共二份節略後之會議 紀錄予原告,惟被告所提供之103 年1 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 紀錄僅敘及「本次會議委員應到43人,實到29人」,以及各 學科同意與不同意課程綱要「微調」之人數外,對於各分組 審議會代表之姓名或代表性則未揭露;且被告所提供之103 年1 月27日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會議紀錄中,亦僅敘明大會 委員總數、實際出席人數、表決當時在場委員人數,以及各 學科同意與不同意課程綱要「微調」之人數,然對於當日會 議參與出席及表決當時之委員究為何人、其等於該會議中究 為如何表達意見?是否明確表達贊同或反對之意見,或有其 他之情形?被告有無翔實記錄各該與會相關人員之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會議進行之發言紀要、記名投票單之內容為何等 重要資訊均未予以揭露,則一般社會大眾乃無從得以知悉上 揭會議之詳情為何?是否符合法律正當程序?相關會議紀錄 內容之記載是否正確無誤?就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各委員之 專業意見及判斷為何?因未有該相關會議之完整紀錄及各相 關人員之發言內容暨記名投票單所載內容,無從保障民眾取 得並知悉前揭重要基礎事實,原處分否准提供上揭資訊,顯 已牴觸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意旨,不利民眾進行有效之監督。 是原告申請被告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 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行政處分,核屬有據;惟依 前揭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因原告申請被告提供上揭資訊 ,有與會相關人員之簽名及字跡,涉及該等人員筆跡之特徵 ,故為保護該等人員之權益,關於此部分之資訊,以供原告 閱覽、抄錄較為適當。故關於原告申請提供之會議紀錄就簽 到表部分;及就原告申請提供之記名投票單部分,被告應作 成僅供原告為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至其餘相關會議紀錄 部分,被告則應作成准予提供原告之行政處分。  (七)綜上,政府資訊以公開為原則,政府機關僅於合理預期公開 將會損害豁免規定所保護之利益時,方得限制公開。原告為 本國立法有案之財團法人,所申請被告提供上揭資訊,乃為 被告所持有之政府資訊,原則上本應准許,被告主張有政府 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 款、第5 款之豁免事由,如上 所述,經核難謂為有理由。從而,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 分尚有違誤,訴願決定未予糾正,亦有未合。再者,被告就 上揭資訊公開與否,揆諸前揭說明,衡情應就其「申請人之 資訊公開權」與「主張排除公開之利益」為利益衡量,作成 無瑕疵之裁量決定,不得恣意為之。茲經本院依職權查核, 原告所申請被告提供之上揭資訊,並無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 條各款所列應豁免公開事由,至被告所稱不予提供之法益, 與原告申請應予提供所增進之公益相較,後者顯然高於前者 ,已無裁量之餘地,是被告就原告之本件申請,即有作成無 瑕疵裁量決定之義務。從而,原告訴請如聲明所示,為有理 由;又因原告所申請之資訊有部分涉及相關人員之簽名、字 跡等筆跡特徵,故本院就此部分認以供原告閱覽、抄錄為適 當,故依該資訊之性質,准如主文第2 項所示。 (八)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均與本件判決結 果不生影響,故不逐一論述,併此敘明。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 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12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碧芳 法 官 高愈杰 法 官 陳秀 ※ 引述《profession (SA)》之銘言: : 首先,先請大家原諒我,只看事情發生的原因。 : 此篇,只針對發生事件的原因來做探討跟討論。 : 為了呼應此篇的言論自由,也歡迎大家多多發表自己看法。 : ------------------------ 本文開始 ------------------------------------------ : 第一就是反黑箱服貿事件。 : 詳細內容,我想各位大大應該比小弟清楚,在此不多贅述。 : 單就此事來說,先不管制定的內容如何,對產業的衝擊如何。 : 整個過程就是黑箱,然後張慶忠的強行30秒通過。 : 因為過程不正義,引發反服貿黑箱抗議、318大陽花學運等等... : 你該慶幸318當晚,你可能正睡的爽爽的時候。 : 有群正義的大學生,冒著違法亂紀的風險,占領立法院。 : 進而沒讓這件黑箱離譜的協議通過,萬一通過了,等你發現嚴重性的時候也來不及了。 : 第二就是最近鬧得沸沸騰騰的反黑箱課綱 : 至於改了什麼內容,在此先不討論。 : 此事相信各位大大做了比我更多功課。 : 改課綱過程黑箱,還被法院判決敗訴,部長還是強行要讓新課綱上路。 : 引發最近的反黑箱課綱事件。 : 說了這麼多,我想表達什麼呢? : 他們反對的,都是沒有透過正確的程序,強行讓某些政策通過。 : 不論那些協議對台灣好或不好。亦或者,那些課綱是獨是統的觀點。 : 重點是,都是用非法的手段,達成自己想要的目的。 : 明天,立院加開臨時會,強行通過法案。 : 以後三蘆人,就只能吃屎,吃屎以外的東西,就是違法,要拉去判刑。 : 然後,立法院強行通過了,三蘆人以後只能遵守。 : 今天,你是三蘆人,你會怎樣?以後就乖乖吃屎嗎? : 如果你還有點理性,你可能會集結三蘆民眾,一起去抗議。 : 然後,其他縣市的人跳出來,到底三蘆人在鬧什麼阿? : 講一些屁話,說什麼吃屎也很好。三蘆人本來就要吃屎阿。 : 如果是你,你做何感想?將心比心吧。 : 媒體很厲害,都很會帶風向,把一個課綱講的是藍綠、統獨的問題。 : 其實,跟改的內容無關,是跟改的過程,程序正義有關。 : 今天,你不支持太陽花,不支持反課綱。 : 哪天,三蘆人被強迫吃屎的時候。 : 你也別怪其他縣市的人無情。因為,你今天,已經先對程序正義冷漠了。 : 夜深了,大家晚安,謝謝各位。 : ※ 引述《ninis2340 (ninis2340)》之銘言: : : 機 : : 首先我先說,我不支持反課綱 : : 也不支持太陽花 : : 但我支持這些人有表達自己訴求的權利 : : 然而台灣這幾年已經變了 : : 聲音大就是王道 : : 聲音大就是贏 : : 只容許一種聲音發聲 : : 不同聲音就是非我族類 : : 舉個例 : : 在版上發言 : : 不挺太陽花不挺課綱 : : 馬上被歸類統派 : : 然後就被說 : : 這些人已經被奴隸化9.2…… : : 黨工下去領500…… : : 在我來看,台灣的民主根本是假的 : : 容不下各式各樣的聲音 : : 不同聲音就被幾近諷刺嘲弄 : : 在版上如此 : : 在媒體亦如此 : : 什麼包容什麼多元什麼傾聽各方不同意見 : : 其實通通是假的 : : 如果這樣的社會這樣的國家會持續進步 : : 我樂見那就繼續吧!! --
MicroGG:幹他選的上台北市長我表演自含懶叫 12/14 18:55
作者 MicroGG (美少女骨科秘書長)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山難國賠寒蟬效應 醫師:出遊盡量隱藏 時間 Mon Jun 8 00:56:17 2015
Formosan: 含的到嗎?好奇………06/08 01:11
盡力了,無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8.150.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38584810.A.DB6.html ※ 編輯: aiweisen (140.138.150.27), 08/03/2015 15:00:59
profession: 感謝幫忙整理,就說PTT高手如雲了~ 08/03 16:38
hitsukix: 咦,怎麼那些人都不回了 08/03 16:43
PrayForU: 不僅高等行政法院沒有說過課綱審訂程序違法, 08/03 17:39
PrayForU: 連原告「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都不認為 08/03 17:39
PrayForU: 課綱審訂程序有與法律相悖之處。否則,起訴法條 08/03 17:39
PrayForU: 應為《行政程序法》而非《政府資訊公開法》 08/03 17:39
PrayForU: 當然,判決完全沒直接提到卻要自行解讀也是大家的自由啦 08/03 17:40
PrayForU: 都兩個小時了,我絕對不會學二樓講那些沒意義的話; 08/03 19:51
PrayForU: 以為大家都不用上班吃飯逛街看電影?慢一點回不是不回~ 08/03 19:51
hitsukix: 去看電影了你急什麼呢,我又不是閒到每天講些意義的話 08/03 22:52
hitsukix: 啊,字漏打了,就當這句是微調過的吧 08/03 22:53
hitsukix: 都說解讀是大家的自由了,就看何時要公開全部資料囉 08/03 23:01
> -------------------------------------------------------------------------- < 作者: PrayForU (PrayForUrSorryAss)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Re: [徵求] 有台北的朋友願意支援反課綱活動嗎? 時間: Mon Aug 3 15:17:06 2015 ※ 引述《pusufu (不蘇鬍˙灬˙)》之銘言: : 其實一直都沒有變 : 怎麼說呢?我們從民國初期來看 : 我們小時候常說國父革命十一次才成功,但成功的第十一次,孫中山正在美國嘴砲要錢 : 他根本沒有參與。 孫中山本來就是專出一張嘴的嘴砲王,巡迴世界掏各國凱子的錢包來支持革命,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腦出腦很奇怪嗎? : 武昌起義後,袁世凱忙著勸說清廷和平退位,期間同盟會暗殺袁世凱失敗 袁世凱忙著勸說清廷退位跟孫中山告訴他如果能讓清廷同意和平退位則 中華民國總統的位子就是他的會完全無關? : 之後進入黨國體制時期,就不用多說了,只有一種聲音還不大嗎? : 直到李登輝後,才開始慢慢走出黨國體制。 慢慢走出黨國體制,快步進入黑金體制,導致現在各地黑道從政然後爛攤子留給國民黨, 自己跑去日本說國土是日本的感謝當初日本殖民臺灣只差沒高呼天皇萬歲。 : 那我們看看近幾年好了, : 幾位中研院院士站在某個族類的對立面,全都會被大聲音抹成白癡。 : 藥商捐贈衛生所5000元尾牙獎金,聲音大到查死兩名護士,縣長停職,後來無罪定讞。 查無確切證據不是無罪定讞了?非國民黨無罪定讞就一定沒問題, 國民黨無罪定讞就肯定有問題? : 還有某市長的6198元起訴盯到死,聲音要有多大才能辦到阿 這句能翻譯成貪大錢才該死貪小錢沒關係嗎?你覺得盯到死人家某市長可不這麼覺得, 還在整天發表意見趴趴走不是? : 反觀其他貪汙案呢? 五十步笑百步的觀點。 : 你怎麼會有能容得下其他聲音的錯覺? : 近幾年才慢慢有雜音,平常都不理會雜音,當沒聽到 : 但雜音一大,大到被其他人聽見後, : 就說它沒禮貌不理性不尊重制度(啊走制度你又不理它),試圖壓回只有一個聲音的世界 真的,現在只有某個族類的聲音才是真理,只要大聲不管人數就是多數, 只要小聲沒聲就算是沉默多數也是少數,非某個族類的通通都是在等著回祖國懷抱前 支持42689.2領500的玻璃心,而只要是該族類的通通都是正義鬥士覺醒公民, 要是誰說現在社會有能容得下其他聲音的錯覺我也會噗哧笑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7.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38586229.A.36A.html
VOT1077: 對不起 我在三蘆版不想看到這些訊息了 08/03 15:21
VOT1077: 可以不要再回文了嗎 08/03 15:21
去問板主問我幹嘛?PO了你不想看的東西就說不要再回文?
sosevil: 你不也無視黑金的貢敏趟 哈哈哈 比黑金誰比得上供敏趟 08/03 16:37
所以跟著各位一起罵也能算無視?除了罵跟選票以外能有其它選項? 違法翻越公機關圍牆闖入公機關或是架住教官跳恰恰不在我選項清單內喔~
hitsukix: 哈哈哈,見識到法 08/03 16:40
pusufu: 你的回法就是小孩子吵架在用的 也常見於某類族群 08/03 17:19
都沒看大德發表任何高見一出場就直接說別人是小孩子吵架在用的, 不了解的人看到可能會覺得這叫抹黑栽贓,如果你對課綱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討論, 隨便塗屎在別人臉上比較像小孩子吵架喔。
linchangray: 給箭頭 怕你壓力太大冷靜不了 08/03 17:28
都沒有真正的意見出現又怎能讓我壓力大?頂多就是一人發聲文字編排累了點, 有點影響我同時在欣賞電影的專注度...
linchangray: 小聲沒聲不代表少數 但權利要自己爭取 08/03 17:30
任何有道理的事都該爭取!
linchangray: 在三蘆版你就代表著另一個聲音了 你還是可以發文 08/03 17:32
這就是公道話啦。
cooljoe1985: 好棒棒,本版兩篇都政治文 08/03 17:40
好棒棒,請問有規定新發文章一定不能是哪些嗎?還是又要論資排輩看這帳號不夠久 就要說是專門當國民黨打手的帳號?
minda: 本尊咧 08/03 17:47
在家邊看電影邊回文啊。
kill11401: 請問你接受國民黨清廉這個說法嗎 08/03 17:59
當然不接受啊,說國民黨清廉不如說我有30公分還比較可信; 但如果你是想講那個課文我可以直接回你那是兩年前6家書商中其中1家所用的版本, 而且隔年就因為這屁放得太臭所以拿掉了。
sony1733: 一樓如果你不想看 那請你跳過 沒人請你點進來看 08/03 18:00
kill11401: 資訊公開才會知道教育部拿一堆奇怪的人來寫課本給你讀 08/03 18:14
kill11401: 不然我這個歷史0分的寫課本你要讀嗎 08/03 18:14
kill11401: 立場是一回事,但起碼要有專業阿! 阿撒布魯寫的你都看? 08/03 18:14
我沒有支持資訊不公開啊,甚麼年代了還想搞偷偷來那套是不可能的, 做出不公開決定的蠢材肯定是化石級人物以為香港才剛回歸吧; 但話說回來,就算資訊公開而且都是專業學者要反的還是會反,針一定能找到縫。
VOT1077: 抱歉 我不想看是因為 這些東西 沒有與三蘆直接關係 08/03 18:24
VOT1077: 要談全國的政治議題 就去相關版面不行嗎?? 08/03 18:26
你可以先參考一下#1LCGjm1M,這是板上投票眾人的決定並經板主認可, 話再說回來真的不想看政治文也該是噓起頭的怎麼會噓到我? 當然我很感謝你理智地補推回來~
kill11401: 關於書商那個課文一事請問有無連結或者可以查證的 08/03 18:36
你可以參考這兩篇:http://goo.gl/Ksm4IV http://goo.gl/jPJCPG
kill11401: 另外,因程序被告而敗訴原來不會違法 那為什麼要敗訴? 08/03 18:50
其實我在上面那篇有提到,高等行政法院沒有說過課綱審訂程序違法, 連原告「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都不認為課綱審訂程序有與法律相悖之處。 否則,起訴法條應為《行政程序法》而非《政府資訊公開法》 簡單翻成白話文就是告的是資訊公開被判敗訴的也是資訊公開,跟程序或內容都沒關係。 當然還是有人會解讀成判決書內雖然沒明確指出但隱藏法院對程序跟內容有問題含意, 我只能說每個人有不同解讀的自由,但最終還是要白紙黑字才算數。
kill11401: http://tinyurl.com/7qwpfj5 2013年,剛好兩年前 08/03 18:51
kill11401: 上面那個大概就是你說的兩年前調過的,你知道王炳忠嗎 08/03 18:53
kill11401: 第一次聽到它好像就是因為課綱問題 08/03 18:53
kill11401: 時間點其實也差不多 08/03 18:54
kill11401: 所以敗訴不算是違<<政府資訊公開法>>嗎 08/03 19:19
就是因為資訊不公開所以被告違反資訊公開法也敗訴啦!但就是這個敗訴, 跟程序或內容都無關。
kill11401: 另外,若被判敗訴,還不肯公開,這樣也不算違法? 08/03 19:21
目前教育部上訴中,另外這個我想最多算是犯賤。
kill11401: 先暫時不管事後課綱有沒有撤回,就不公開的部分 08/03 19:21
kill11401: 還是其實只是沒有法律規範到這部分,合法不合理的概念 08/03 19:24
ccdog74: 公開就是正當程序的一部份 不公開不是違反程序是什麼Y 08/03 23:13
這點你要去問法官問我也沒用,白紙黑字上面就是沒直接寫程序跟內容有問題。
ccdog74: 現在已經敗訴了 隨便他要上訴就上 在這個狀態下暫緩不行? 08/03 23:14
請問沒定讞的東西為什麼要暫緩?資訊公開不就行了?
ccdog74: 講白了就是耍賴無恥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08/03 23:15
你覺得不可為但事實上不僅合法可為而且已為之。
ccdog74: 還有你根本忽略法院判決書表示課綱微調乃公益 應如何調整 08/03 23:21
ccdog74: 是社會大眾極為關心這 還不代表內容有問題 引起社會疑慮 08/03 23:22
ccdog74: 法院的判決就是白紙黑字 不然何必寫得這麼落落長 08/03 23:23
「課綱微調涉教育百年大計,影響師生及社會大眾甚鉅,應公開會議紀錄, 使社會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監督的機會。」 以上是判決原文,請教哪裡跟程序或內容有關?現在所有會議記錄都公開, 僅剩討論過程的個人發言以及委員名單未公佈,請問這些對於課綱施行上有直接關係嗎?
ccdog74: 寫幾個字大家各自解讀就好了 08/03 23:23
法院判決寫超級長也是被你們各自解讀了不是嗎?
ccdog74: 不要說不贏別人被打槍就哭哭說這個社會容不下別的聲音 08/03 23:25
說我會說不贏這個真的有好笑到,要說贏我先拿出事實跟本事嘛,理直氣平跟哭哭 兩者可是天差地遠。
ccdog74: 容不下別的聲音叫獨裁政權 你可以去北韓看看 08/03 23:26
我去過不少國家倒真是沒去過北韓,但觀光客過去不要太白目也不會怎樣, 別自己嚇自己啊。
ccdog74: 在公開平台表達意見就要有被電的心理準備 有裡走遍天下 08/03 23:26
ccdog74: 還怕別人電你? 不然就回自己地盤取暖就好 08/03 23:27
我既不怕被真材實料電也不怕被跳針護航圍攻,敢在這一片綠地發聲自然自覺有理 才敢駐足,要電我拿點本事出來好嗎?這種水準還差大概一個光年那麼遠。
ccdog74: 民主社會就是有不一樣的聲音才叫民主社會 不然大家風向一 08/03 23:29
ccdog74: 致不覺得怪怪的很噁心嗎? 08/03 23:29
上面說怕被電就回自己地盤取暖,下面又說民主社會就是要有不同聲音, 如果這不叫自打嘴巴甚麼叫自打嘴巴O.O?
kill11401: 所以就你的定義,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不算違法? 08/04 09:59
就全世界人的定義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都算違法,但被告教育部已提出上訴且 本案也跟課綱實質程序或內容也無關,推行新課綱毫無疑義。
gmoz: 無罪定讞但過程逼死兩個人 無視就對了@@? 08/04 13:08
哥,你覺得20年前的社會跟20年後的社會還會一樣這麼容易逼死好人嗎? 20年前還沒網路現在小學生就可以幫忙肉搜了要逼死人還不被發現有這麼容易?
gmoz: 當然過程把你搞爛搞瘋逼死 然後目的達到了才給你無罪阿XD 08/04 13:10
但哥你忘了現在被告的是大家心中萬惡的教育部,告人的是支持廢死的正義台權會, 正義一方搞死萬惡淵藪不是大快人心?
jbleedkai: 你說得很對 如果僅在合法性上 教育部沒有違法 但這從來 08/04 15:02
jbleedkai: 都不是合法性的問題 是正當性的問題 行政機關要補正程 08/04 15:04
jbleedkai: 續很容易好嗎? 08/04 15:04
你說的也很對,但今天教育部對判決有疑義已提出上訴,在定讞前任何人或團體 都得以無罪推論,所以你說教育部花了時間心力編好的課綱有可能因為部份人民 不滿就草率暫緩實施嗎?不論日後判決結果究竟如何反正各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五個月後就是以選票檢驗民意的時刻,請善用自己權力制裁想制裁的對象吧!
jerry810308: 果然標準42689.2嘴臉 人一藍腦_ 08/04 15:26
我能理解有些人想法很單純只要非我族類必殺之的心態啦,不過你前面漏了玻璃心, 後面我再幫你補就殘二字,這樣有沒有既罵得開心又不怕被告的fu? 反正道理不是人人都能聽得懂我也從沒期望所有人都懂~
jerry810308: 聽不進人話講再多也沒用 明年褲子記得穿 08/04 15:26
你有看完我所有文字嗎?明年菜英文就是穩上我又有甚麼好擔心褲子掉下來? 以為只要反反課綱就一定會高喊國民黨萬歲洪秀柱當選嗎?跟樓上是好朋友?
gmoz: 不是剛死一個林冠華 我知道你要說他草莓啦XDDD 08/04 15:29
他是不是草莓我不予置評,但他究竟是因為反課綱同儕壓力而死還是因為達不到訴求 而死我比較有興趣。
gmoz: 當初逼死兩個護士,是他們草莓+20年前大環境,所以正常嗎? 08/04 15:31
20年前的大環境就是不正常,兩個護士只能說可憐,草莓是你說的。
jerry810308: 人殺狗是為畜生 所以我不殺狗 要不要殺你看你是不是 08/04 15:32
gmoz: 我要說的是 你用無罪定讞來解釋 根本搞錯方向了 08/04 15:32
法治社會如果不看法院判決而都靠個人理解解釋那大家又何必遵守法律呢?
jerry810308: 同類啦 08/04 15:32
方便請你重整字句以利一般人理解嗎?除了狗啊殺啊還有其它高見嗎O.O? 另外,殺狗是畜生,那殺牛殺豬殺雞殺鴨殺羊殺兔子呢?殺甚麼是畜生是誰決定?
gmoz: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 08/04 15:33
是啊,只有國民黨還不知道這件事,難怪現在會被玩這麼慘然後等明年被踢下臺。
gmoz: 另外教育部花了時間心力編好的課綱 這句看了讓我直發噱XDDD 08/04 15:34
你可以發噱可以大笑可以不屑可以氣憤也可以走到教育部門口破口大罵, 民主社會大家可以自由表達意見。
gmoz: 有興趣可以去看LINE訊息跟他母親看完手機釋出的意見 08/04 15:36
gmoz: 你要認為他是反課綱同儕壓力也是你的自由啦 反正人也走了 08/04 15:36
所以反課綱同儕沒有製造一堆壓力給他?你們覺得是教育部逼死的, 反反課綱的覺得是同儕逼死的,真相只有觀落陰才能知道。
HolyBugTw: XDXDXD 心情怎麼那麼好? 08/04 15:52
樓上某人會覺得你是42689.2喔!噓!
HolyBugTw: 其實我覺得台灣教育蠻沒有國際競爭力的,得全部推翻 08/04 16:11
HolyBugTw: 國中教的東西和高中有的比,高中教了一堆大學用不到的 08/04 16:11
HolyBugTw: 上了大學就開心的玩四年,研究所洗白又容易 08/04 16:11
HolyBugTw: 更別說轉學考根本變態,高中拚三年不如轉學考拚一學期 08/04 16:12
無誤,高中念建北照樣一堆大學淪落到私立去,轉學考研究所洗學歷現在是王道。
HolyBugTw: 照我說,高中入學開始就分組,而且全面原文教育 08/04 16:13
HolyBugTw: 教授的範疇只要延續國中三年的術課與到高二程度即可 08/04 16:13
HolyBugTw: 大學教育採個別招生,並且和至少其他三間學校會考 08/04 16:14
HolyBugTw: 避免考上112就代表吊車尾也比113強之類的怪異現象 08/04 16:14
HolyBugTw: 台清交成每學年同科系來一次會考,這樣才能看看真本事 08/04 16:15
理念很好但應該只會在夢中發生,要期待這個政府或下個政府做到太難了。
HolyBugTw: 也不必因為考差了一點點就非某校不念,你還有機會證明 08/04 16:16
HolyBugTw: 至於國中考高中失利的,反正高中也只是原文教育 08/04 16:17
HolyBugTw: 程度不要拉開太遠,你還有機會在大學聯考翻身 08/04 16:18
HolyBugTw: 沒問題,選我就可以了(挺) 08/04 16:19
未來參選記得公開表示你是當年PTT那位充滿理想抱負的青年,我會投你一票! 不過前提是你選區在台北市~ ※ 編輯: PrayForU (1.160.218.198), 08/04/2015 16:21:07
jbleedkai: 不知道你同不同意將歷史課刪除或是拒絕歷史課成為國族 08/04 17:26
jbleedkai: 建構的工具?你同意將歷史課本交由歷史專業來訂定嗎?從 08/04 17:27
jbleedkai: 基層歷史教師到歷史學者共同編定一套去政治化的課綱呢? 08/04 17:28
kill11401: 所以只要違法了,上訴就會突然自動變合法?不用勝訴嗎 08/04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