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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攝類學 以色法為例 如何看總別 前面我已經把「色法」的部份講解完畢,請大家再看一下科判這個表格。色法區分為 內色和外色;外色再區分為色處、聲處、香處、味處和觸處。這些色處、聲處、香處、味 處和觸處(別),相對的「總」是外色;而外色(別)相對的「總」,則是色法;而色法 (別)相對的「總」,則是無常法。是否可以從這表格中看出來呢?而這無常法,不只有 色法,還有心法和不相應行法,有這三個法。所以,「色法」相對於「無常法」來說,它 是「別」;色法是「別」,無常法是「總」。 心法 心王和心所 接下來我們要了解一下心法,心法有很多種區分的方式。首先,用表格裡面的區分方 式,「心法」分為「心王」和「心所」。這個心不是色法,沒有辦法看到它的顏色和形狀 是什麼。譬如說,「我要去哪裡」,「我要做什麼事」,有一個能想的東西作用,這就是 心法。心法不是指心臟,而是指一種能想的作用。先來談談「這心所住的地方」,心能夠 依靠的地方----六根,這些是心的「所依」。六根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和意 根。 再來談談意根,這是我們的內心,我們的眼睛看了,耳朵聽了,在這些的背後,我們 的內心回過頭去又會去想,是吧!這就是意根的作用,這不是眼根的作用。譬如說,眼睛 閉上了,已經聽到了聲音之後,後面這個「第六識」(意識)才有會去想,而這「第六識 」是依靠什麼呢?是依靠著「意根」來想。在這想起的同時,好像有一個「主人」和旁邊 的「助伴」。這個「主人」,我們就稱之為「心王」;而在旁邊的這些「助伴」(助緣) ,則稱之為「心所」,「心所」是對這「心王」(主人)有個幫助的作用在。 譬如說,「我想到一個人」,這主要的心就是「心王」; 再加上了「分析」,分析他是好的還是壞的,他是什麼樣子的;或者是想到他時內心 的感受,他給我帶來的是痛苦或快樂,在「想」(並非五遍行及五蘊的「想」,以下的「 想」皆是如此)的時後的這些「分析」、「感受」等等的作用,就是「心所」的作用。一 般來說,「想」的這個作用,只是「我想到他了」,而沒有再進行分析,這「想」的主要 的力量作用,是「心王」的,它沒有分析的作用。 而「心所」則是進行著分析、判斷、感受等的作用,「心王」和「心所」是有這樣不 同的特色。 五蘊(色、受、想、行、識)之識蘊與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之不同 依靠眼根本身所產生出來的心法,它也有「心王」(主人)和旁邊的「心所」(助伴 ),主要的和支分的。同樣的,依靠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和意根,也都是有其各自的 「心王」(主人)和「心所」(助伴)。接下來就出現了一個以中文表達所產生的問題, 依靠眼根所產生的心,有分為心王(主人)和心所(助伴),此兩者皆是依眼根而生,都 是眼識,不可以說心王是眼識而心所是意識,不是這樣的。 譬如我們說五蘊,色、受、想、行、識。其中第五個「識」,一般來說它是心王而已 ,其中完全沒有心所,這「識」等於心王,兩者是同義。到這裡可能你們還有些混亂不了 解,我要再作多一點的說明。五蘊是色、受、想、行、識這五個。色蘊很容易懂,所有的 色法就是色蘊,兩者完全一樣等於。再來是,受蘊和想蘊這兩個是心法,「受」是感受, 「想」是能想的法(作用),但這兩個受和想是「心所」。再來看第五個識蘊,識蘊不可 以等於心法喔!因為還有其他的心法,如受和想(心所)。這識蘊也不是指第六個意識喔 !因為第六意識中也有受蘊和想蘊。所以,不可以這樣作解釋喔!五蘊本身是個別獨立的 ,彼此之間是沒有交集的,彼此都是相違、分開的。色蘊(色法)和後面的四個完全沒有 交集,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是個別和其他的四項完全沒有交集的地方。這五個蘊 完完全全分開,有各自獨立的範圍。 因此,識蘊不等於心法,也不能等於第六意識。「受和想」是什麼呢?這兩個是心法 中非常重要的心所,又在第六意識中有。在《俱舍論》中有提到,這兩個「受和想」,是 經常引起眾生之間爭執的,兩個人意見不同想法不一樣就會生起煩惱或爭吵;有的人就會 為了感受,「我要快樂」,而引起與他人的衝突。一般來說,總共有51個心所,而這兩個 「受和想」則是非常重要的心所,所以要特別提出來。這樣知道了嗎? 第四個行蘊,要認識它有點困難,總結的說就是在色、受、想和識之外的一切有為法 ,所以我們要先了解其他的四個蘊,最後才會了解行蘊。而無為法是不可以含攝在五蘊裡 面的喔!五蘊裡面只含攝了有為法。我們一般將行蘊分為兩個,相應行和不相應行。相應 行是指心法之中的行蘊;而不是在心法中的行蘊,就稱之為不相應行。「相應」的意思是 什麼呢?後面的六因之中有個相應因,「所緣相應」等,有五種相應。這些必須是心法, 不論是心王也好心所也好,才可以講「相應」。除了心法以外,其他的色法等,沒有這種 「相應」的特色。大概先這樣說,後面還會再談到相應因。 那第一個相應行,是心法中的行蘊。那先要理解心法在其他四個蘊的哪裡?受蘊、想 蘊和識蘊。所以,除了受、想、識以外的其他的心法,就是相應行。相應行又是心法,又 是行蘊。而第五個識蘊,它和心王是同義,識蘊等於心王。所以,相應行只有在心所中, 沒有心王。譬如說51個心所中,除去受和想之後,剩下的49個心所,就是相應行。但是心 所的區分有幾種,有51個或53個。若是以53個心所計算,那除了受和想之外,就剩下51種 相應行的心所。 不相應行法 再來談,「不相應行」是什麼樣子呢?不是心法的行蘊,譬如我們說的時間。時間不 是色法,也不是受和想,也不是識蘊,又不是心法,所以時間是不相應行。譬如說︰年、 月、日、星期或今天、明天,這些都是不相應行。還有我們平常說的「業的習氣」,「執 著的習氣」,「我執的習氣」等等,這些都是不相應行。還有我們自己想的「我」,這也 是不相應行。「我」是從前世來的,也會趣向來世。因為「我」這個補特伽羅,裡面有色 法也有心法,都是連在一起的,所以不能歸類為色法,也不可以歸類為心法。而「我」和 「他」等,又不是受、想、識,又不是色法(色蘊),所以為前四者之外的,那就歸類在 行蘊之中,但因又不是心法,所以被歸類為「不相應行」。在「小理路」中也會指出來, 譬如馬、大象等等這些例子來說明。譬如說六道眾生,這些都是不相應行。就是這樣! 第五個識蘊,與心王同義。我們要理解在佛典中,常常會看到六識或八識。眼識、耳 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再加上末那識(第七識)和阿賴耶識(第八識)。如果不 主張八識,那就是主張六識,這些八識或六識都是心王。現在我們若將心法再作區分,那 要用什麼文字表達比較好呢?在這裡出現了中文運用的問題了。 真正的來說,依靠眼根產生出來的有心王和心所。因此,依靠六根產生出來六種的心 王和心所。那要問︰依靠眼根產生的心法,可不可以用「眼識」這名詞?若用「眼識」這 名詞,好像只有指其心王的部份,而無法含攝到其心所的部份。所以,在這裡就出現了一 個中文運用的大問題,應該用什麼名辭來表示,依靠眼根所產生的心法,這名詞要能夠同 時含攝心王和心所。若是只用「眼識」這名詞,並無法含攝其心所的部份呢!那依靠六根 所產生的「心所」,應該要使用什麼樣共同認可的名辭才好呢?在中文的佛典中,自古以 來大都已經通用了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的名詞。但這六識一定是指心王 ,因此並沒有含攝依靠六根所產生的心所的部分喔?【好像現在的翻譯老師們有運用一個 新的名詞------眼心識,但其中還是有個「識」啊?哈哈】這是中文名詞運用的問題。而 在藏文中這是沒有問題的,心王和心所分得很清楚,使用的名稱不同。那這個部份大家理 解就好了! 所以,依靠眼根產生出來的,也有心王,也有心所。同樣的道理,依靠耳根、鼻根、 舌根、身根和意根所產生的心王和心所,都是如此。所以,依靠六根產生出來有六種心王 ,還有心王旁邊的(助伴)很多很多的心所。所以,對於心王和心所要先這樣來認知,它 們是依靠著六根所產生出來的六種心王,還有很多很多心王旁邊的心所。不可以認為心王 和心所只有依第六意識才有,那樣想是不對的!(依靠五根也能產生出心王和心所,只是 中文裡沒有翻譯出「依五根所產生的心所」的各個名詞。) 五遍行 又例如這裡(科判表格)所舉出來的心所有︰觸、作意、受、想、思等,這是五遍行 的心所。這五遍行的心所,是在任何一個心王旁邊都有的,無論是哪一個心王它們都會追 隨著跑的,所以稱為五遍行。在《上阿毗達磨》(梵語--對法,即是論藏)的一個分法來 說,這五個心所就稱為是五遍行,行走到遍一切處,普遍的意思,這裡的「行」有會跟隨 著走的意思,會跟隨著每一個心王走。在《對法集論》,或這是無著菩薩寫的《集論》( 同一本著作)中,有這樣的意思。因此,這五個遍行的心所,也是會跟隨著眼識、耳識、 鼻識等走的(發揮作用)。我們一般人會問︰眼識有什麼感覺呢?但是事實上,眼識旁邊 是一定有受和想這兩個心所的,這樣的情形我們可能會很難接受呢。因為無始以來,我們 這些凡夫一直跟隨著執著,跟隨著第六意識的分別,因為和受、想它們太熟悉了,互相來 往太久了,所以,當它沒有「受,接受」的時候,我們就沒有什麼覺察,無法察覺;而當 它在接受的時候,我們才能夠察覺。真實的說,五根識的無分別心,還是有其認知的力量 在,而其旁邊也是有受、想等各種心所。因此,這是我們凡夫的問題啊!(無法正確真實 的認知) 今天我們就談這些心王和心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4 (07/13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