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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雪歌仁波切講授《攝類學》 「自相」的定義 再來,「複次,所知分二自相及共相。」這「自相」和什麼同義呢,你們記得嗎? 「自相」與無常法同義,而「共相」與常法同義。現在這「自相」的定義是,「非由 名言分別所假立而由自之性相所成立之法。」這「自相」不是由「名言分別所假立」的。 那什麼是「由名言分別所假立」的呢?常法是由「名言分別所假立」的。簡單的說 ,前面有談過,常法與「分別心的顯現境」是同義。 所以現在我們要理解,「分別心的顯現境」與「由名言分別所假立的」,這兩者是「 等於」。而「分別心的顯現境」與常法是「等於」是同義。 那現在這裡(自相的定義),「非由名言分別所假立」,它的意思就是說這不是「 分別心的顯現境」,自相不可能是「分別心的顯現境」,它不是由分別心來安立的。那它 是怎麼成立的呢?是「由自之性相所成立的」,是由它自己的性相所成立的。就是這個意 思!這樣知道了嗎?是從「自己的性相」那邊來成立的,從自己的體性,應該也可以說是 ,從自己的方面來成立的。這裡自己的「性相」,這個「性相」不是指定義喔!這自己的 「性相」是指自己的體性從自己的體性來成立的。 剛才前面講的「性相」大多是定義的意思,只有這裡不是喔!這裡的「由自之性相 所成立」,這「性相」是指「體性」的意思。若是其定義的話在判斷「是不是它呢?」要有個明確的條件說出來若是其體性的話「是不是它呢?」,那就不需要明確說出 一個判斷的法。 譬如說,他的個性是什麼樣的,他的性格,這性格不是別人給他的,是他自己本來就 有的。這體性就是,它自己本來就有的一個部份。那怎麼成立呢?就是由它本來就有的體 性,從那裡成立的,應該是說,由它自己那邊成立的。這樣可以嗎? 【仁波切用自相的性相來思維所有自相的法不會是「分別心的顯現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112 (07/24 15:28)
a1014a:隨喜 07/24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