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014a:隨喜 07/22 20:35
摘自:雪歌仁波切講授《攝類學》
講解「物質」---經部宗用「物質」指稱「色法」
再來談事物的性相,「能表功能」。還有事物分為三種,「謂物質、心識和不相應行
」。這裡(小理路)的「物質」是指色法,在這個(攝類學科判)表格裡是色法、心法和
不相應行法。
各位要知道這個部份,中觀派和唯識宗都不會用這樣的名詞喔!只有經部宗以下的見
解,才會將「色法」等於「物質」。或者是小乘佛教派的教徒才是這樣用,而大乘佛教派
就不是將兩者「等於」。若是這兩者(色法與物質)「等於」,那色、聲、香、味、觸等
,都將成為外境,而不是從內心安立的了。而唯識宗及其以上的見解,都認為它們(色聲
香味觸)都是從內心安立的,所以不可以說是「物質」,「色法」不等於「物質」。這樣
知道了嗎?
但是現在「小理路」這裡是採用經部宗的思想主張,因此用「物質」指稱「色法」。
再來,「微塵所成」是物質的性相,是由微塵慢慢組成的。所以從這裡「物質的性相
」,看得出來這是主張有「外境」。所以在佛典裡面,用詞要準確。我們讀佛典時,馬上
要知道,在這裡用這個名詞,背後有什麼涵義,要能馬上理解。用「物質」這個名詞時,
它的主張是「外境」,而不主張一切法是從內心安立的。有這個意思在!
【物質與色法同義,是經部宗的見解。從這個同義的意義去理解經部宗對於外境的看
法。】
「微塵所成」是「物質」的性相。「外境」和「物質」這兩個,在這裡是「等於」。
「物質分為二種,謂外物質及內物質」。外物質的性相是,「謂士夫相續所不攝之微塵所
成」。譬如說,我們的五根是心相續所攝的,而外面的色聲香味觸,就是心相續所不攝的
。就這樣的區分!
雖然外面的色聲香味觸,不是心相續所攝的,但是在我們的心相續之中,也是有色聲
香味觸喔!上次我們上的課程,密集金剛的道次第裡面有提到,我們的色聲香味觸將來就
會變成為什麼本尊,如色天女,聲天女等等,這些將來就會變成為佛菩薩。所以,色聲香
味觸,也有內在心續所攝的。
我們一般說的,身語意中的語業,也是色法,也是聲音,也是心相續所攝的(註:如
「戒體」屬於色法中之“無表色”)。我們一般介紹色聲香味觸時,是將它們放在心相續
所不攝的位置上,但是它們也有心相續所攝的。那內五根一定是心相續所攝的,沒有一個
是心相續所不攝的。在這裡說是士夫,其實不一定是人,士夫不一定「等於」人,其實這
裡的「士夫」的範圍很大喔!泛指六道眾生,也有佛菩薩,其實就是「補特伽羅」,若只
有人,其範圍很小呢!
在這裡所舉出來的「事例」,如︰瓶、柱、地水火風四大等這些。
再來是,「謂由士夫心相續所攝之微塵所成」,為內物質之性相。事例,如「有漏近
取色蘊」。無漏的是意生,意生就不是色法,「意生身」體性是「意」,如菩薩聖者,祂
們的身體就不是普通的肉體,祂們的身體就是意生身,所以是「無漏的身體」,不是有漏
的。所以祂們的色蘊,就不是色法,這樣的解釋,有些難!而「有漏的色蘊」,就是肉體
,所以這裡用「有漏近取色蘊」。而我們一般講「近取五蘊」,五蘊中的色法就只有色蘊
,而其他的受、想、行、識,都不是色法。現在色法的部分,已經講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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