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14a:隨喜 07/21 18:38
摘自:雪歌仁波切講授《攝類學》
解釋「常法」
上次我們有講過,不可以將常法視為是「長長久久的法」,它的意思是「不是無常」
那在佛典裡是怎麼說的呢?各位看這裡,「法與非剎那性相符者,為常之性相」。這
意思是它本身,一是要具足法(的條件),二是要有非剎那的性相,或者是非剎那的體性
,必須要這兩者都具足,才算是常法。這裡「相符」的意思是「交集」,必須是「法」,
又是「非剎那性」,所以各位看到這裡並沒有「長長久久存在」的意思。
它的意思是「不是剎那性變化的法」,就是常法。所以,從這裡常法的定義,各位就
可以看得出來。譬如說滅諦是常法,不可以說滅諦是長長久久一直存在的,不可以這樣講
。因為我們都還沒有得到滅諦啊!如果滅諦是永遠存在的話,那我們的心中應該也能夠生
起才是啊?所以常法的意思是,「不是無常的法」就是常法,而非長長久久的意思。
上次我們說明常法時,舉例如虛空,一切有為法的「義共相」,一切有為法的究竟體
性,滅諦,還有過去和未來。看看這些,有些是長長久久存在如虛空;但是有些卻不一定
是長長久久存在的,它們都是常法,所以看到佛典裡所講的常法的性相就會知道了。
【某一法是否為常法,就是以其性相作為衡量標準,避免認為常法是長久不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