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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雪歌仁波切講授《攝類學》 解釋瓶子的反體是常法 瓶子的反體是常法。以前講過,瓶子是無實有、無自性無自性是空性但瓶子本身 是不是空性?不是空性。不需要空性嘛。瓶子是瓶子的反體瓶子的反體是常法瓶子本 身不是常法。瓶子的反體是常法的意思是甚麼?剛剛講,第六識在趣入瓶子的時候,它 把「與瓶子異」的部分完全去除這是第六識的做法,是第六識造的,是第六識的顯現境是分別心的顯現境「分別心的顯現境」與「常法」是同義。 之前我們講過,有為法、無常等等那些與「現前識的顯現境」是同義。一樣地,常法 等等的無為法與「分別心的顯現境」同義現前識的顯現境實際上是從境那邊成立的可以說自相而成立的。我們現在講,瓶子的反體是分別心的顯現境,意思是:它不是現前 識的是第六識分別心的意思、它想的、它造的一個法,所以瓶子的反體是常法。現在我 們已經了解了:瓶子是瓶子的反體瓶子是與瓶子一。 「凡是成事謂爾都是爾之體者」。之前講,瓶子本身是瓶子的反體,一樣地,有為 法是有為法之體,無常是無常之體,所以任何一法都是它自己本身之體。這裡講「凡是成 事」凡是「有」任何一法是它本身之體它的反體。 再者,「凡是成事謂爾與爾都是一故。」前面「凡是成事,謂爾都是爾之體者」是 「所立」,這裡「凡是成事,謂爾與爾都是一故。」當理由。以瓶子為例: 有法瓶子 所立法應是瓶之體 為:與瓶是一 一樣地任何一法皆可這樣成立。所以「凡是成事,謂爾都是爾之體者」這是所立法 ,而「凡是成事,謂爾與爾都是一故。」這是理由。 如果這理由不成立的話,我們還要什麼理由?「此理若不成立」。是說假如這個理由 不成立,那就再用另一個理由:「則謂凡是成事應都是爾與爾為一而凡是成事則都 是爾與爾非異故。」。 第一個理由是:「則謂凡是成事,應都是爾與爾為一」。再以一個理由,「而凡是成 事,則都是爾與爾非異故。」總之,在立自宗裡,我們知道「瓶子本身是瓶子的反體」, 還有「瓶子本身與瓶是一」。 另外,「瓶子的反體」、「與瓶是一」,這兩者是平等互遍,這我們已經知道了。那 還有沒有其他與這二者是平等互遍的?有!平常我們會提出來,有五個有五個平等互遍 。就如同剛剛說的:所知、有、所量、成事、境、法,這六個是平等互遍。又:無常、有 為法、實有法、勝義諦、諦實成立、作、自相、質(物)這八個是平等互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70.112
a1014a:隨喜 07/29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