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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雪歌仁波切講授《攝類學》 「成為與物是一之物」是第五個平等互遍 第13頁第七行「(他宗)有人說凡與物之體是平等互遍者都是常法。」從這裡我 們可以看出來,前面提出來的四個1「瓶子的反體」2「與瓶是一」3「瓶子的性相 的所表」4「能表功能之具備假有三法者」這些都是常法於是外人就想與「物之體 」是平等互遍的都是常法嗎? 由於之前提出的四個都是常法,所以他宗就認為應該是常法。但自宗認為不一定,也 有無常法。因此自宗反問外人:「則以『與物是一之物』作為有法應是常法」嘍?自宗 提出5「成為與物是一之物」總共五個平等互遍從破他宗的1、2、5 段裡擷取三個加上立自宗的兩個舉例五個平等互遍和他宗問難 由此,就以物來提出五個平等互遍,即: 1「物的反體(物之體)」2「與物是一」3「能表功能的所表」4「能表功能之具備假有三法者」5「成為與物是一之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60.244.148.188 (07/30 16:38)
a1014a:隨喜 07/30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