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Gar: 如果板主認為在下需要回覆fatalfeel2板友之指控,在下可以 08/14 09:37
→ fatalfeel2: 樓上很多人被你挖苦過 只是他們不想被水桶 我沒差 08/14 09:40
→ YuGar: 撥出自己極重視的修行時間來回應本文。另外,原文作者,您 08/14 09:40
→ fatalfeel2: 希望文章永遠留著我被禁文你也被禁一年以上 少爭是福 08/14 09:40
→ YuGar: 沒引用原文出處,這樣的檢舉實有舉證不足之嫌。 08/14 09:40
→ YuGar: 應檢視【前後】全文之關係,而非斷章取義,入人於罪 08/14 09:41
你不想承認你有這樣的挖苦惡意的心念而已
法句經:
諸法意先導。
說妄語者墮地獄,或已作言『我無作』。此二惡業者死後,他世同受(地獄)苦。
※ 編輯: fatalfeel2 (218.187.84.207), 08/14/2016 09:47:43
→ ilvepce: 算了吧~唉~ 08/14 09:46
→ YuGar: 在下自認跟 ilvepce 板友算是優質討論,怎麼旁人突然發難? 08/14 09:48
→ YuGar: 這年頭,雙方討論佛法,根本沒有惡意,也被人【惡意檢舉】 08/14 09:49
→ ilvepce: 把討論當成是一種修行即可。 08/14 09:50
→ YuGar: 若 ilvepce 板友認為在下對其不敬,在下實願道歉,在此問 08/14 09:50
→ YuGar: ilvepce 板友,在下是否對您不敬? 08/14 09:50
→ YuGar: 標題公然掛本人帳號,這實有直接違反板規之嫌,請您自重 08/14 10:10
→ YuGar: 若回應您的內容有誤,在下亦不迴避,您可指明在下舉證不足 08/14 10:14
→ YuGar: 閣下公然自己可入「十一地」之境界,難道是在下污衊您嗎? 08/14 10:15
→ ilvepce: 我是還好啦~不過你要清楚每個人的耐受度不同。與其不願 08/14 10:21
→ ilvepce: 被點名,不如拉高自己的語言尺度。順便觀察起心動念。 08/14 10:21
→ YuGar: 感謝 ilvepce 板友的寬大討論態度,在下也是如此與您討論的 08/14 10:24
→ YuGar: 確實是把彼此的討論當成是一種修行,也學習到很多,感恩 08/14 10:24
→ ilvepce: 有的時候少一些自信,多一些了解你所質疑宗派(比如大乘) 08/14 10:26
→ ilvepce: 的心。可能比較妥當。小小建議。不然我老實說,都是意識 08/14 10:26
→ ilvepce: 型態在主導,慎之~ 08/14 10:26
→ YuGar: 如此優質討論,竟被無關旁人【惡意檢舉】,反扼殺彼此修行 08/14 10:26
→ YuGar: 學習成長的機會,是誰【惡意】,恐怕原發文者是不能迴避的 08/14 10:27
→ YuGar: 然後竟要求禁本人發言【一年以上】,這合乎比例原則嗎? 08/14 10:32
→ ilvepce: 哪裡~我自己也還在學習中,也是多有bug。請多包涵。 08/14 10:33
→ YuGar: 在下知道您也是努力學習中,討論就是成長,非常值得推薦啊 08/14 10:35
→ YuGar: 在下也是學習中,怎麼有能力全盤否定您理論,應多交流學習 08/14 10:37
→ YuGar: 另,前本文作者所云:「十一地」之境界,到底是不是邪見? 08/14 10:43
→ YuGar: 不回應而直接檢舉,足見在下實已正確駁斥邪見,才迴避討論 08/14 10:49
→ YuGar: 綜合以上敘述,原文作者疑似以【惡意檢舉】,掩飾其邪見之 08/14 10:52
→ Xras: 哈哈哈,推文比本文更有趣… 08/14 10:54
→ YuGar: 實,竟為達成報復之目的而指控本人舉證清楚之文章,挑起本 08/14 10:54
→ YuGar: 人與ilvepce板友之良性互動,實有障礙本人與ilvepce之討論 08/14 10:55
→ YuGar: 之嫌,原發文者fatalfeel2板友,責無旁貸,應負起相當之責 08/14 10:57
→ YuGar: 任,此情陳請 板主公鑑。 08/14 10:57
→ YuGar: ※補充說明:fatalfeel2板友於推文第二行,確實說出自己想 08/14 11:18
→ YuGar: 被水桶,竟然構陷本人唯一帳號,希望禁一年以上,極為惡劣 08/14 11:19
→ YuGar: 本人只此一帳號,不願也不能被水桶,此情亦陳請 板主公鑑. 08/14 11:20
→ YuGar: ※再補充說明:原發文者本文第5行所云:『同理和Stockeye 08/14 11:42
→ YuGar: 一樣 為什麼這樣的版友 板上也不禁止一年以上』,足證原發 08/14 11:42
→ YuGar: 文者實擁有雙帳號,feelthat帳號目前為水桶狀態,顯然嚴重 08/14 11:43
→ YuGar: 視批踢踢禁雙重帳號的規定為無物。再查之前feelthat板友也 08/14 11:45
→ YuGar: 是如此來指控板主,在下印象深刻,fatalfeel2/feelthat板友 08/14 11:48
→ YuGar: 之帳號,或可亦陳請板務相關人員處理,以正公聽。 08/14 11:48
→ YuGar: 修正:禁止在水桶期間發言(取代:禁雙重帳號的規定) 08/14 11:51
→ YuGar: ※質疑程序不合:若fatalfeel2即feelthat板友,則在水桶期 08/14 18:16
→ YuGar: 間實不應發文,即其違法發文在先,則其對本人之指控,應逕 08/14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