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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25679z25679 (無悔的決定)》之銘言: : 我推的孩子要開始鬼轉近親雜交路線 : 藉此討論兄弟姐妹間的捉愛 : 如果有好好的把防範措施做好做滿 : 其實兄弟姐妹如果都成年了 : 彼此都同意跟對方捉愛 : 又有何不可? : 手足之間互相練車 : 甚至還可以藉此累積床上的經驗值 : 免得之後出去約戰被看破手腳 我覺得我們先釐清一個概念 日本刑法第二十二章(猥褻、強制性交及重婚罪章) 總共有十條(174~184,第183條廢除) 其中沒有任何一條有血親性交罪 所以他們性交並無違法可言 只是社會觀感不佳的問題 ps:我國還是有血親性交(230)雖然是告訴乃論 但還是不建議去採~五年以下很重的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1.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88404007.A.2FD.html
daidaidai02: 我國的是合意也有罪嗎? 07/04 01:08
有,只是會是告訴乃論之罪。
sheng76314: 能算在Lgbq +的後綴吧 07/04 01:08
※ 編輯: qaz19wsx96 (101.12.21.101 臺灣), 07/04/2023 01:10:44
sheng76314: 我的身份認同不是親人 是陌生人 可以 07/04 01:08
daidaidai02: 可 07/04 01:08
cross980115: 刑230 236 刑訴234 07/04 01:10
cross980115: “能提告的”也就那些人 07/04 01:11
supaucat: 所以能提告只有當事人兩個 07/04 01:12 能提告的是配偶、本人(配偶)的直系血親尊親屬 然而他們是在日本所以是通通無罪 ※ 編輯: qaz19wsx96 (101.12.21.101 臺灣), 07/04/2023 01:15:01
shuanpaopao: 直系親屬可以吧 07/04 01:13
abccbaandy: 這條法還滿神奇的,沒妨礙到別人也不行 07/04 01:13
cross980115: #1YR4FghE (AC_In) 07/04 01:14
cross980115: 最近因為我推在吵 貼這篇的次數變頻繁了 07/04 01:14
inte629l: 不太懂 這是日本當初參考歐陸法系設計就這樣還是有經過 07/04 01:14
inte629l: 修正阿? 07/04 01:14
他們不能這樣立法會動搖國本 畢竟最常這麼做的就是萬世一系的天皇家= = ※ 編輯: qaz19wsx96 (101.12.21.101 臺灣), 07/04/2023 01:17:42
cross980115: 台灣的民法刑法 還有日本的民法都列了 因為日本沒有 07/04 01:17
cross980115: 相關刑法法條 所以就是無 07/04 01:17
cross980115: 大多已開發國家都是沒有近親性交的刑法的啊 美國要 07/04 01:17
cross980115: 看州就是了 主要都是禁止未成年跟非合意 07/04 01:17
cross980115: 合意大多不刻意禁止 07/04 01:17
cross980115: 這就不對了 沒有動搖國本的問題,日本皇室的通婚基 07/04 01:20
cross980115: 本上也都是符合日本民法的 四等以上甚至六等之後 07/04 01:20
fetoyeh: 日本表親可以結婚 好像也是跟天皇有關? 07/04 01:20
cross980115: 主要都是六等以後了 07/04 01:21
cross980115: 而四等的堂表親 在歐美也是普遍允許的喔 07/04 01:21
cross980115: 一比下去就知道是台灣管太多 曾經四等是可以的,然 07/04 01:22
cross980115: 後修法修成連六等都不行 07/04 01:22
cross980115: 形訴234 規範是雙方的直系血親尊親屬 07/04 01:25
cross980115: 如果是同父同母兄弟姐妹的話,那就是完全相同。異父 07/04 01:25
cross980115: 或異母兄弟姐妹,因為父母不完全相同,能提告的人會 07/04 01:25
cross980115: 變多。 07/04 01:25
cross980115: 如果雙方都有結婚 那加上雙方配偶&配偶的直系血親尊 07/04 01:25
cross980115: 親屬就更多了。 07/04 01:25
cross980115: 但不結婚 打點好長輩/直系長輩死光光 07/04 01:27
cross980115: 你們想怎麼幹 一天幹幾次都沒人能管你 07/04 01:27
bearwang1016: 光社會觀感就能社會性死亡了。 07/04 01:28
fetoyeh: 啊就...不要被發現 07/04 01:28
exyu: 你要睡就睡 前提不是強X 然後有種對外公布 看你能不能撐住 07/04 01:31
exyu: 別人異樣的眼光(聳肩) 07/04 01:31
exyu: 這種問題實在很無趣 07/04 01:32
cross980115: 非合意的話有其他一堆罪名啦 07/04 01:34
cross980115: 一般都是以合意為前提在討論的 07/04 01:34
killeryuan: 因為以前吵過表親能結婚堂親不行 所以就修成通通不行 07/04 01:45
Gardenia0603: 推個國籍區分,但我國的話是有爭議的,但不曉得法 07/04 01:49
Gardenia0603: 院目前傾向哪個看法 07/04 01:49
junior1006: 血親性交罪本來就是無意義的法條 他訂在那邊也只是防 07/04 01:50
junior1006: 止有人出來靠邀社會風氣敗壞而已 07/04 01:50
junior1006: 廢到沒人用 直接懶得修 07/04 01:52
Gardenia0603: 推個樓上說的,這條有點認識的就知道根本是贅文 07/04 02:10
Gardenia0603: 立委頂多也只是怕動這條會被大作文章,實務上幾乎 07/04 02:10
Gardenia0603: 沒聽過有用過 07/04 02:10
shlee: 這條就是幾乎不太會有人用到 只是你一旦提到這條讓他浮現 07/04 02:12
shlee: 在大眾眼前而且還想改掉 就會有人出來靠北你是不是在破壞 07/04 02:12
shlee: 倫理觀 07/04 02:12
Gardenia0603: 真的,而且從絕大多數推文的對條文的直觀理解來看 07/04 02:23
Gardenia0603: 這莫名規定的規制效果還真是強 07/04 02:23
artan814: 這條早該刪了,告訴權人被限縮、實務上可能發生的情況 07/04 03:14
artan814: 也不會用這條起訴,而且有違憲疑慮 07/04 03:14
rockmanx52: 堂親不能還是因為古老習俗的「同姓不結婚」來的啊 07/04 03:30
rockmanx52: 這破習俗害我三叔公一輩子沒結婚 07/04 03:30
ShiinaKizuki: 這幾條討論到爛了 台灣對近親的法律管太多了 07/04 03:34
e3633577: 趕快去主張廢除法條啊,不要只是在匿名網路上講講 07/04 04:00
valorhu: ptt的奇怪現象,總愛用台灣法條去管外國作品 07/04 05:30
marxOO: 人類法規本來就不是物理限制,然後因時因地因習慣就不同 07/04 06:55
marxOO: 中國之前還一胎化呢,近來還不是大轉彎。 07/04 06:58
marxOO: 基本上留這條應該是在擋繼承問題的,像之前5億高中生。 07/04 07:03
ilovebig99: 建議不要有這幻想,被家人性侵那陰影是一輩子的 07/04 07:19
AirO0264400: 0..0 07/04 08:28
suanruei: 看ptt漲知識 07/04 08:53
hcym9: 台灣禁六等有點管太寬 07/04 09:21
hcym9: 在台灣,你與"你媽的表妹的小孩"不能結婚 07/04 09:23
mocca000: 當下合意也不行尚算合理 考量鬼父鬼母 這一條合意 後續 07/04 09:53
mocca000: 本人也能告 覺得原則上算是保護卑親屬那方 但讓直系血 07/04 09:53
mocca000: 親都能告就多餘了 07/04 09:53
lolicon: 告訴乃論告訴乃論告訴乃論 天知地知我知你知就沒事了 07/04 09:56
stu25936: 看西洽學法律 讚讚 07/04 09:59
jimmyVanClef: 在這裡討論就是提出主張阿,沒討論沒共識走出去是 07/04 10:08
jimmyVanClef: 要修個屁法條☺ 07/04 10:09
Horse129: 現實是你提這個 別人只會覺得你有病而已 07/04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