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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alen3822 (Alen) 《經濟狀況》普通 ($1372) 《登入次數》191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26 篇 (退:0) 2.可處理板務時間 工作日要上班,我預期至少每天晚上10~11點使用電腦管版 因為我幾乎都用手機,故如果能用手機就能處理的板務我應該有更多時間處理板務 3.參選原因及目標 原因是我上一屆就有意想參選,但遲疑了沒去參選 之後在看到某些板務處理的狀況時就有些後悔 故想趁此次機會試試 4.對於目前板風、板規之看法與意見 這個時間點講板風不錯有點怪但我覺得板風不錯 而我實際上認為版規是寬鬆的 不過我認為3-5中違反版規透過刪除內容來規避罰則是有問題的 讓不少人透過這種方法來規避罰則 又或者板務透過這條進行包庇 5.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我沒什麼政見,如果要舉的話 一、臨時公告禁發禁回的狀況 這次露西亞事件或先前桐生可可畢業事件都能看出 基本上這種公告禁發禁回只是把這類討論變成擦邊球 基本上是無法解決洗版的問題的 我是覺得對於擦邊球的部分應該要更嚴格一些 我會希望朝這方面去修改版規 二、VT文的部分 我其實認為應該有更清楚的定義什麼是VT文什麼不是 以中之人的例子來說,即便不少V的中之人都是公開的秘密 但以VT本身的設定中,這些是不存在的 那麼理論上純討論中之人的文我認為應該不能歸類在VT文的類別中 如板上很多人討論的「露西亞想要自殺?」一文中,原文實際上並非露西亞這個角色發, 這 類文我便認為不該歸類為VT文 其他諸如疑似中之人長相討論、佐藤希開門的事件,我認為這些純討論中之人的文實際上 是 不該在西恰討論沒錯 我認為V是新興的ACG產業,是絕對有ACG點的 但對於什麼是討論V,我認為應該再做一些清楚的定義 不能如以往討論其他動漫的方式直接套上去 應該要有明確的定義什麼是VT又或者什麼樣叫ACG從業人員 吳宗憲擔任過幾次配音員,但他並非以ACG產業作為主要業務內容的從業人員,應該不能 認 定有ACG點 蒼藍哥使用2D live但實際上沒有正式出道也無以此做為主要業務,應該也不該有ACG點 類似這些定義的規範 三、對於OO廚、V仔獸這類文字獄的部分 我是不反對有這類文字獄的存在 但我認為對於慣用法或公認用法應該要予以放寬 又或者文中上下文判斷本無攻擊該群體的意思 我覺得應該予以放寬才是 四、3-5的修改 我會想修改3-5,至少要在版主要求修改或被檢舉後的一定期間內修改 才得以減輕法則 大概是這樣 當然我也老實說,以上不少應該是需要仰仗板務的自由心證 所以勢必在施行初期會有爭議 6.請解釋並大略舉例「板規 4-7」引戰的認定標準 我其實覺得這種事情都是個案討論的,沒有甚麼一定的標準 而且我的舉例也很爛 硬要舉例的話 標題「櫻井政博製作大亂鬥對卡比系列是不是很偏心很垃圾」然後文中舉三個明顯是真的 在 討論的例子,我覺得不算引戰 標題「櫻井政博是不是長的很醜」然後文中昭告天下自己破防還怎樣的然後買大亂鬥加兩 個 季票都是火山孝子,我覺得算引戰 判定的標準主要是在討論的主題、文章的內容與方式、對於後續版友討論的推文做出怎樣 的 回應來作為判斷 很難以用文字解釋,但我覺得要不要戳是一眼能看出來的 7.擔任板主期間將會遇到九合一選舉,依 #1XODOYP7 (C_Chat) 請問您會如何制定選舉期間臨時條款? 我應該會想制定「版友發文應該主動迴避敏感詞彙和議題」的相關臨時條款 實際上現在也有不少政治文也是以擦邊球的方式表現 將他版的風向用其他動畫做包裝,實則政治文 如:柯文哲也、時鐘獸…等文 這類文章我認為在選舉期間應自行迴避 或是在板務要求改標題內文用詞時的一定期間內改完 8.請提出一個或以上 C_ChatBM 案例或板上其他重大事件 訴說您的見解與觀點、如果是您會如何處理? 先前看BM版#1X-hqaga (C_ChatBM)該文的討論 版友有提到理論上該VT的中之人是非公開的 那此文應該被認定無acg點 不然是可以利用聲稱某人為某VT的中之人的方式對其進行討論 我覺得是有問題的 我應該至少4-1會判違規 而現在露西亞事件也還蠻重大的 也凸顯現今臨時公告並沒辦法解決事件洗版影響正常使用者的情形 我認為臨時公告也應該要要求版友應自行迴避該公告議題的相關用詞 又或者以集中串的方式集中管理 以置底的方式提供各討論串連結 然後限時刪除 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6.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44646606.A.675.html
diefish5566: 直接禁止導致擦邊球 -> 擦邊球也管制 蛤02/12 14:18
我覺得這種東西要自行迴避,這樣 也不一定要有罰則,但我認為版主應該要有權刪除 這樣
hololover: 推02/12 14:18
rich22084: 下去02/12 14:19
nanachi: 感覺就不會上02/12 14:19
我也覺得,我寫的很爛
NPttnoob: 你禁了擦邊球,我就發擦邊球的擦邊球02/12 14:20
我覺得擦邊球的擦邊球發到某個程度 就跟一般的文章一樣了
coon182: 不是邊板仔不會上,下去02/12 14:20
billpk11: 拜託放寬文字獄啦!很多字不小心講了就等著被桶02/12 14:21
我是覺得某些情形該用慣用法和上下文判斷 alen3822: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2/12 14:21
storewater: 有個板主就是因為想桶擦邊球,結果搞到自己下臺的02/12 14:21
Wi1lXD: 穀粒02/12 14:22
wayneshih: 時間太少,遲早手邊沒電腦辭職或是沈迷養馬02/12 14:22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4:25:01
mkcg5825: 哇 木須被否定了 不推02/12 14:24
那是什麼
erimow: 請問如何判定該人的主要業務是否為ACG?02/12 14:25
erimow: 如果吳宗憲上個禮拜配一部新的動畫電影,能不能討論他?02/12 14:26
roywow: 滾02/12 14:26
erimow: 還是要請他們公布薪資條 要占比50%以上才算02/12 14:26
通常我的判定標準是大眾認知 像吳宗憲那種大眾認知為藝人,我會判斷討論他時至少要事件與該動畫有關 那如果是他今天喜得一子之類的新聞,我會判定無ACG點 但如果今天是懷孕,所以下一部動畫可能不會找他配,我就覺得有 大概是這樣 當然我覺得這些是可以再討論的 像是甚至中村悠一喜得一子能不能算有ACG點我覺得都能討論 我思考了一下你的問題,其實也許如果是不影響從業人員本身業務的新聞 也許是都不該討論
KumaKumaKu: 你會手邊沒電腦嗎 會的話建議不要02/12 14:27
我基本上手邊都會有電腦 工作場所也一樣 所以硬要說的話 中午午休一小時的時候我也能處理板務
wayneshih: 當初說自己很閒的都可以搞到消失了,何況我還說自己時02/12 14:27
wayneshih: 間很少02/12 14:27
arrenwu: 關於#1X-hqaga (C_ChatBM) 4-1 那個案例,我想問你一下,02/12 14:28
xsc: 中之人直播煮章魚燒給過嗎02/12 14:28
不給過
arrenwu: 如果他標題打露西亞,內文貼的影片是蔡依林,你跟你說他02/12 14:28
arrenwu: 標題有露西亞,你也會以「ACG點不足」為理由成立4-1嗎? 02/12 14:29
jeff0806f: 皇城內的和諧不能亂02/12 14:30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4:42:13
wu10200512: 哎 死神中之人那篇我還以為會4-102/12 14:30
wu10200512: 沒想到是確定了中之人也無敵02/12 14:30
webermist: 你的acg點定義不覺得很矛盾嗎?你覺得主要從事acg才有02/12 14:31
webermist: 點 但中之人主要從事acg卻又不行?02/12 14:31
中之人 ————————— 我現在才發現我只回到一半 中之人從事ACG當然沒問題 但不少文章是連從事ACG都沒坐到的
PiyanMi: 禁東禁西怎麼不把ptt刪掉就好02/12 14:33
xsc: 最大的問題PO的圖有Q版VT圖就有點了 馬來摩西硬要判02/12 14:35
xsc: 因為要跟其他VT直播所以可以02/12 14:36
zseineo: 3-5的部分看不懂 在被版主要求修改或者被檢舉之前修改就02/12 14:38
zseineo: 自行修改內容 這樣照罰?02/12 14:38
zseineo: *第一句多打個修改02/12 14:38
arrenwu: 他後面有補充,3-5他覺得應該要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修改02/12 14:39
coca5108000: 這acg從業跟vt判定的邏輯太神了,你乾脆說你不喜歡的02/12 14:40
coca5108000: 就不算v該桶02/12 14:40
Abby530424: 如果您認為3-5使用過於頻繁 認為應該要在 02/12 14:41
Abby530424: 某時間點內才適用 那您認為是多久呢 02/12 14:41
我認為是板主發出通知或收到檢舉後的半個小時甚至更短 我覺得檢查自己的文章是否有違規是發文者的義務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4:44:27
Abby530424: 以及這個標準是否該明文規定 還是作為心證較為適當?02/12 14:42
我其實認為該心證
redDest: alen寶是女生嗎 如果是我一定投你02/12 14:43
我男的,千萬不要投
guolong: 西洽版名叫chat不是china好嗎... 02/12 14:44
erimow: 何謂大眾認知,是指C_CHAT還日本人還臺灣人02/12 14:44
我硬要答的話我會認為是C_Chat的認知 但是其實你的質疑很對 這些是很難以判定的 所以也許我如果真的不知道為什麼選上的話,我可能再去思考要不要執行這項政見 ※ 編輯: alen3822 (223.136.250.55 臺灣), 02/12/2022 14:55:01
erimow: 我覺得這樣判會很累喔 02/12 14:46
erimow: 然後木須是花木蘭中吳宗憲配的角色== 02/12 14:47
我今天才知道
arrenwu: VT本身就是虛擬角色哪需要套皮 還是樓上是在說中之人? 02/12 14:47
erimow: 反正就是皮有ACG創作的成分在啦 02/12 14:47
erimow: 就同理動畫角色這樣 02/12 14:48
arrenwu: 他的政見寫得滿明白的 就是覺得中之人的討論不該在西洽 02/12 14:48
arrenwu: 也有說 對於什麼是討論V,我認為應該再做一些清楚的定義02/12 14:49
erimow: 所以我說很累啊==02/12 14:50
zseineo: 他就是補充了我才看不懂 他的意思是我不能提早改掉違規的02/12 14:51
zseineo: 部分否則依然視為違規嗎?02/12 14:51
抱歉,我沒講清楚 如果是在收到檢舉或版主通知之前就先改掉 我認為是無違規
mkcg5825: 發想是好的 但在v版已經認定v自帶點來說,否定acg角色 02/12 14:51
mkcg5825: 中之人就是雙標了02/12 14:51
mkcg5825: 早點放棄吧02/12 14:51
zseineo: 我發現我違規了 所以我要先等人檢舉OR版主警告再來修改02/12 14:52
zseineo: 這個程序上很奇妙02/12 14:52
adwn: 現在一堆多棲藝人,唱歌演戲配音樣樣來很難訂義啦02/12 14:54
※ 編輯: alen3822 (223.136.250.55 臺灣), 02/12/2022 14:58:12
zseineo: 喔 你的意思大概是從"判決前"縮限成被"檢舉一段時間內"02/12 14:57
沒錯 ※ 編輯: alen3822 (223.136.250.55 臺灣), 02/12/2022 14:58:36
zseineo: 但這意義何在?C洽是個輕鬆聊天為主的板不是什麼搞惡即斬02/12 14:58
zseineo: 的地方 02/12 14:58
因為我覺得目前的版規實際上很鬆 基本上只要稍微留點心基本上是不太會違規的 而且我誠實的說,我覺得違規了給時間修算是很寬限了 我覺得在判決前都可以修實在是太鬆 才認為應該如此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5:03:48
arrenwu: 他應該也沒有要搞惡即斬吧 02/12 15:00
Abby530424: 其實3-5很吃心證 例如馬來就超常用02/12 15:01
Abby530424: 助手主要用在非刻意 比較輕的違規02/12 15:02
rich22084: 以你邏輯那聲優一律禁止討論了02/12 15:02
我認為如果跟他的業務無關,那確實也許不該 聲優結婚故活動終止我覺得討論很合理 聲優和聲優有互動我覺得討論也很合理 聲優推特發了什麼午餐文,我是覺得不該有ACG點沒錯
Abby530424: 我是除了4-1 其他幾乎不用 這就像自由心證 02/12 15:03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5:09:48
zseineo: 你是有觀察到有人大量的先違規然後自行修改文章來避免罰02/12 15:06
zseineo: 則嗎 不然我看不出來沒事改這條做什麼 02/12 15:06
因為我看到不少狀況是板主非常慢才下判決 然後最後以文章已修改無違規結案 才認為應做修改 當然不是大量發生 但是是一個持續的現象,我認為是個漏洞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5:12:51
SaberTheBest: 推02/12 15:12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5:18:09
rich22084: 聲優acg活動云云可以 中之人 acg活動云云不行 嗯02/12 15:15
如果今天是討論中之人從事了什麼ACG活動我覺得當然沒問題 因為活動本身就有ACG點 聲優亦然 我文內舉的三個中之人活動的例子也跟ACG活動無關 我認為不能因為那疑似是VT的中之人 你就能因為聲稱其為中之人,去討論他一些非ACG相關的活動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5:23:24
zseineo: "板主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老實說你照樣判也可以,不02/12 15:19
zseineo: 需要改版規 只是可能變成你跟其他版主標準不同 不過這個02/12 15:19
zseineo: 現象本來就存在w 02/12 15:19
也是啦 但這樣就變成有保庇的空間 像不久前就有版主被這樣質疑 而且疑似在他版被抓到包庇的言論 我就認為不該有這樣的模糊空間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5:25:21
sos976431: 加油ㄚ 有人肯出來選就要給鼓勵ㄚ02/12 15:40
tetsu327: 就一句 VT廢文限制篇數我就投你02/12 15:49
相信我 如果限制2篇VT廢文 就只是讓第3篇變成他抽FGO很歐而已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5:54:36
jeff666: 敢出來選的都勇者 不過感覺你不會上XD02/12 15:58
哈,我知道 謝謝你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6:00:54
Ratucao: 我絕對不會投給你02/12 16:34
我覺得不投給我沒關係 但一定要記得投票和參與 不管甚麼事
k960608: 你的想法很好 但是得罪某些族群你大概選不上 辛苦了02/12 16:44
Makeinu: 我一定投你,限制VT文讚讚讚02/12 16:48
Makeinu: 還是要制衡一下,別讓某些族群太猖狂02/12 16:49
我也不是要限制VT文 但我認為以一個新興的ACG產業來說 是應該討論一下要怎麼認定那是討論VT
kuojames2580: 下去02/12 17:08
homeboy528: 公告禁回跟文字獄那邊滿認同的,西恰是輕鬆聊天的地方02/12 17:09
homeboy528: 但沒事攻擊V跟攻擊V粉真的不是什麼輕鬆聊天的人該做的02/12 17:10
forsakesheep: 你這標準完全不行02/12 17:15
forsakesheep: 就變成你認為是擦邊球就違規,那我發一篇獨角獸文02/12 17:16
forsakesheep: 你是不是也能擅自認定我在影射V粉?02/12 17:16
要看你內容是什麼吧 以最近發生的露西亞事件來說 在臨時公告發布後,仍然不少很明顯就是在影射露西亞事件的文 不少如:把兩個名字打在一起、同名同姓、顏色影射 很多其實標題不需要打成那樣 但很顯然就是為了討論露西亞事件才打如此標題的 這種文我就覺得應該要砍 不然發布臨時公告意義也不大 至於執行的方法,我自認為應該是板主討論決議 當然也可以是別的方式,這樣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7:27:49
smart0eddie: 大聯想時代 02/12 17:31
forsakesheep: 那你說說時鐘獸那篇你覺得哪裡不行?02/12 17:54
目前板上還留存三個時鐘獸為標題的文章 皆是在我國疾管屬有爭議時發的文章 尤其5月那篇不斷提到疫苗 我認為目前處於疫情期間,疫苗相關議題屬於我國政治時事 這個時間點討論什麼立場、疫苗、人命 我認為說不是在影射我國衛福部部長實在是自欺欺人 故我認為這種擦邊球的應該要自行迴避 不過關於這類政治擦邊球的部分,我目前只認為在大選時應予以限制 請版友自行迴避 至於平時如何,我認為可能還要討論 我是覺得至少像時鐘獸這種名字的角色 在討論上應盡量避免與時事連動 如:在台灣防疫出現爭議時,我認為在此版時鐘獸的討論應該就要減少 至少你要討論,挪至事件結束的一兩個禮拜後討論 我認為是可行之方式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9:15:31 ※ 編輯: alen3822 (36.231.156.35 臺灣), 02/12/2022 19:16:24
tim96tim: 推勇者02/12 22:28
kukeki2288: 推ㄍ02/13 01:34
geniusw: 那就下去吧 02/14 11:36
SAKUHIRO: 有沒有在擦邊大家都知道啦,放寬權力同時可能帶來的副作 02/14 20:08
SAKUHIRO: 用是很好預期的,端看大家怎樣選擇而已02/14 20:08
onnax: 只要你訂出明確定義就會有擦邊球,想管的話只能當板皇02/14 23:10
說的沒錯 但我就是認為對於這種臨時緊急的事態本來就應該是給予板務較大的心證空間才是 所以至少在臨時公告、大選時對於處理類似文章的狀況下 我覺得當板皇是OK ※ 編輯: alen3822 (223.140.210.26 臺灣), 02/15/2022 10:23:59
leo125160909: 越禁越多02/16 15:53
※ 編輯: alen3822 (223.137.87.98 臺灣), 02/17/2022 08: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