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召會裡真正的同心合意,乃是實行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由以弗所四章四至
六節我們可以看見,我們一的實行,乃是基於召會一的屬性:一位靈、一位主、一位
神、一個身體、一信、一浸、一個盼望。在召會裡實行真正的同心合意就是應用一。一
的實行是在於同心合意;當一得以實行時,這一就成為同心合意。在約翰福音裡主強調
一;但在使徒行傳裡所強調的是同心合意。將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分開的界石,乃是那一
百二十人中間的同心合意。他們已經在基督的身體裡成為一,在那一裡,他們同心合
意,堅定持續的禱告。當使徒們和信徒們實行召會生活時,他們乃是同心合意的實行。
同心合意乃是一的中心、核仁、核心。
我們不同心合意,意思就是我們沒有實行身體。按照新約正確的解釋,同心合意就是身
體。我們必須實行身體的原則,然後我們纔會有同心合意。我們要的是同心合意,而不
是劃一。
同心合意是指在我們內裡的所是,我們的心思和意志裡的和諧。在行傳一章十四節,希
臘字homothumadon用來指同心合意:這字指整個人裡面內裡感覺的和諧。我們應該在我
們整個魂裡和心裡,有相同的心思和相同的意志,帶著相同的目的;這意思是,我們整
個人都包括在內。
在馬太十八章十九節,希臘字sumphoneo用來表徵同心合意:這字的意思是『和諧的或一
致的』,指樂器或人聲的和諧音調。信徒中間的同心合意,或內裡感覺的和諧,就像一
首和諧的樂曲。當我們同心合意時,我們對神就成為一首樂曲;我們成了一篇詩章,不
僅是文字的,更是有聲音,有音調,有曲調的。
今天我們能同心合意,因為我們有同一個包羅萬有的異象—時代的異象。許多人愛神並
事奉祂,但各有各的異象,以致無法同心合意。只要我們在一個小點上看法不同,就無
法同心合意。主給祂恢復的異象,是一個包羅萬有的異象—聖經中所有異象的終極完
成。
使徒的教訓是維持同心合意的因素。一的實行—同心合意—是照著使徒的教訓。使徒行
傳告訴我們,信徒中間有同心合意,並且所有同心合意的人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
交通裡。使徒們在各處,在各召會中,教導眾聖徒同樣的事。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的
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新約中沒有這個思想:一個教訓適合一處召會,卻不適合其
他召會;反而,新約啟示所有的召會在領受教訓的事上是一樣的。
當我們實行同心合意時,必須學習在一個靈裡,同有一個魂。我們需要轉向我們的靈,
然後同有一個靈而進到我們的魂裡,使我們能同心合意。要實行同心合意,我們必須在
一樣的心思和和一樣的意見裡,彼此和諧;這就是在我們的魂裡是一。同心合意乃是在
我們全人裡面是一,結果我們在外面的說話上也是一。有同樣的心思和同一的口,意思
是我們只有一個頭—基督—因為只有頭有心思和口。我們應該以基督的心思來思想,並
以頭的口來說話。當我們同心合意,我們就說一樣的話;我們用同一的口說話。有同心
合意並同一的口,惟一的路乃是讓基督在我們的心裡和口裡有地位作一切,使神能得榮
耀。
我們都應當同有一個心和一條路,這同一的心和同一的路就是同心合意。倘若我們只用
一個『秤』,我們就會像神一樣的公平、公正並公義;我們就會在召會中持守一和同心
合意。同心合意是開啟新約中一切福分的萬能鑰匙(弗一3,詩一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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