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1:14) 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兄弟,都同心合意,堅
定持續的禱告。
(林前12:13) 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
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林前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
(林前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將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分開的界石,乃是那一百二十人中間的同心合意。他們已經在基督
的身體裡成為一,在那一裡,他們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禱告。當使徒們和信徒們實行
召會生活時,他們乃是同心合意的實行。同心合意乃是一的中心、核仁、核心。
我們不同心合意,意思就是我們沒有實行身體。按照新約正確的解釋,同心合意就是身
體。我們必須實行身體的原則,然後我們纔會有同心合意。我們要的是同心合意,而不
是劃一。
在召會聚會中,可能有不同種族和膚色的人。我們的同心合意絕不可基於不同種族和膚
色。我們實行同心合意,乃是基於我們有共同生命的事實。我們在種族或膚色上或有不
同,但我們來在一起禱告時,我們必須忘記不同的種族和膚色。我們的一的確是有基礎
的;因此,我們能實行同心合意。
不僅如此,我們若沒有同樣的認識、同樣的意向、同樣的目的、和同樣的目標,我們就
不可能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禱告。這樣的禱告是沒有基礎的。我們每一個人若有我們自己
的意見、自己的意向、自己的目標,我們就沒有基礎讓我們可以同心合意的禱告。但是
當我們這些蒙拯救、愛主、並且認真為著主定旨的人來在一起,我們就必然有基礎可以
同心合意的禱告。
在約翰十七章,主耶穌為著祂信徒的一禱告。那個一只是在祂的渴望裡。五十多天以
後,在五旬節那日,主所渴望的得了完成。在主渴望裡的一成了實際上的一。這一稱為
『那靈的一』。(弗四3。)那靈在這裡乃是終極完成的靈,包羅萬有的靈,作整個三一
神的終極完成。我們得救的人承受了這一作我們的基業。我們承受這一,享受這一,並
且應用這一。應用這一就是保守這一,保守這一就是實行同心合意。
在我們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中,我們若不實行同心合意,我們行事為人就像沒有學習
的人,不知道有那靈的一這回事。倘若你有十億美金在你的銀行賬戶,你若從未開過支
票,你就好像根本沒有銀行賬戶一樣,或是你的銀行存款好像是零一樣。你開支票,就
是你知道在你銀行賬戶有十億美金的一個實行。在你銀行賬戶的十億美金是你的產業。
我們可以將那靈的一比作我們屬天銀行賬戶的十億美金存款。所以每天並每次聚會中,
我們需要『開支票』,也就是說,我們需要操練將那靈的一應用到現在的情形裡。
在眾召會裡我們所承受的一,不是僅在主的渴望和禱告裡的一。在約翰十七章的一可以
比作銀行的期票,我們不是僅有期票而已,我們有真正的銀行存款,因為所應許的
『款』事實上已經『存入銀行』,成為我們所有的了。我們可以將我們所有的看作是我
們所承受的產業。我們所有的一乃是完成的一,就是那靈的一。我們都有那靈在我們的
『銀行賬戶』,就是在我們的靈裡。(羅八9,16。)在我們靈裡的這靈就等於這一。我
們有這一好像我們賬戶裡的存款,但我們可能沒有開『一的支票』,因為我們可能沒有
留在靈裡,反而留在我們的心思裡。當一位弟兄禱告時,我們可能在心思裡分辨這位弟
兄的禱告是真的,還是在其中有隱藏的企圖。因此,我們對他的禱告可能不說『阿
們』。在這種情形裡,就沒有一的實行。同心合意事實上乃是使用一,也就是使用我們
所承受的。我們都需要認識並學習,看見不與聖徒是一,在召會裡不與別人同心合意是
嚴重的。這指明我們沒有應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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