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13:14)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
(約壹1:3) 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
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
(約壹1:7) 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
我們一切的罪。
信徒之間那藉著使徒並從父而來神聖生命的循環,乃是基督身體的交通,這身體包括所
有地方召會。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裡,我們聯於使徒和三一神,為著完成神的定旨。在約
壹一章三節,約翰論到交通的話,指明把個人的利益,為著某一共同的目的,放在一
邊,並聯於別人。與使徒有交通,在使徒的交通裡,並在使徒的交通裡與三一神有交
通,乃是放下我們個人的利益,聯於使徒和三一神,為著完成神的定旨。我們需要看見
並放膽說,我們是在主恢復獨一的交通裡,這交通就是得著恢復之使徒的交通。
基督身體的交通,就是眾召會間的交通,乃是使徒的交通。行傳二章四十二節告訴我
們,信徒堅定持續在使徒的交通裡。正如使徒的教訓是惟一的,使徒的交通也是惟一
的。由此可見,所有的基督徒都該有一個交通,惟一的交通,就是使徒的交通。
約壹一章三節題到這個交通:『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
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交通,原文意
一同參與,共同分享。交通乃是永遠生命的流出,並且實際上,就是所有已經接受並得
著神聖生命之信徒裡面永遠生命的流。這是新耶路撒冷裡生命水的流所描繪的。(啟二
二1。)因此行傳二章四十二節指明,所有的真信徒都在這交通裡。這交通是憑我們重生
之靈裡的那靈而得繼續的,因此稱為『聖靈的交通』(林後十三14)和『〔我們〕靈的
交通』。(腓二1。)這樣的交通首先是使徒在藉著那靈享受父與子上所得的分,因此稱
為使徒的交通,(徒二42,)以及『我們〔使徒〕的交通』。(約壹一3。)
行傳二章四十二節和約壹一章三節所用的交通這個辭,指明把個人的利益,為著某一共
同的目的,放在一邊,並聯於別人。因此,與使徒有交通,在使徒的交通裡,並在使徒
的交通裡與三一神有交通,乃是放下我們個人的利益,聯於使徒和三一神,為著完成神
的定旨。我們有分於使徒對三一神的享受,就是聯於使徒和三一神,以完成神、使徒和
所有信徒所共有三一神的神聖定旨。
根據行傳二章四十二節,在起初的召會生活中只有一個交通,就是使徒的交通。使徒的
交通包括所有的真信徒。在主恢復中的召會生活裡,我們乃是跟隨並實行使徒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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