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神完整的救恩有兩面—羅五10:
一. 法理的一面,照著神的義,是神救恩的手續。
二. 生機的一面,藉著基督的生命,是神救恩的目的。
貳. 神完整的救恩,乃是叫我們憑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在生命中作王—羅五
17,21:
一. 義的恩賜是為著神法理的救贖;恩是為著我們經歷神生機的拯救:
1. 義的恩賜,乃是神法理的救贖實際的應用到我們身上。
2. 恩,乃是神自己作為我們全備的供應,為著我們生機的拯救。
二. 在生命中作王乃是對神生機救恩的完整經歷。
參. 我們已被神聖的、屬靈的、屬天的、作王的、君尊的生命所重生—可四26;約壹三
9:
一. 這個生命使我們作王登寶座掌管一切。
二. 我們現今能在這生命中作王掌權。
肆. 羅馬書五章中的在生命中作王,乃是打開羅馬書六至十六章中每一件事的鑰匙:
一. 我們需要在這個光中,來看第六到第十六章中的每一件事。
二. 我們若在生命中作王,我們就會在這幾章中所陳述的所有事件之中。
伍. 就經歷而言,在生命中作王乃是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
一. 基督是在父的神聖生命管治之下,在生命中作王的榜樣—太八9。
二. 保羅在他的生活和職事中,乃是一個在神聖生命管治之下的例子—林後二
12~14。
三. 所有已經接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信徒,都需要操練在神聖生命
的約束和限制之下。
陸. 作王乃是得勝、征服,並管轄撒但、世界、肉體、己、和一切的境遇—羅八35,
37。
柒. 作王乃是征服各種的不服—羅五17~18,21;八21。
捌. 當我們藉著在神聖生命的管制之下,在生命中作王時,我們就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
勢—西一13上。
玖. 當我們藉著在神聖生命的管制之下,我們就活在神愛子的國裏,在這國裏我們受到
愛的甘甜的管治與約束—西一13下。
壹拾. 在生命中作王要讓我們的心受主的支配—箴二十一1;帖後三5。
壹拾壹. 要在生命中作王,我們需要接受洋溢之恩—羅五17,
21。
壹拾貳. 我們既像神一樣在命中作王,則藉著在生命中作王我們
就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羅五17。
壹拾參. 我們藉著活接枝的生命在生命中作王—羅十一17~24;加
二2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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