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生乃是神整個救恩的中心,也是神的救恩在生機方面的開始:
一. 重生乃是神的靈在信徒的靈裏,把信徒重生再造—約三6下。
1. 藉著神生命的話—彼前一23。
2. 使信徒在他們天然的生命之外,得著神屬靈的生命—約三15。
二. 神屬靈的生命是神聖的,也是永遠的—約三36。
三. 這神聖的生命,乃是信徒屬靈的生命和生活的根據並憑藉。
貳. 這樣的重生乃是神救恩中的洗滌(提三5),並且這洗滌是信徒被神救恩的一個極大的
更新,使他們能除去所有屬於天然生命的東西和舊造,而成為神的新造—林後五17;加
六15。
生命的救恩—聖別
壹. 神對信徒的聖別,有三方面:
一. 第一方面,是聖靈在起頭用光照的話,所作尋找的聖別—彼前一2,路十五
8。
二. 第二方面,是基督在法理上藉著救贖的血,所作地位上的聖別—來十三
12,十29。
三. 第三方面,是聖靈在生機上所作性情上的聖別—羅十五16,六19,22。
貳. 神生機救恩中的聖別,乃是聖靈用基督復活生命的元素,在我們的彎曲、悖謬且滿
了怪廦的性情中來聖別我們,使我們可以被神聖別的性情來聖別—羅十五16;彼後一4:
一. 這種性質上的聖別是從我們的靈,經過我們的魂,而達到我們的身體,好
叫我們的全人得以全然聖別—帖前五23:
1. 內住之靈性質上的聖別,乃是藉著我們的合作—將自已及我們的肢體獻給義作
奴僕—而發生—羅六18-19。
2. 性質上的聖別,乃是藉由我們憑著話中之水的洗滌,被新陳代謝的洗淨—弗五
26;約十七17。
二. 所有信徒既都是聖城新耶路撒冷的組成分子,他們就都該聖別,像聖城新
耶路撒冷一樣是聖的。
三. 神聖的聖別是完成神聖經綸的主持線:
1. 主持我們從悔改到得榮耀一切屬靈的經歷。
2. 經過我們的重生、更新、變化和模成,達到我們身體的得贖—弗一14,四30。
3. 神聖的子化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眾子,好叫我們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
神格上)與一樣,使我們成為神彰顯。因此,神的聖別乃是神聖的子化—弗一4-5;來二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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