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1:13,15)...祂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
(腓1:20~21)這是照著我所專切期待並盼望的,就是沒有一事會叫我羞愧,只要凡事
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因為在我,活著就是
基督...。
在主的恢復裡,我們需要許多以斯拉用真理教育神的子民,藉此將他們構成,使他們成
為神在地上的見證,祂團體的彰顯。以斯拉是祭司,也是經學家;因此,他不是一位字
句經學家,乃是一位祭司經學家。以斯拉精通神的律法,這律法乃是聯於神的經綸。神
的經綸乃是神成為人,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好產生基督生機
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基督是神經綸的中心、實際和目標。律法聯於神的經
綸,因為律法之所以賜下,乃是作神的見證─神的描繪,神的形像。神活的律法乃是神
的見證,住在基督裡面,使基督成為神的見證。律法是神的見證,豫表神的像基督,祂
是神的描繪和見證。按豫表說,遵守律法的意思就是彰顯神。過神人生活的人,有神的
形像;他們是神的描繪,甚至是神的複製。
(主恢復中內在的需要─潔淨、教育、重構、分別、保護和彰顯,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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